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新聞盛傳一張男女在床上的放閃照,女的大方公開承認,男的激動不證實。這張照片一登出,歡喜都成了冤家,鴛鴦各自東西飛逃。這樣的放閃,似乎沒有閃瞎了哪位觀眾,倒是讓人看得一頭霧水,照片裡的男女主角,到底在演哪一齣?新聞各種角度的解讀中,有一個說得最好:女的在宣示主權。在一段感情關係中,為什麼會有一方想要宣示主權?很簡單,就表示這個主權即將或已經被侵犯。所以原本安穩擁有這段關係的主人,出自於迫不得已或防衛性的考量,決定主動出擊,在這段關係的領土上插旗,大聲捍衛主權。這樣做沒有什麼不好,如果被妳宣示的那個主權(另一伴),也同意妳所說所做的,那位侵入者自然會知難而退,一切波濤洶湧就能再度歸於平靜。但如果不是,主權一被妳強力捍衛,反倒變得尷尬、扭捏,甚至跳出來說:「這是對自己人生的最大污辱!」。這時候,該知能而退的,已經不是那位侵入者,而是妳這自己了。想要捍衛的主權,結果自己跳出來說他並不歸屬妳,這種結局不只糗而已,對他對妳來說,都是人生最大的污辱。其實,在做這件事情之前,妳自己也知道可能會招來這種結果;只是妳不甘心,所以寧願放手一搏,就算力往狂瀾不成,兩敗俱傷也好。但這真的是最佳做法嗎?外面看戲的人當然不在乎,有熱鬧看就好,鬧越大越有趣。但對妳而言,這就是公開跟大家說:「對,我們就是玩完了!撕破臉又怎樣,要鬧就鬧大一點啊!」所以坦白說,某種心態上,妳自己就是主導這齣戲的導演,自編自導自演,然後希望博得滿堂彩、票房大滿座!當然,妳最希望的是,男主角點頭答應,再和妳續演未來的人生大戲。只可惜,妳自己應該也知道,這個期待肯定要落空了,當在網路上放了這張閃照希望獲得眾人祝福時,妳就隱隱知道,這只是在施放最後一次欲振乏力的愛情煙火。用微乎其微的幸福火苗,點燃已經潮濕發霉的煙火。咻一聲!煙火升空,爆破出比預期還要微弱心虛的花火,然後就只剩細碎火花,散落黑暗夜空中。眾人都不看好,然而妳卻執意要施放這最後一次的愛情煙火,因為妳希望藉由這次花火,看能不能引來一些同情自己的觀眾,引來一點可能破鏡重圓的微薄希望。另一方面,妳也決心清空在這段關係裡的幸福庫存,好好利用這些過期幸福煙火的剩餘價值,點一株火苗,將它們全部燃燒殆盡,至少還能照亮自己,展現某種存在感也好。然而在愛情關係中,真實的主權並不需要宣示,弄到必須大聲捍衛的,那主權肯定也是搖搖欲墜。與其心虛地大聲捍衛,不如誠實面對自己,直接大聲說放棄吧!這樣的愛情主權寧願不要,更不要做這些無意義的小手段;妳該做的,是好好為自己,繼續尋找下一段值得付出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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