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偷吃?我認為,被對方抓包了叫出軌,沒被抓包則一律叫偷吃,因為偷吃既然有個偷字,就該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否則只能說技術不到位,就像是不小心觸動警鈴的賊,功夫沒到家就闖江湖,師傅也要出來道歉的。而偷吃的定義則不管是曖昧挑逗或上床,一旦心中不再光明磊落,開始對另一個人產生情愫,那就是某種程度的偷吃,只是傷害有輕有重。在腦海對性感藝人意淫一下尚可,關心另一個女人(媽媽除外)勝過自己女友、朝思暮想有沒有機會找別的女人上床,都是對感情的背叛,沒得商量。普遍認為偷吃的總是男人佔便宜,然而女人才更容易找到劈腿對象,而且成本更低,只要女人肯,上網隨時能找到一打願意付錢與她開房間的男人,大多數小王都很樂意守口如瓶(否則就免錢的鴨子就飛了),而男人要拐個沒感情、純上床的對象可沒那麼簡單。只是女人傾向專一,而男人這種生物進化慢,過了幾百萬年還是演化不完整,狩獵本能揮之不去,一成不變的生活過久了就會全身不舒服,覺得自己變成家畜而不再是獵豹,男人要的往往也就是偷吃那種神神秘秘的刺激感。偷吃的男人常過度自信,自以為天衣無縫然而根本破綻百出,女人從小被訓練要當好老婆好媳婦好媽媽,都是要學會察言觀色的身份,她只要看著你的眼神,觀望你的舉動加上天生第六感,對你有沒有偷吃早就心中有數,她選擇不拆穿和裝聾作啞,只是因為她還愛你,捨不得這段感情,希望你們還能有機會走下去,只是女人雖然很會騙自己,但一旦不想再演下去了,也就再也沒有挽回餘地。我不是很能明白偷吃的動機,既然喜歡上了別人,就好好的跟現任說再見,然後跟喜歡的人光明正大在一起,被分手的人雖然難過傷心一陣難免,但她沒了你,也許找到更好更懂欣賞她的,你憑什麼人在曹營心在漢,耽誤大家青春,而如果想繼續遊走花叢,當初那就說清楚講明白只想歡樂一下,沒有穩定交往的打算。最唾棄的是口口聲聲深情愛妳一輩子,結果背後搞七捻三就算了,被抓包後還想當好人,把亂搞的罪名推到對方頭上,說自己也是千百個不願意,都是對方不好才造成你出軌的自私鬼,說真的除非兩人已經結婚,對外遇必須被肩負法律所賦予的責任之外,未婚男女的感情其實都還在彼此選擇當中,你可以有變心的權力,但也必須有說出口的勇氣,這是對愛過的另一半起碼的尊重,也至少讓人欣賞你的氣魄。凌茜粉絲團>>看更多本周HOT ISSUE【到什麼程度才算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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