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樹君Fall in love,墜入愛河,這個詞總是讓我想到一個人失足跌落水中,一臉無助的畫面。而愛情的本質,確實也類似一種意外,甚至,一種災難。愛情威力強大,被它襲擊過的人都知道不是它的對手,就像艾倫狄波頓在《我談的那場戀愛》裡形容的:「這難道不就像是某種聖靈顯現、病毒感染,或是一點也不浪漫的心臟病發作?」是的,就是這樣。愛情常常令我心神不寧。這種心神不寧,一開始總是因為神魂顛倒的狂喜與陶醉,如果一直都處在如此情緒的高峰倒是很好,然而隨著時間過去,快樂慢慢減少,苦澀慢慢增加,這時的心神不寧只是令人困倦而已。就拿我的上一樁感情事件來說吧。我愛上一個人,把心交給了他,同時交出去的還有喜怒哀樂,我知道那很危險,因為這樣無異於心思情緒皆被對方控制,可是我墜入愛河,我身不由主。因此,當那個人有一點點不珍惜我的時候,我的感覺就像直直墜入地獄那樣晦暗糟糕。所以,愛情讓我軟弱。我不喜歡這樣,試圖振作取回自主權,然而因為愛情是一加一等於一,如果不消融自我,兩個人相處起來就會有衝突,而我不喜歡衝突,只好在苗頭不對的時候再度隱忍自我,可是我又討厭委屈自己,於是形成內在永不停息的自我交戰。所以,愛情讓我矛盾。更讓我不明白的是,我以為對方愛我就是為了我真實的樣子,可是他卻想把我改造成他理想中的樣子,結果是我在他眼中看不見我自己喜歡的樣子。到了這種地步,愛情已經不是兩個自我的融合,而是一個自我去消滅另一個自我了。所以,愛情讓我對自己感到陌生。最不堪的是,我以為愛一個人就該全心全意,但這個男人並沒有回應給我相等的溫柔與忠誠,因此種種不安與猜疑總是在我心中來回碾磨,那種患得患失讓我心煩意亂,什麼事也做不了。但因為避免衝突的緣故,我總是在對方面前把我的難過輕輕帶過,然後在夜裡暗自垂淚。所以,愛情讓我變成哀怨的女鬼。怎麼回事?愛不該是等於自由嗎?但為什麼我愛上一個人,卻變成了一個不自由的、受制於人的、軟弱矛盾的、連我自己都覺得陌生的女鬼?但我明明想當的是他的女神啊。天啊,我還以為自己是墜入愛河呢,怎麼竟是跌落痛苦的深淵?我也以為愛應該是一種如水的流動,一種飛翔一般的輕鬆,怎麼竟是充滿了謊言和背叛,令我如此心碎沉重?我再也不能允許自己在這種狀態裡繼續下去。愛情給我的如果不是快樂而是煎熬,那我要它做什麼呢?於是,在完全滅頂之前,我帶著殘存的理智和尊嚴,以自以為優雅的態度,主動離開了對方。但我事後不是沒有懊惱,也許我應該甩他一巴掌?也許我應該哭叫吵鬧,把一切的傷心不滿都宣洩出來?我羨慕潑婦,可以當下就釋放負面能量的女人其實比較健康,像我這種總是習慣避免衝突的女人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一個人默默療傷,而這是一段漫漫長路。但話說回來,長路漫漫也是一種必須,因為失戀使人自省,使人孤獨地進入心靈幽徑,看見了難得的風景,讓我可以把一個人的狀態修補完全。而且少了為別人心煩,多了自己的時間,也讓我可以從容地過日子,放手寫出男歡女愛的故事。所有的經驗都是好的,即使是一個壞經驗也有它的價值,因為那令人更了解自己。我了解我自己,我永遠無法真正責怪任何人,畢竟,愛情會結束其實無關我還喜不喜歡對方,而在於我已經不喜歡對方眼中那個不快樂的自己。如果問我在這段感情經驗裡學習到什麼,那就是,別讓自己在痛苦的狀態裡繼續糾纏下去,如果對方忍心讓妳受苦,那就表示他不夠愛妳,所以沒什麼好留戀的。結束一段感情當然不容易,但至少這種痛苦有盡頭,若始終卡在其中進退不得,那樣的煎熬才是遙遙無期。有勇氣結束不快樂的關係,生命才能繼續往前進行。也不要害怕面對一個人的孤獨。太多好女人因為害怕孤獨而忍受壞男人,這是可怕的浪費。一個人自由自在也是一種幸福。能和自己相處愉快,才能和別人相處愉快。要先讓自己快樂起來,才會吸引快樂的關係到來。還有還有,下回如果我愛的人再讓我傷心的話,嗯,我會好好和他吵一架的。本文出自《花開的好日子》皇冠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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