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諾拉・麥肯納利・普莫
當然,我永遠不會跟任何人坦承。我說過我搬到紐約是因為我一直夢想著在那裡生活,我會在雜誌社上班、住在有品味的公寓裡面,而且會盡全力避免跟那個英俊單身的廣告專員墜入愛河。「等等,」你會說,「這不是《絕配冤家》的劇情嗎?」我會承認, 然後告訴你我之所以搬到紐約,是因為遠距離的男友跟我商量好大學畢業後搬過來。
十五歲後,我就沒有空窗期。高中開學第一天,我看到雅各,當時我一百八十三公分高、五十七公斤,二十個金屬製的牙套讓我的大嘴厚唇顯得更大更厚。
那個男生,我母親的吉優品銳停在他父親的1985寶馬後面時,我想著,會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
對我的外表來說,這是個極高的目標,但我非常努力,只花了十四個月就達成了。「我的夢想成真了!」我在日記上寫著,非常佩服自己,雖然我們的初吻是牙齒非常用力對撞,我很確定我有顆牙齒因此裂開了。我設定目標,然後進行到底,我為自己感到驕傲。春天剛開始的那幾週,明尼蘇達的太陽烘暖了我們的城市,溫度上升到和煦的十度,我躺在後院的毛巾上,一邊發抖一邊希望自己曬成古銅色,我對我的牙齒矯正醫生說盡好話,承諾我每天晚上都會帶著維持器,好讓他同意一年之後就拿掉我的矯正器。我挑染,把十二年來都維持的鮑伯頭留長到超過我的肩膀。夏天被我拿來學化妝,還有在馬克斯和馬歇爾百貨的貨架上搜羅有襯墊的胸罩,讓我看起來像是真的發育了。接著我就只是不停到處閒晃,卸下他的心防,直到一個下雪的十一月晚上,他別無選擇只能在我家的門廊前吻我。那是十三號星期五。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女孩。
接下來的八年左右,我們都耗在完善這項藝術:讓彼此心碎,然後復合,再找新的方法去傷害彼此。又一個女孩,又一個男孩,又一次大吵一架,那個年代還沒有傳簡訊這件事,所以週六晚上在校外乾掉八罐啤酒之後,從滿心的悔恨中清醒的最好方式,就是在他跟他三個室友共用的答錄機上留言。我找架吵。我喜歡這種感覺,把他遠遠拋開,再捲動線軸把他拉回來,像某些瘋狂的漁夫。我甚至更喜歡他這麼對我,我就可以躺在我南俄亥俄州的雙人床上,為了這個此生竟敢親吻其他女孩的男生而哭泣,非常確定他再也不會跟我講話了。
記得《刺激一九九五》的場景嗎?坐了幾十年的牢之後,他們讓個老傢伙離開監獄,結果他對這個自由的世界十分困惑,他想要殺了他的老闆,只為了回到牢裡那一幕?那就是每次分手之後的我們,沒有辦法應付大學裡面非正式的交往聯誼文化,於是我們逃回對方身邊,回到我們遠距離牢房帶來的安全感中。我是指,遠距離戀愛。
二十二歲時,我很確定除了他之外沒人會愛我,但在層層的自卑之下我有個隱約的感覺,那就是我可能,大概,或許,說不定……搞錯了?但我讓那個小聲音住嘴,打包我兩個行李箱,銀行戶頭只有四百元,沒有工作,我抵達了紐約市。
我爸給了我二十元從拉瓜地爾機場搭計程車,當我看到跳錶超過二十元時非常驚嚇,趕快詢問司機收不收信用卡。結果他不收,所以當我在濕熱的九月夜晚抵達公寓時,雅各需要跑去街上那間雜貨店的提款機領錢,把我保釋出來。
那間小套房位於皇后區的阿斯托利亞,年久失修而且沒有電梯,前門的鎖已經壞了,我放下行李的那刻馬上就明白,我們犯了個慘烈的錯誤,冒冒失失地闖進長大後的人生。但我們已經簽了租約,於是我們用十個月從情人變成朋友,再變成易怒的室友, 我們會把無袖緊身上衣往外丟(我做的),並且因為我們這個街區停電了五天而尖叫(他做的)。
某個炎熱的夏日,我們的房租要到期之前,我最好的朋友戴夫和我們的哥兒們吉米,從幾個巷口外的住處走到我們的公寓。我在轉角的超市收集了幾個空紙箱,但我大部分東西都塞在垃圾袋和我一年前帶來的兩個行李箱裡面。吉米和戴夫還有我抓了我們手上拿得下的東西,我把雅各丟在後頭,準備好在新的公寓重新開始,新公寓會有新的女孩,也位在新的地區:布魯克林。
