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咪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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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台灣最火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就是《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的女生版。可是,我一直想寫的,是〈那些年,我們這些沒人追的女孩〉啊。

我的青春期簡直就是一部血淚史。那真是一段漫長又黑暗的日子啊──說得好像我現在已經走出黑暗了似的。

國中的時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數學很好,眼神超牛,特別毒舌,每天我跟他的交流就是互相攻擊和互相羞辱。現在回想起來,他就像《祕密花園》裡的金洙元,傲嬌、自負,看不起全人類。我喜歡他那種「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好吧,說實話,我喜歡他就是因為他長得帥。我的膚淺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我從來沒有奢望過他會喜歡我。讓我安心的是,他也不會喜歡別人。因為他誰也看不慣哪。

國中二年級,班上轉來一個女生,從大城市來的,高挑、清純、氣質脫俗,能把一切俗豔的顏色都穿出聖潔的味道。她順理成章地成為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我很想和當時的老師談談,你把一個女神和一個死胖子放到一起,讓我每天聽她傾訴美女的煩惱,老師啊你什麼心態!

14歲之前,我從來沒在乎過穿什麼,每天都穿著圖案很弱智的T恤和土爆了的牛仔褲。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劇裡一模一樣。如果那時候把鏡頭對準我們兩個,我上演的是《打工妹》,而她就是《浪漫滿屋》。這之後,我開始在意起打扮來,我讓媽媽給我做了很多連衣裙,試圖顯得好看點。至少,在我暗戀的男生眼裡,我不能是一坨不明物體啊。但還真的是哎,反正他壓根兒沒看到我的改變。

比悲傷更悲傷的事是,他只花了10秒鐘,就喜歡上了她。原來他看不起全人類的原因,是因為還沒遇到她。學校辯論隊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簡直就是個結巴。

有一次,他給女神講了個笑話,女神當時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場面極其尷尬。我內心有點竊喜(我也夠猥瑣的),這下子,男生總該幻滅了吧。

他對女神說:「你好可愛啊。」

我嚓。

14歲的我,還不懂得一個人生真諦:「只要你長得美,什麼都可以原諒。」

他對她表白了。她給出的回應就是,從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話都不跟他講。她說,對於追她的人,她從來都不搭理,不會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讓他們徹底死心。我心裡多希望她是個綠茶,但是她不是。我準備了好多壞話,但是我連討厭都沒辦法討厭她,反而覺得她好帥啊。

我喜歡的男生,在她眼裡連備胎都不是,勉強只是一個路人甲。有一次傳考卷,從後面傳到前面,她忘記了不跟他說話的原則。她拍了下他肩膀,說了一句:「哎,考卷。」他轉過頭來,我看到他的眼神裡滿是驚喜,簡直在發光。我從來沒見過他那樣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傷。

暗戀是條食物鏈。不幸的是,我剛好處於最底層。下面的空氣真的不太好啊。我暗下決心,老子再不會喜歡不喜歡我的人了。哼。

高一的時候,我坐在倒數第二排。坐在倒數第一排的是一個理科學霸。每天上課都在看漫畫書,但數理化考試永遠考第一那種。他語文很爛,作文統統寫成流水帳,無聊透頂。對我作文很好這件事,他相當崇拜。他每次都認真地研究我的周記,他說,你以後一定可以當作家。

有一次,一個同學拿我的名字開玩笑,說我的名字怪怪的。他幫我說話。他說:「我覺得這名字很好聽啊。」

我的死黨們知道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歡我。

我開始蒐集他喜歡我的證據。

有一次上課,我和同桌在看《故事會》,那時候完全把《故事會》當黃文看啊。看到正刺激的環節,書掉下去了,掉到我課桌後面。老師很生氣,問:「誰上課看課外書?誰?」

這老師超凶的,特別擅長人身攻擊,能一口氣罵你一小時。我當時嚇尿了,想像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狀況,想像了一下請家長到校,想像了搞不好我媽會扇我一耳光。正在我快腦補到「滿清十大酷刑」的階段時,他站起來,直接承認是他看的。

他被罵了3小時。

老師體力真好。

他一定是喜歡我的吧。

我買了帶鎖的日記本。

我的日記,成了他的傳記。

高二的時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他送我一個相框當禮物,很醜的粉色。我覺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東西。

那時候我們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課間操的時候,他們班就在我們班旁邊。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眼睛是自帶GPS的,不管有多少人,總是能一秒鐘找到他。我每一天都在等待這一刻,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聽到一個消息,說他喜歡一個女生,正是我的名字。完了,他告訴大家了。怎麼辦,所有人都知道了。太高調了太高調了。

我一面責怪他,一面暗爽。上課時,我會興奮地掐自己,完全聽不到老師在說什麼。作為學霸,第一次站起來,不知道老師提的問題是什麼,嘴角莫名其妙就上揚了。同學說:「老師問你作業的事呢,你笑個屁啊。」

第二天,課間操結束後,看到他和幾個男生在學校的合作社聊天。我很糾結,要不要告訴他,我已經知道他喜歡我了呢?要不要告訴他,其實我也喜歡他呢?

這時,幾個男生散開,我看到他身邊站著一個女生,他遞給她一盒小熊餅乾,女生很自然地接過來,低頭準備拿餅乾吃。她的頭髮垂下來,遮住了臉頰。他很自然地伸過手去,幫她把頭髮別到耳後。

之後我才知道,這個女生是我們的學妹。她跟我有一樣的名字。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100倍。

我鼓起勇氣去問他:「為什麼不喜歡我,卻對我那麼好。」

他說:「其實我對每個同學都挺好的啊。」

他確實是個大暖男,但有時候喜歡一個人,就會選擇性失明。

他說,學妹是他的初戀,他們青梅竹馬,國中就在一起了。但是學妹父母離婚,搬去另一個城市,兩人分開了。他沒有為這段感情去努力爭取,一直心懷愧疚。

他對我格外好一些,是因為我和她的名字一樣,他有種彌補的心態。高二的時候,他才發現學妹回來了。為了他,回來了。他可以重新去爭取一次。

我什麼也沒說。不然呢,我要說「恭喜你」嗎?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恨自己的樣子。

我恨自己自作多情。

我恨自己的存在。

我恨自己的一切。

發現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的時候,我們往往不是否定對方,而是否定自己。這個傷痛太痛了。我吃了麻辣燙吃了涼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燒餅吃了草莓霜淇淋,我快把整個世界吃下去了,才勉強治癒了。作為一個吃貨,一切傷痛都靠食療啊。

後來我遇到了羅同學,得了審美癌的羅同學。明明我長得像胖大嬸,還堅持認為我長得像新垣結衣。導致我身邊所有人,都強烈要求我給新垣結衣下跪道歉。我們都結婚10年了,他的審美癌還沒痊癒。

也許現在,你喜歡的人,只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但總有一天,會有一個人,願意繞著你轉一圈,看到你發光的那一面。

對於那個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學生時代我們多多少少都做過這種昏庸的事吧。

因為喜歡一個人,對所有與他相關的事,都格外友善。

因為不會愛,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還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輸得起。

即使受傷,我們也不會失去再次去愛的能力。

有部電影的宣傳語,真的超級經典:

「愛對了是愛情,愛錯了是青春。」

本文出自《我喜歡這個功利的世界》松果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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