文/盧思浩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你翻山越嶺披荊斬棘,卯勁兒把自己變好;你心事重重小心翼翼,做很多他/她不知道的事;你一路飛奔默默關心,藏起自己。你想優秀到可以堂堂正正站在喜歡的人面前,說句「我喜歡你」。到頭來你戰勝了自己,千言萬語卻化成一句「你好」。有時喜歡就是這樣,若無其事的問候背後藏著的所有,只有你自己知曉。

兩個有關暗戀的故事。

說起青梅竹馬這回事,我沒有任何發言權。我因為搬家太頻繁,在這件事上從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

對於青梅竹馬這回事,老錢的故事就比我豐富得多。

老錢在穿著開襠褲時就認識了郭婷,那時他一點都不喜歡郭婷,因為郭婷從不愛和他玩。

我插嘴,這不是廢話嗎,老錢,你從小就是個大胖子。

老錢瞪我一眼,說,快閉嘴,聽我和你說接下來的故事。

郭婷越是不愛和他玩,他就越想要和她玩。他越是表現得想和郭婷玩,郭婷就越是討厭他。在六歲時,老錢已經明白了一個真理:女人有時候是無解的。

老錢七歲時搬到市裡上小學,沒想到踏進教室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郭婷。那時老錢正苦惱著怎麼和一個陌生的班級打交道,突然出現的郭婷在他眼中成了仙女下凡。

老鄉碰老鄉,老錢一激動就對著班裡其他人說:「郭婷我從小就認識,誰都不准和她玩!」

這句話便是郭婷在小學時再也沒搭理老錢的原因。

鑑於郭婷的個性,我想,那時她心裡一定在想:憑什麼老娘只能和你玩?!

小升初,兩人又分在了一個班。

老師讓大家排隊,按照身高排座位。老錢那時還沒發育開,正好和郭婷一般高。老錢還耍了個小心眼,算準了位置,如願以償地和郭婷同桌。

老錢現在還總說這件事,總唸叨:要是我現在還有當時的智商,還愁會被當?

我說:老錢,依我看,那是你這輩子最機智的時刻了。

兩人是同桌,但郭婷還是不愛搭理老錢。

郭婷和老錢坐同桌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畫三八線,老錢每次越線就被郭婷用尺子一頓亂打。老錢剛開始總越線,想逗郭婷,可實在禁不住尺子的一頓亂打,倒也老實了。

郭婷在初二的時候喜歡上隔壁班的班長。那班長是個大高個兒,老錢在他面前矮了一截,瞬間沒了氣勢。

為此老錢天天逼著自己喝牛奶,而不久前牛奶還是他最討厭的東西。

但真正讓老錢苦惱的事情,絕對不是自己的身高,而是情竇初開的郭婷。

情竇初開的郭婷,瘋狂迷戀上隔壁班的班長,以及班長喜歡的所有東西。這可急壞了什麼都不懂的郭婷:艾佛森是矮的那個,柯比是高的那個,姚明是最高的那個,麥葛雷迪是眼睛永遠睜不開的那個……欸?為什麼賈奈特長得和柯比一模一樣!

……尼瑪,賈奈特哪裡和柯比長得一模一樣了!

作為從沒看過且對籃球毫無興趣的郭婷,為了能和隔壁班的班長有共同語言,沒辦法只得請教同樣喜歡看籃球的老錢。

老錢一開始拒絕了,心想讓郭婷和別人玩就算了,怎麼可以把郭婷推向別人?!但老錢看著郭婷的表情,實在不忍心,歎口氣把一本籃球雜誌扔在了郭婷面前,說要瞭解NBA就先從《籃球先鋒報》開始吧,以後有不懂的再問我。

要命的是,老錢在那一刻明白自己已經徹底喜歡上了郭婷。

人這生物最奇怪的就是:你永遠不知道自己多喜歡一個人,直到看到她愛上別人。

沒辦法逆轉。

老錢和隔壁班的班長是截然不同的人。

隔壁班的班長的青春是熱烈是激情,是校隊隊員,是曬不黑的高個子,是郭婷心目中的焦點。

老錢的青春是平淡是沉默,是無名小卒,是黑皮膚的矮個子,是郭婷不在意的角落。

你愛的人愛你時你是全世界,你愛的人不愛你時世界都和你沒關係。

老錢和郭婷的高中是初中直升,兩人成績相近,又分在了一起。

兩人成了名副其實的青梅竹馬,兩人的關係比剛進初中時好得多,自從郭婷開始向老錢請教體育問題以來,兩人漸漸什麼話題都聊。但郭婷說得最多的,永遠是隔壁班的班長。這時老錢長開了,初三那年一下長了十公分。