在我最漂亮而且最棒的年歲裡,我竟然用了那麼多時間瀏覽網路,只為了找到住在距離我十六公里內的人類男性,這證明了紐約市能有多寂寞和隔離,而且我的床墊還擺在地板上。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而葛拉漢和我馬上就達成共識,不要告訴別人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如果你正要開始一段正常的感情,這總是個好的跡象。
有一陣子,我們玩的很開心。我們去參加布魯克林的每一場表演,我們每天晚上都在屋頂上抽大麻,喝特大杯的啤酒。他在鄰居的牆壁上漆了一個白色大方塊,所以他的屋頂就成為我倆專屬的電影院。我每天早上七點起床去上班,想辦法升遷,而他有著比較隨意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準則。大概類似,他或許會去上班。也或許他就不去了。
講到我和葛拉漢的關係,平心而論,對他而言我真的是個蠻好的女朋友。我喜怒無常,可是又想要他知道我在想什麼。我很愛喝得太醉,希望可以像我中學時代看的許多音樂錄影帶的劇情那樣,製造出一些戲劇性的場景,讓他明白我有多特別。不過你知道的,這只讓我們在計程車司機面前差點打起來。我是為了我們才這麼做。我要求他對我絕對忠誠、持續愛慕,但同時我試圖得到任何我有聯絡的英俊男性的讚許和注目,而其中某些是單身。
那棟我很自豪的公寓有個非常帥氣的鄰居。「帥氣」不足以形容他,因為他好看到其實有點嚇到我了。我在門廳遇見他,一時之間我除了傻笑什麼話都說不出來。麥克在他小小的一房一廳公寓裡製作墨鏡和船隻,我會知道是因為他有一次請我試戴鏡框。
「那個有時候會來找妳的人是誰?」他問我的時候,我正環視他的公寓,幻想把我們之間的那面牆打掉,這樣我們就有足夠的空間來撫養小孩了。我盡我所能誠實回答。
「他只是朋友。其實他是同性戀。」
我不是為了麥克跟葛拉漢分手的——那很瘋,他甚至只跟我講過,嗯,三句話吧。我只是知道外頭還會有其他的麥克,我需要跟像他那樣的人在一起:有著雄心壯志的人,而且看著他的臉會令我感覺心跳加速。
我為紐約瘋狂。或者說比平常還要更瘋一點。我開始聽《秘密》的有聲書,並且走上幾公里去比較遙遠的地鐵站搭車,只為了擴展我的通勤範圍。我喝太多。我企圖吃素。到了晚上,我發現自己已經好幾個小時不停在腦中播放〈砰!黃鼠狼跑掉了〉(Pop Goes the Weasel),因為停在我公寓外頭的冰淇淋車重複播放這首歌的演奏版,招攬這個社區不存在的小孩,呼喚他們來買一些冰涼的點心。我總是不太舒服:在冬天,我走到地鐵的路上會凍僵。在夏天,就算我用了吹風機,我的頭髮還是濕的。我的公寓塞滿了五元買的酒吧雨傘,因為下雨時我從來沒有準備雨具。但我還是很愛紐約。
我們遇到大型熱浪,所以葛拉漢和我在他的臥室分手,那是我們唯一找到有冷氣而且有隱私的地方。「我要離開紐約,」我說,聽到這句話時我跟他一樣驚訝。
隔天,他出現在我門口,手上拿著他的冷氣,一臉後悔。
「妳應該會比較舒服,」他說。儘管這不是我應得,我還是讓他把他的分離式冷氣機裝在我的臥室裡,所以在我啟程回中西部前,我享受了七個晚上由冷媒提供的美夢。
葛拉漢順道過來拜訪時,我正在冷氣房裡打包所有的Forever 21 服飾。他是來說服我留下的。他保證成為我應得的那種男人,基本上是表示他不會無時無刻都在抽水煙, 只會偶爾抽一次,另外還有一、兩個屬於成年人的生活目標,包含總有一天會結婚生子,在我,嗯,大概,四十九歲以前。
