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瓢蟲
這陣子一堆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新聞的精采度,劇情絕對不輸給台灣正港的連續劇,平常對於這些新聞,總是一笑置之,畢竟這些事情,似乎離自己很遙遠,有種無關痛癢的感覺,也許就是這樣養成了這種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久而久之,我們都學會了冷眼看待這一切。
這次看到了姊妹淘把裁決書發佈在網站上,身為法律系學生的我,在心中投下了一顆不小的震撼彈,因為總是把持著一種反正火也不會燒到我家的心態,對於每次的社會新聞,未去注意這平時所學的法律,其實就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事件裡,這次由於姊妹淘的行動,讓我重新省思了這件「女明星跨海爭取監護權案」。
就法律觀點而言,我認為台美兩案判決不盡相同,首先探究法律體系上,就相距甚遠。
法律體系,一般分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一、台灣屬於大陸法系之系統
大陸法系為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覆蓋了當今世界的廣大區域,以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家為代表國家,而台灣承襲大陸法系的系統。
大陸法系的特點如下:
1.歐陸法系以成文法為主,通常不承認判例法的地位。
2.具有悠久的法典編纂的傳統。
3.在法學理論上崇尚理性主義、傾向於建構重視邏輯,抽象化的概念體系。
4.在司法審判中傳統上要求法官嚴格按照法條審判,以三段論為最重要的推理模式。
二、美國屬於英美法系之系統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普通法」是譯自英文「Common Law」,但在此處,「common」此字,正確來說,不是解普通,而是一致性的法律。英國與美國是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國家,但兩國間的法律也有相當大的差異。
英美法系的特點如下:
1.英美法系多採不成文法,尤其是判例法,強調「遵循先例」原則
2.審判中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和陪審團制度,對於司法程序比較重視
3.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的發展往往依賴司法實務人員(尤其是高等法院法官)的推動,即法官實質上通過做出判決起到了立法的效果。
4.普通法系的立法精神在於:除非某一項目的法例因為客觀環境的需要或為了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否則,只需要根據當地過去對於該項目的習慣而評定誰是誰非。
你注意到其中細節了嗎?
其實英美法系,非常著重於「當事人」在此案中,所處之角色及地位,不像一般大陸法系以一貫之,一條法律適用在所有人身上。英美法系從「人之本位」出發,法官會依當事人的情形,解釋適用不同的判例和法律,兩個相同的案件若適用同一法律,會因為當事人的心態,或是行為的不同,有不同的結果。
簡單的說,每一個人都有每一個人的故事,所以法律亦給予不同的評價。
而大陸法系,卻是著重於嚴格按照法條審判,法官依法推論,得出結果。
但是,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兩體系中,同樣能斷定結果及掌握生殺大權的,莫過於在判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執法人員了!
身為法律系的學生,當大學準備進入法律系,以後真的打算走法律這行,通常就要有從大學一開始,就要埋首苦讀的打算。正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這句經典古文名句,我想每個經過苦戰的法律人,都懂。沒努力埋首書堆五年、六年、甚至十年,不可能輕易取得律師或是司法官的執照或地位。
這樣的考試制度,艱辛而困難,因而鍛練出許許多多熟習法律的優秀人才,但這樣的制度,能不能
鍛煉出我們口中的「正義」嗎?
造就出我們所要的「公平」嗎?
能達到我們所望的「倫理」嗎?
我記得大一剛進學校時,在迎新的時候,所有的大一法律新鮮人,總是懷有滿滿的熱情與動力,開心的踏入法律界準備大顯身手,滿腔熱血的說:
「我想為這世界上的弱勢族群伸張正義!」
「我想讓這個社會井然有序,世界和平!」
「我想藉由我的力量讓好人不被壞人欺負!」
這些話由言在耳邊迴盪,我想,最當初的我們,都懷有這樣的熱情在法律上吧!只不過隨著長久的時間經過、沉重又乏味的學業考驗、一次又一次考試上的磨鍊,是不是一點一滴的消磨掉我們的初衷,及最當初、最原始所要達到的公平正義,及最基本的法律倫理,我們都忘記了
我們忘了,當初,學法律,是為了什麼。
我們都是人,不是死的法典,有感覺,有感情;今天不論英美法的制度,是否能和大陸法之優缺做比較,我們都該好好省思自己。
如果,我們不再冷漠,有「同理心」,是否得到的結果又會不一樣?
如果,我們設身處地為當事人做考量,會不會感同身受也感到難受?
如果,今天我們都有一個寶貝女兒,我們是不是也會極盡所能找出適用的法律,好讓自己有多一點的時間和她成長?
如果,我們不再冷漠,世界上是不是有許多不平的事情,就能避免他們的發生?
法律人,莫忘初衷
不,我想每一個人都一樣。
我想每一位法律人都非常的優秀,但是,你記得最當初投身法律界的那熱情的你
跟和充滿理想的你在哪呢?
還是,已經學會當個沉默又冷漠的法律人呢?
