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孫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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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前提到的分手策略,是建立在一個基礎上:這是一段好聚好散的感情。問題是,一樣米養百種人,這世界上當然不是每個戀曲,都有美好回憶。戀愛男女之間最常出現的分手迷思有哪些,又可能因而引發什麼樣的偏差行為?也是研究分手的學者非常關心的議題。

迷思一:「無縫接軌」,用新歡取代舊愛

以前有同學分享,在學校時,喜歡的女生都不喜歡他,但沒有一次知道原因是什麼,他只以為自己倒楣,應該是被詛咒了。但這種想法有幫助嗎?完全沒有,只是幫助他不去面對問題,不用考慮到底自己是怎麼了;然後也沒有人告訴他原因,學校也不教關於愛情的東西,於是他陷入一種完全不知道怎麼辦的地步。

這時就會出現一些奇怪的建議,像是:「唉呀,治療失戀最好的良藥,就是再談一場戀愛嘛!」可是,就像電腦沒有移除前一個版本的程式,你就打開系統給它灌新的下去,會出問題的啊。

一段感情結束之後,不是要「守身如玉」幾個月或幾年才代表自己對這段感情很認真。有時,有意義的事,不一定是對方跟你談戀愛,而是關係沒有成功,但你有學到什麼,知道為什麼不成功,對自己的性格、行為,或是跟別人相處的方式,了解還有改善的可能性。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自己很白目,都沒學到經驗,而是重犯之前的錯誤,最後你的奇怪歸因就會變成:因為你的愛情被詛咒,才會這樣那樣……想起來都是很可怕的事啊。

只要把舊的負擔都移除乾淨、可以內化成自己的經驗之後,之後遇到喜歡的人,立刻重新開始一段感情,絕對不算太早或太快。但是,如果連走進從前兩人一起吃午餐的牛肉麵店,你還在吃麵邊吃邊觸景生情、用眼淚調味,那麼什麼時候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就要看你什麼時候準備好——永遠都不嫌晚。

迷思二:我是復仇女王蜂、飄撇男子漢!

一段感情如果走到最後,兩邊撕破臉,一心想要「報復」,那是最可怕的。你要報復誰?以及誰真正受到報復?你要好好想一下。因為分手的情況不滿意就決定報復,完全違反了「情侶」這種關係的本質。你如果是情報員、是商人,對於利害關係的算計是理所當然,但你是談感情的,當初就不是要算計什麼,不是很開心就要頒獎,有傷害就要報復的關係。

何況,可以想見的所有「報復」方式,都是雙面刃,即使傷害了對方,必定也會傷害到自己,就像《倚天屠龍記》裡的「七傷拳」,先傷己再傷人。很多年前有個社會案件,某一所國立大學裡,兩位女研究生因為搶同一個男人而一言不合,其中一人不僅殺害情敵,還利用化學專業知識,配製了強酸藥物要毀屍滅跡,成為當年最駭人聽聞的刑案。死者無法復生,而活著的那一個,失去了即將獲得的學位,而且讓大好青春耗在牢獄當中,完全得不償失。

要是有這種衝動或想法出現,你停下來想想: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感情不在了,情義也要在。回想一下當初開始愛上的初衷,為什麼那時想跟他交往?因為你覺得跟他在一起可以有更好的未來;如果沒有這個未來,至少也要有更好的自己,不要因為感情沒了,就把自己也搞垮了。把自己最黑暗、最悲哀、最難堪的一面全部露出來,這不是一個人「向上」、「變好」的目的。黑暗的那一面就像月球一樣,永遠不要朝向地球,請跟月球學習。

迷思三:天下男人女人沒有一個好東西!

最後,「天下男人跟女人沒有一個好東西」這種氣話,也是沒有必要的發洩,更不要放在心上。如果真的是沒有一個好東西的話,對於癒合感情的傷或開始新的關係,一點幫助也沒有,因為愛情破碎不是天下男人和女人的問題,他對不起你是他的事,不需要把其他人扯進來;尤其是跑來研究室跟我哭訴:「天下男人沒有一個是好東西……」這是把我也扯進來啊。

這些不必要的迷思,有的是不健康的心態、有的是沒有意義的情緒發洩,但千萬不要把它當成:「他就失戀了心情不好,氣完就算了。」很多對感情或對分手的迷思,最後會發展成偏差認知,讓失戀的人做出偏差行為,應該要謹慎看待啊。



本文出自《學著,好好分》三采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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