但企圖做出這樣的承諾已經太遲了。我要回家了,我在綠點社區的租金夠我租兩間公寓,附帶中央空調系統和有線電視台,我還可以買新的傢俱而不是二手貨。那裡沒有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我們都直接跳進休旅車,然後在高速公路上坐著發呆,慢慢開去我們想去的地方。在那個地方,我們把空盤子堆在桌子旁邊,這樣服務生工作起來會比較輕鬆。我要回到我的同鄉身邊,溫度超過華氏四十度的時候他們穿短褲,零度的時候他們去跑步。我會回到靠近湖和森林的地方,那裡的人穿紅翼(Red Wing)的鞋子是因為實際上有用。而且我要回到我父母在明尼亞波利斯市南部的房子,那間我十一歲時設計的洛拉(Laura Ashley)風格夢幻房間。
跟我的父母同住不太像是我期望的快樂家庭大團圓。即使是最棒的父母,也通常是糟糕的室友,在我爸開始把租屋網站上的出租公寓資訊寄給我之前,我在附近閒晃完, 會抽根美國精神(American Spirits)香菸,然後爬進被窩,接著被史提夫磨咖啡豆的聲音叫醒,他會叫我把屁股從床上拔起來,去店裡幫他買奶油和全脂牛奶各半回來加咖啡。
住家裡蠻糟的,但我覺得明尼亞波利斯市很棒。紐約讓你學會對不安全感上癮,但在明尼亞波利斯(如果天氣不是冷得要死)很容易舒服安心。
有一天我檢查郵件時,郵差留了便條叫我去郵局領包裹。他可以直接留下包裹,卻留下便條,我覺得很煩,但我那天下午才知道,當妳前男友寄東西給妳卻沒付足郵資時,郵差不能直接把包裹送來給妳。
我付了剩下的郵資,把我的包裹從郵局解救出來,回家拆開。
葛拉漢曾經為了得到我的回應瘋狂傳簡訊給我,所以我知道這個盒子裡面放著某個大而浪漫的展示。
內容物有:
● 一張心型的組曲CD
● 一個我最愛甜甜圈店的甜甜圈(哈囉,布魯克林區綠點街區曼哈頓大道上的彼得潘甜甜圈。希望你們讓這個地區永遠有好吃的甜甜圈和火爆的波蘭青少年店員),一個粉末狀而且乾透了的,我們愛的象徵
● 一件T恤,他附上字條說,他把這件還給我因為那是我最愛的上衣
我這輩子從沒見過這件上衣。
我傳簡訊跟他說謝謝,但把這些全都丟進垃圾桶。好啦,我有先咬了兩口走味的甜甜圈。但是我跟他們都結束了。跟葛拉漢還有紐約,雖然每當我想起他們其中之一,都會覺得自己的胃縮了一下。當我的飛機降落在拉瓜地爾機場,我依舊緊張,就像我沒時間畫眉毛跟洗頭的星期六早上十點,以為我在塔吉特超市看到自己曾經愛過的那個男孩。我想見到舊日的情人總是會這樣:就像見到他曾經愛戀過的從前的自己,她可能就在轉角,年輕快樂而且莽撞。每當我回到紐約,搭著計程車走布魯克林—皇后區快速道路的時候,會經過我和葛拉漢一起喝酒的屋頂,而我看到的淨是美好時光的幻象。
我沒看到我自己一個月內三度透支了支票帳戶,或者遇到一場大雨,第一天上班就淋得渾身濕透,然後必須穿著陌生人的運動服等衣服烘乾。我只看到我們騎著太小的古董腳踏車穿過墓園,情緒高昂而且春風滿面,是我記憶中最棒的復活節。我看到他狹窄的臥室, 他在那裡把我的上衣拉過頭頂,然後倒上床躺在我身邊,還聽到一直以來他看見我光著身體時耳語「美人」的方式。我看見自己的剪影映在葛拉漢屋頂的邊緣,他正把大麻裝進煙管,我轉過頭去看車子蹣跚駛過曼哈頓大街。我轉向他的時候,他帶著大大的笑容笑出聲來,接著就換我爽一下了。愛紐約和葛拉漢曾經很好玩,不過這件事漸漸不再有趣,我厭倦了沒錢、厭倦了精疲力盡,也厭倦了男人在尖峰時刻擁擠的L線地鐵上用他們的勃起頂我。但我欠他們倆一個大大的感謝。為這所有的樂趣、所有的大麻,也為他們給我時間與空間做我自己,即使當年的我是個豬頭。
然後還有,為了能更自在地離去。在明尼蘇達,我不曾跑向或者逃離任何東西,我就只是另一個中西部的好姑娘,有一些存款和一台大尺寸的轎車,把週日用在繞著湖邊跑步,或者洗衣服。在我長大的這個城市,我的新生活讓我找到我自己的道路。我在前往亞倫身邊的路上。