這時,郭婷和老錢講話已經需要稍稍抬起頭了。

老錢終於長到了想要的個頭,他倆之間的那道坎卻沒辦法跨過去了。

高一那年,老錢坐在教室的倒數第三排,郭婷坐在第二排。郭婷每次下課都會坐到老錢旁邊,兩人一起討論今天的比賽。不知道他們情況的人,一直以為他們是情侶。

不知是有意還是毫不在意,郭婷也從來不去澄清。

直到高三那年,她和隔壁班的班長走到了一起。

大學,兩人終於去了不同的城市。

老錢常說自己不能一抬頭就看見郭婷,挺奇怪的。這也難怪,從小學一年級起,整整十二年,老錢都能夠一抬頭就看見郭婷。

郭婷趴在桌子上睡覺時一定會把臉朝向右邊,郭婷難過時一定會捏兩下自己的鼻子,郭婷看到喜歡的東西時一定會先深吸一口氣,郭婷撒謊時一定不敢直視對方的眼睛。

這些習慣,除了從小和她一起長大的老錢,或許沒有人能注意到。

大二那年,郭婷去南京找老錢。

郭婷一路上有說有笑,但老錢還是能察覺出來郭婷的不對勁,只是老錢什麼都沒問。

那天老錢陪了郭婷一通宵,第二天郭婷就回去了。

郭婷走了之後,老錢才在微博上看到了郭婷分手的消息。

老錢立馬買了車票,站了五個小時,去往郭婷所在的城市。他一路狂奔,終於到了郭婷的學校。這個看到消息下一分鐘就買車票,二話沒說就奔向郭婷大學的老錢,卻在校門口猶豫了。

後來老錢又一個人跑回了南京,沒有告訴郭婷。

那時我聽到這裡,沒忍住直接罵了他一句:「喜歡她幹嘛不說!」

老錢說,因為我瞭解她啊,我和郭婷從小一起長大,她喜歡一個人時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看出來。

我從來沒有在那個眼神裡住過。

另一個故事,發生在墨爾本。

我剛上大學的時候有個姑娘對我特別好,好到每天給我帶早餐。好在我天資聰穎,很快就發現了她喜歡的是我室友,但又不好意思只對我的室友好,於是就把我的早餐一起做了。

當然讓我有這一重大發現的原因,是姑娘每次都給我的室友多加一個雞蛋。

渾蛋!為什麼不順便多給我一個雞蛋!

因為知道了姑娘的用意,我也很不好意思就這麼吃著,找個時間請姑娘吃了頓飯。吃飯時,我說喜歡我室友只要給他做飯就好了,不用給我做,怪不好意思的。姑娘說,你千萬別拒絕,這樣他就會看出來了。

我摸摸肚子想了想,既然如此那就暫時不要拒絕了。

付出這種事分很多種,有的人掏心掏肺把自己都扔進去,聲勢浩大氣勢如虹;有的人小心翼翼,為了不讓他看出來自己對他好,她選擇了對他身邊所有的人好。

這兩種說不好哪種更好,前一種很有可能就修成了正果,但也很可能對方不想要,你的付出既挖空了自己又拖累了別人,總之這是一種高風險、高回報的付出方式。

第二種的成本就小得多,不至於到頭來連朋友都做不成,但風險小的另一個結果就是回報小,很可能讓你付出的那個人,到最後也沒能發現你喜歡他。

姑娘選擇的就是第二種。

室友的行蹤經常飄忽不定,連我都不知道他每天都去了哪裡。有一天半夜他喝醉,打電話給我的卻是姑娘。等我趕到時,室友醉倒在麥當勞對面的草坪裡,手裡還拿著咬了一口的漢堡和撒了一地的薯條。姑娘蹲在他旁邊,打著一個又一個電話。