瓢蟲/劉思妤
東吳大學法律系
曾任:司法院民事廳見習生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見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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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看到了姊妹淘把裁決書發佈在網站上,身為法律系學生的我,在心中投下了一顆不小的震撼彈,因為總是把持著一種反正火也不會燒到我家的心態,對於每次的社會新聞,未去注意這平時所學的法律,其實就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事件裡,這次由於姊妹淘的行動,讓我重新省思了這件「女明星跨海爭取監護權案」。
就法律觀點而言,我認為台美兩案判決不盡相同,首先探究法律體系上,就相距甚遠。
法律體系,一般分為「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一、台灣屬於大陸法系之系統
大陸法系為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覆蓋了當今世界的廣大區域,以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家為代表國家,而台灣承襲大陸法系的系統。
大陸法系的特點如下:
1.歐陸法系以成文法為主,通常不承認判例法的地位。
2.具有悠久的法典編纂的傳統。
3.在法學理論上崇尚理性主義、傾向於建構重視邏輯,抽象化的概念體系。
4.在司法審判中傳統上要求法官嚴格按照法條審判,以三段論為最重要的推理模式。
二、美國屬於英美法系之系統
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系,「普通法」是譯自英文「Common Law」,但在此處,「common」此字,正確來說,不是解普通,而是一致性的法律。英國與美國是英美法系的主要代表國家,但兩國間的法律也有相當大的差異。
英美法系的特點如下:
1.英美法系多採不成文法,尤其是判例法,強調「遵循先例」原則
2.審判中採取當事人進行主義和陪審團制度,對於司法程序比較重視
3.法律制度和法學理論的發展往往依賴司法實務人員(尤其是高等法院法官)的推動,即法官實質上通過做出判決起到了立法的效果。
4.普通法系的立法精神在於:除非某一項目的法例因為客觀環境的需要或為了解決爭議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否則,只需要根據當地過去對於該項目的習慣而評定誰是誰非。
你注意到其中細節了嗎?
其實英美法系,非常著重於「當事人」在此案中,所處之角色及地位,不像一般大陸法系以一貫之,一條法律適用在所有人身上。英美法系從「人之本位」出發,法官會依當事人的情形,解釋適用不同的判例和法律,兩個相同的案件若適用同一法律,會因為當事人的心態,或是行為的不同,有不同的結果。
簡單的說,每一個人都有每一個人的故事,所以法律亦給予不同的評價。
而大陸法系,卻是著重於嚴格按照法條審判,法官依法推論,得出結果。
但是,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兩體系中,同樣能斷定結果及掌握生殺大權的,莫過於在判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執法人員了!
身為法律系的學生,當大學準備進入法律系,以後真的打算走法律這行,通常就要有從大學一開始,就要埋首苦讀的打算。正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這句經典古文名句,我想每個經過苦戰的法律人,都懂。沒努力埋首書堆五年、六年、甚至十年,不可能輕易取得律師或是司法官的執照或地位。
這樣的考試制度,艱辛而困難,因而鍛練出許許多多熟習法律的優秀人才,但這樣的制度,能不能
鍛煉出我們口中的「正義」嗎?
造就出我們所要的「公平」嗎?
能達到我們所望的「倫理」嗎?
我記得大一剛進學校時,在迎新的時候,所有的大一法律新鮮人,總是懷有滿滿的熱情與動力,開心的踏入法律界準備大顯身手,滿腔熱血的說:
「我想為這世界上的弱勢族群伸張正義!」
「我想讓這個社會井然有序,世界和平!」
「我想藉由我的力量讓好人不被壞人欺負!」
這些話由言在耳邊迴盪,我想,最當初的我們,都懷有這樣的熱情在法律上吧!只不過隨著長久的時間經過、沉重又乏味的學業考驗、一次又一次考試上的磨鍊,是不是一點一滴的消磨掉我們的初衷,及最當初、最原始所要達到的公平正義,及最基本的法律倫理,我們都忘記了
我們忘了,當初,學法律,是為了什麼。
我們都是人,不是死的法典,有感覺,有感情;今天不論英美法的制度,是否能和大陸法之優缺做比較,我們都該好好省思自己。
如果,我們不再冷漠,有「同理心」,是否得到的結果又會不一樣?
如果,我們設身處地為當事人做考量,會不會感同身受也感到難受?
如果,今天我們都有一個寶貝女兒,我們是不是也會極盡所能找出適用的法律,好讓自己有多一點的時間和她成長?
如果,我們不再冷漠,世界上是不是有許多不平的事情,就能避免他們的發生?
法律人,莫忘初衷
不,我想每一個人都一樣。
我想每一位法律人都非常的優秀,但是,你記得最當初投身法律界的那熱情的你
跟和充滿理想的你在哪呢?
還是,已經學會當個沉默又冷漠的法律人呢?
瓢蟲/劉思妤
東吳大學法律系
曾任:司法院民事廳見習生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見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