本文出自《面對人生,我們都是毫無準備的大人》木馬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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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歲後,我就沒有空窗期。高中開學第一天,我看到雅各,當時我一百八十三公分高、五十七公斤,二十個金屬製的牙套讓我的大嘴厚唇顯得更大更厚。
那個男生,我母親的吉優品銳停在他父親的1985寶馬後面時,我想著,會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
對我的外表來說,這是個極高的目標,但我非常努力,只花了十四個月就達成了。「我的夢想成真了!」我在日記上寫著,非常佩服自己,雖然我們的初吻是牙齒非常用力對撞,我很確定我有顆牙齒因此裂開了。我設定目標,然後進行到底,我為自己感到驕傲。春天剛開始的那幾週,明尼蘇達的太陽烘暖了我們的城市,溫度上升到和煦的十度,我躺在後院的毛巾上,一邊發抖一邊希望自己曬成古銅色,我對我的牙齒矯正醫生說盡好話,承諾我每天晚上都會帶著維持器,好讓他同意一年之後就拿掉我的矯正器。我挑染,把十二年來都維持的鮑伯頭留長到超過我的肩膀。夏天被我拿來學化妝,還有在馬克斯和馬歇爾百貨的貨架上搜羅有襯墊的胸罩,讓我看起來像是真的發育了。接著我就只是不停到處閒晃,卸下他的心防,直到一個下雪的十一月晚上,他別無選擇只能在我家的門廊前吻我。那是十三號星期五。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女孩。
接下來的八年左右,我們都耗在完善這項藝術:讓彼此心碎,然後復合,再找新的方法去傷害彼此。又一個女孩,又一個男孩,又一次大吵一架,那個年代還沒有傳簡訊這件事,所以週六晚上在校外乾掉八罐啤酒之後,從滿心的悔恨中清醒的最好方式,就是在他跟他三個室友共用的答錄機上留言。我找架吵。我喜歡這種感覺,把他遠遠拋開,再捲動線軸把他拉回來,像某些瘋狂的漁夫。我甚至更喜歡他這麼對我,我就可以躺在我南俄亥俄州的雙人床上,為了這個此生竟敢親吻其他女孩的男生而哭泣,非常確定他再也不會跟我講話了。
記得《刺激一九九五》的場景嗎?坐了幾十年的牢之後,他們讓個老傢伙離開監獄,結果他對這個自由的世界十分困惑,他想要殺了他的老闆,只為了回到牢裡那一幕?那就是每次分手之後的我們,沒有辦法應付大學裡面非正式的交往聯誼文化,於是我們逃回對方身邊,回到我們遠距離牢房帶來的安全感中。我是指,遠距離戀愛。
二十二歲時,我很確定除了他之外沒人會愛我,但在層層的自卑之下我有個隱約的感覺,那就是我可能,大概,或許,說不定……搞錯了?但我讓那個小聲音住嘴,打包我兩個行李箱,銀行戶頭只有四百元,沒有工作,我抵達了紐約市。
我爸給了我二十元從拉瓜地爾機場搭計程車,當我看到跳錶超過二十元時非常驚嚇,趕快詢問司機收不收信用卡。結果他不收,所以當我在濕熱的九月夜晚抵達公寓時,雅各需要跑去街上那間雜貨店的提款機領錢,把我保釋出來。
那間小套房位於皇后區的阿斯托利亞,年久失修而且沒有電梯,前門的鎖已經壞了,我放下行李的那刻馬上就明白,我們犯了個慘烈的錯誤,冒冒失失地闖進長大後的人生。但我們已經簽了租約,於是我們用十個月從情人變成朋友,再變成易怒的室友, 我們會把無袖緊身上衣往外丟(我做的),並且因為我們這個街區停電了五天而尖叫(他做的)。
某個炎熱的夏日,我們的房租要到期之前,我最好的朋友戴夫和我們的哥兒們吉米,從幾個巷口外的住處走到我們的公寓。我在轉角的超市收集了幾個空紙箱,但我大部分東西都塞在垃圾袋和我一年前帶來的兩個行李箱裡面。吉米和戴夫還有我抓了我們手上拿得下的東西,我把雅各丟在後頭,準備好在新的公寓重新開始,新公寓會有新的女孩,也位在新的地區:布魯克林。