我心想,人都醉成這樣了,居然還有心思買個漢堡套餐。

姑娘看到我來了,趕緊叫我過去,我們兩人合力把他搬上了計程車,她轉頭就走了。

我趕緊叫住她,問她,妳要去哪裡?姑娘說,你來了就好,我回家了。

我說:「要走就一起走啊,我先送完他再送妳。」

姑娘說:「沒事,我家就在附近,你記得讓他多喝點水。」

很久以後我才知道,姑娘家根本就是在另一個方向。

第二天這廝酒醒了直喊頭疼,完全不記得昨天晚上是怎麼到的家。

我剛想告訴他是那姑娘送他回來的,可想到了姑娘平日的種種,又覺得這話不該我替她說。

室友白天清醒的時候,倒是一個愛看書的咖。他看的書五花八門,從嚴肅文學到色情小說,從日本文學到歐美文化,什麼都看。有一天,姑娘來我們家,室友正好有事出了門。姑娘對著書櫃看了很久,我問她,妳盯著這些書這麼久,是看到什麼喜歡的了嗎?

姑娘兩眼放光地問我:「欸,你說哪些書是他看的呀?」

我花了一會兒把他看的書分了類,姑娘又呆呆地看著書名很久。

我問她:「妳這是在看什麼呢?」

姑娘說:「我要把他看的這些書都看完,還有他平時都喜歡什麼歌,你跟我說說。」

我又花了一段時間,想了想我們平時唱歌時我室友常點的歌,列了個歌單給她。

姑娘拿著歌單問我:「你說我聽完了這些歌,是不是能更接近他了?」

我問:「妳準備什麼時候告訴他妳喜歡他?」

姑娘說:「等我看完了這些書,等我聽完了這些歌,等我覺得我能懂他的時候。」

姑娘說這話的時候一臉笑容。

千千萬萬個你以為,故事偏偏給你一個沒想到。

室友在我大二的時候轉了學,去了另一個城市,說遠不遠說近不近,坐車要四個小時。走之前姑娘來幫忙收拾東西,我在一旁示意她今天再不表明心意以後就晚了,可姑娘對我視若無睹,一門心思地幫忙收拾。

什麼也沒做,什麼也沒說。

第二天一早姑娘敲門給我帶了早餐,說自己想去他在的城市看看他。

我說這敢情好,妳終於要表明心意了。

姑娘給了我一個我讀不懂的表情。

一個星期後姑娘回來了,給我帶了一堆吃的。我邊吃邊問故事進行得怎麼樣了。姑娘說我去了他的學校,我跟他見面了,我們一起喝了個下午茶,然後我就自己玩了幾天。

我問,就這樣?然後呢?

姑娘說,就這樣。

室友早我一年畢業,回國結婚去了,在我還在頭疼寫著論文時,他在朋友圈曬起了結婚證。

姑娘一直沒戀愛。

姑娘生日在室友結婚後不久,我也去了。

姑娘抱著一大疊書擺到我面前,說這些是我沒能看完的書,就送給你吧。

我低頭,這些書也曾經擺在我們家的書櫃上,一模一樣的名字,一模一樣的版本。

姑娘說起那時去找他的故事,說她本來想在喝下午茶的時候跟他說,說她本來想假裝不經意地說出那些書裡的典故、說出那些自己平時聽的歌,可她發現原來自己還是不懂他。

我突然想起老錢的故事,對她說,我有個朋友和妳一樣,明明喜歡卻打死不說。你們這些陷入愛情的人就是矯情,不管怎麼樣先表白再說啊。

姑娘說,有些人你能遇見,就是沒法在一起。有些人你明明喜歡,卻不知道該對他說什麼。如果不能並肩同行,那假裝路過也是好的。這就是我們這種笨拙的人的戀愛方式。

我記得高中畢業那年,老錢這輩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為郭婷唱歌。老錢唱的是周杰倫的〈晴天〉:「為妳翹課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間,我怎麼看不見,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然後老錢唱:「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但偏偏風漸漸把距離吹得好遠。」

如果不能並肩同行,那就假裝恰好路過,雖然你不知道這恰好的路過背後,是向著你的方向一路飛奔。

我知道我愛你,可我知道你等的人不是我。

所以即使今天坐在你身邊,也不敢對你說「我愛你」。

所以千言萬語,不如都化為沉默。

這就是我們這種笨拙的人,愛你的方式。

BGM: 周杰倫〈晴天〉

本文出自《離開前請叫醒我》春天出版



看更多請到博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