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許多人倡導「愛屋及烏」的觀念,以為兩個人在一起應該要善待對方的家人,踏入婚姻更是如此。我不可否認,我挑選孝順的男人作為交往對象,也是因為我認為會對自己父母好的男人才有可能對我的家人好。然而,當交往很久以及進入婚姻之後,我發覺「愛屋及烏」的理念雖然好,但實務上卻要有點微妙地修正或許會更好。我的付出,是因為我知道他們對你很重要。我是個平凡人,沒什麼大愛。對我而言,對彼此家人好其實是因為我們愛對方,想要讓對方因此覺得開心。所以,我回娘家的時候我家主人會盡心盡力當個好女婿,為丈母娘換燈泡、當搬運工,會發揮他的建築專業,幫姊夫去看房子看建地,甚至還熬夜畫設計圖。我並沒有問他做這些事是否心甘情願,但他從來沒有抱怨過,只說了一句「我們是家人啊。」而我身為從小嬌生慣養的小公主,為他的家人付出的方式就是每年自告奮勇負責婆家的年夜飯,我不確定我們是否愛對方的家人,但我很確定你的家人對你很重要,我願意為對你很重要的人多付出一點。我不一定喜歡你的家人,但我不阻止你愛他們。其實,我們都知道,我們不可能愛對方身邊的每一個人,難免會遇到觀念不同磁場不合,感覺不對盤的對象。只是我們雙方有共識:「無論我喜不喜歡你的家人,我都不會阻止你愛你的家人。」這就是我所謂的「微妙地修正」,我們並不強迫對方為自己的家人做任何事,但絕對不阻止對方繼續愛護照顧他的家人。
住在台北而娘家在南部的我大約每個月要回家一次,比隻身在北部讀書時回家的頻率還高,對於出嫁的女兒來說可能是很罕見,所以我不認為對方一定要跟著我一起南北奔波,偶而我也會主動提議說我自己搭高鐵回家吧!而因為婆家和我們住得很近,走路只有幾分鐘的距離,我也讓他維持婚前的習慣,每天都回家看爸媽,我不見得要跟他一起回去。他不阻礙我在婚後繼續當好女兒,我又何必阻礙他在婚後繼續當好兒子呢!因此在我們婚後,婆婆並不覺得少了一個兒子,媽媽也不覺得少了一個女兒。自己的家人,請試著自己搞定。有時候難免會遇到對方家人提出一些不妥的要求,這時候我們都能各自扮演自己的角色盡力溝通。如果是他家人的問題就他負責溝通,如果是我家人的問題就我負責處理,即使口頭上說婚後都是一家人,基本上我還是認為自己的家人自己搞定很公平,而且因為對自己家人的了解度夠,在溝通上也比較順暢。據我觀察,當婚姻問題的產生和雙方家庭有關時,常常是長期累積的壓力和委屈所造成的。例如老婆總覺得自己很辛苦,婚前是公主,婚後就變成要幫別人家做牛做馬的女傭。老公也覺得自己很委屈,妳嫁來我家裡,還一天到晚想著娘家,經常拿錢回娘家等等。長期下來,這種心裡的不甘願就會日積月累在某個時刻大爆發。因此,在彼此相愛之餘,你愛你的家人,我愛我的,也沒什麼不好。到這裡找艾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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