在我最漂亮而且最棒的年歲裡,我竟然用了那麼多時間瀏覽網路,只為了找到住在距離我十六公里內的人類男性,這證明了紐約市能有多寂寞和隔離,而且我的床墊還擺在地板上。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而葛拉漢和我馬上就達成共識,不要告訴別人我們是怎麼認識的,如果你正要開始一段正常的感情,這總是個好的跡象。
有一陣子,我們玩的很開心。我們去參加布魯克林的每一場表演,我們每天晚上都在屋頂上抽大麻,喝特大杯的啤酒。他在鄰居的牆壁上漆了一個白色大方塊,所以他的屋頂就成為我倆專屬的電影院。我每天早上七點起床去上班,想辦法升遷,而他有著比較隨意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準則。大概類似,他或許會去上班。也或許他就不去了。
講到我和葛拉漢的關係,平心而論,對他而言我真的是個蠻好的女朋友。我喜怒無常,可是又想要他知道我在想什麼。我很愛喝得太醉,希望可以像我中學時代看的許多音樂錄影帶的劇情那樣,製造出一些戲劇性的場景,讓他明白我有多特別。不過你知道的,這只讓我們在計程車司機面前差點打起來。我是為了我們才這麼做。我要求他對我絕對忠誠、持續愛慕,但同時我試圖得到任何我有聯絡的英俊男性的讚許和注目,而其中某些是單身。
那棟我很自豪的公寓有個非常帥氣的鄰居。「帥氣」不足以形容他,因為他好看到其實有點嚇到我了。我在門廳遇見他,一時之間我除了傻笑什麼話都說不出來。麥克在他小小的一房一廳公寓裡製作墨鏡和船隻,我會知道是因為他有一次請我試戴鏡框。
「那個有時候會來找妳的人是誰?」他問我的時候,我正環視他的公寓,幻想把我們之間的那面牆打掉,這樣我們就有足夠的空間來撫養小孩了。我盡我所能誠實回答。
「他只是朋友。其實他是同性戀。」
我不是為了麥克跟葛拉漢分手的——那很瘋,他甚至只跟我講過,嗯,三句話吧。我只是知道外頭還會有其他的麥克,我需要跟像他那樣的人在一起:有著雄心壯志的人,而且看著他的臉會令我感覺心跳加速。
我為紐約瘋狂。或者說比平常還要更瘋一點。我開始聽《秘密》的有聲書,並且走上幾公里去比較遙遠的地鐵站搭車,只為了擴展我的通勤範圍。我喝太多。我企圖吃素。到了晚上,我發現自己已經好幾個小時不停在腦中播放〈砰!黃鼠狼跑掉了〉(Pop Goes the Weasel),因為停在我公寓外頭的冰淇淋車重複播放這首歌的演奏版,招攬這個社區不存在的小孩,呼喚他們來買一些冰涼的點心。我總是不太舒服:在冬天,我走到地鐵的路上會凍僵。在夏天,就算我用了吹風機,我的頭髮還是濕的。我的公寓塞滿了五元買的酒吧雨傘,因為下雨時我從來沒有準備雨具。但我還是很愛紐約。
我們遇到大型熱浪,所以葛拉漢和我在他的臥室分手,那是我們唯一找到有冷氣而且有隱私的地方。「我要離開紐約,」我說,聽到這句話時我跟他一樣驚訝。
隔天,他出現在我門口,手上拿著他的冷氣,一臉後悔。
「妳應該會比較舒服,」他說。儘管這不是我應得,我還是讓他把他的分離式冷氣機裝在我的臥室裡,所以在我啟程回中西部前,我享受了七個晚上由冷媒提供的美夢。
葛拉漢順道過來拜訪時,我正在冷氣房裡打包所有的Forever 21 服飾。他是來說服我留下的。他保證成為我應得的那種男人,基本上是表示他不會無時無刻都在抽水煙, 只會偶爾抽一次,另外還有一、兩個屬於成年人的生活目標,包含總有一天會結婚生子,在我,嗯,大概,四十九歲以前。
但企圖做出這樣的承諾已經太遲了。我要回家了,我在綠點社區的租金夠我租兩間公寓,附帶中央空調系統和有線電視台,我還可以買新的傢俱而不是二手貨。那裡沒有完善的大眾運輸系統,我們都直接跳進休旅車,然後在高速公路上坐著發呆,慢慢開去我們想去的地方。在那個地方,我們把空盤子堆在桌子旁邊,這樣服務生工作起來會比較輕鬆。我要回到我的同鄉身邊,溫度超過華氏四十度的時候他們穿短褲,零度的時候他們去跑步。我會回到靠近湖和森林的地方,那裡的人穿紅翼(Red Wing)的鞋子是因為實際上有用。而且我要回到我父母在明尼亞波利斯市南部的房子,那間我十一歲時設計的洛拉(Laura Ashley)風格夢幻房間。
