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苦苓「你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來愛我。」她幽幽的說,語氣中有淡淡的哀與怨,這是他們第N次約會了,他始終不邀她上床,甚至連個纏綿的熱吻也沒有。他則一臉無辜的望著她,仍然是那麼淸俊非凡的面貌,她第一次見他就認定對方是個大花心,每天晚上在PUB拐小女生上床的,不料他斯文有禮談吐優雅,像一個英國紳士對待淑女般,即使陪她過街,也只小心翼翼的托著她的手肘,不像別人早就乘機摟腰撫背,她為這個世紀末的城市還有這麼「純潔」的男人而感動,忽然一陣心神蕩漾,却是比真正做愛還令人陶醉的感覺。以後幾乎每次約會都這樣,往往他只是靜坐著,有點痴迷的看著她,她就覺得全身發熱,有些地方還麻麻癢癢的,整個人頓時有如神遊太虛,直到在玻璃窗上看見自己緋紅的雙頰,微沁的汗珠,這才悚然警覺:這是在咖啡屋裡呀,這樣未免太忘情了。而他越是不侵犯她──別說侵犯,連驚動都沒有──越激起她心中的遐思:想像自己吻遍他俊秀的臉孔,解下他白色襯衫上的一粒粒釦子,觸撫他削瘦卻堅實的胸膛,貼耳傾聽他逐漸加快的心跳……他忽然神情有異,她彷彿做壞事被抓到般的心虛,趕快正襟危坐,喝口水定定神。她也不是沒有試圖挑逗他:故意做出性感女星的種種撩人姿勢,有意無意的觸及他的敏感部位,甚至有一次藉著滑倒,乾脆就整個人撲在他懷裡不動,固執的緊貼著即使是傻瓜都會反應的地方,他卻若無其事的扶起她,一臉真摯的關心呵問,令她十分氣餒,甚至開始懷疑他是GAY,但那又何必浪費力氣同她交往?難道真如李昂說的:「臺北的好男人,不是已婚的,就是同性戀」?終於忍不住在這個晚上爆發出來了!她藉口身體不適要他送自己回家,又說怕晚上沒人照顧留他下來,而且不捨得他睡沙發不妨同睡一床,他欣然答應,卻在服侍她睡下後,衣冠整齊的就躺在她身邊,不一會兒沉沉睡去,還發出輕微的鼾聲……直到被她的啜泣聲驚醒。她從來沒受過這種委屈!自己形同送上門去,對方卻相應不理。總不能由女人來硬上男人吧?終其半生,多少男人垂涎她的美色胴體,使盡千方百計而未必可得,甚至令她對異性心生嫌惡;如今難得碰到這個純以心靈和她交往的純情男子,為什麼她卻又強烈的想與他有魚水之歡?……這些心底的話她當然不能直說,只是哭訴自己毫無魅力,一個「健全」的成年男人竟然不為所動,「……我也不是那麼的想做,可是你一點兒都不想,我……」「我已經做過了。」他語氣平靜的說,自述身分其實是外星人,文明先進的他們早已拋棄不潔的肉體接觸,只要憑藉心靈力量就可以交合,他們每次見面他都情不自禁的做,這也就是她會心眩神馳的原因了;他為自己的粗率而深致歉意,她卻心中一亮,詢問自己是否也可以同樣方式對他做愛。「那怎麼行?」他微微皺眉,「別忘了妳是女的呀!」本文出自《短短的就夠了》時報出版
【想看更多到博客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