跟我的父母同住不太像是我期望的快樂家庭大團圓。即使是最棒的父母,也通常是糟糕的室友,在我爸開始把租屋網站上的出租公寓資訊寄給我之前,我在附近閒晃完, 會抽根美國精神(American Spirits)香菸,然後爬進被窩,接著被史提夫磨咖啡豆的聲音叫醒,他會叫我把屁股從床上拔起來,去店裡幫他買奶油和全脂牛奶各半回來加咖啡。
住家裡蠻糟的,但我覺得明尼亞波利斯市很棒。紐約讓你學會對不安全感上癮,但在明尼亞波利斯(如果天氣不是冷得要死)很容易舒服安心。
有一天我檢查郵件時,郵差留了便條叫我去郵局領包裹。他可以直接留下包裹,卻留下便條,我覺得很煩,但我那天下午才知道,當妳前男友寄東西給妳卻沒付足郵資時,郵差不能直接把包裹送來給妳。
我付了剩下的郵資,把我的包裹從郵局解救出來,回家拆開。
葛拉漢曾經為了得到我的回應瘋狂傳簡訊給我,所以我知道這個盒子裡面放著某個大而浪漫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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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心型的組曲CD
● 一個我最愛甜甜圈店的甜甜圈(哈囉,布魯克林區綠點街區曼哈頓大道上的彼得潘甜甜圈。希望你們讓這個地區永遠有好吃的甜甜圈和火爆的波蘭青少年店員),一個粉末狀而且乾透了的,我們愛的象徵
● 一件T恤,他附上字條說,他把這件還給我因為那是我最愛的上衣
我這輩子從沒見過這件上衣。
我傳簡訊跟他說謝謝,但把這些全都丟進垃圾桶。好啦,我有先咬了兩口走味的甜甜圈。但是我跟他們都結束了。跟葛拉漢還有紐約,雖然每當我想起他們其中之一,都會覺得自己的胃縮了一下。當我的飛機降落在拉瓜地爾機場,我依舊緊張,就像我沒時間畫眉毛跟洗頭的星期六早上十點,以為我在塔吉特超市看到自己曾經愛過的那個男孩。我想見到舊日的情人總是會這樣:就像見到他曾經愛戀過的從前的自己,她可能就在轉角,年輕快樂而且莽撞。每當我回到紐約,搭著計程車走布魯克林—皇后區快速道路的時候,會經過我和葛拉漢一起喝酒的屋頂,而我看到的淨是美好時光的幻象。
我沒看到我自己一個月內三度透支了支票帳戶,或者遇到一場大雨,第一天上班就淋得渾身濕透,然後必須穿著陌生人的運動服等衣服烘乾。我只看到我們騎著太小的古董腳踏車穿過墓園,情緒高昂而且春風滿面,是我記憶中最棒的復活節。我看到他狹窄的臥室, 他在那裡把我的上衣拉過頭頂,然後倒上床躺在我身邊,還聽到一直以來他看見我光著身體時耳語「美人」的方式。我看見自己的剪影映在葛拉漢屋頂的邊緣,他正把大麻裝進煙管,我轉過頭去看車子蹣跚駛過曼哈頓大街。我轉向他的時候,他帶著大大的笑容笑出聲來,接著就換我爽一下了。愛紐約和葛拉漢曾經很好玩,不過這件事漸漸不再有趣,我厭倦了沒錢、厭倦了精疲力盡,也厭倦了男人在尖峰時刻擁擠的L線地鐵上用他們的勃起頂我。但我欠他們倆一個大大的感謝。為這所有的樂趣、所有的大麻,也為他們給我時間與空間做我自己,即使當年的我是個豬頭。
然後還有,為了能更自在地離去。在明尼蘇達,我不曾跑向或者逃離任何東西,我就只是另一個中西部的好姑娘,有一些存款和一台大尺寸的轎車,把週日用在繞著湖邊跑步,或者洗衣服。在我長大的這個城市,我的新生活讓我找到我自己的道路。我在前往亞倫身邊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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