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有人在留言問,如果你發現閨蜜男友偷吃,你會選擇告訴閨蜜?還是視若無睹?我說:「我會婉轉的暗示,卻不選擇戳破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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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了某些年歲,我逐漸明白「真相」並不重要,重要是如果你在乎他的感受,就必須幫他留個體面,不是人人面對劇變事實都能有強大心理素質去面對,最後人會選擇是「幫他留體面的人」,而非「告訴他事實的人。」

曾經我也是一名「杠精」,這是對岸很火的網路詞,指故意唱反調爭辯時持相反意見的人,無論對方說什麼,忽略其正確邏輯,常利用人的情緒弱點使人憤怒爆走。過去我認為有話直說、有事直講,面對自以為的正義就開始口無遮攔,彷彿都是別人的錯,但最後我身邊的朋友一個個離開我,才意識到「事情」無對錯,但角度很重要,倘若你能站在同理的角度,別人會聽得進去,但若站在批判的角度,任誰都會受不了。

▲倘若你能站在同理的角度,別人會聽得進去,但若站在批判的角度,任誰都會受不了。(圖/Shutterstock)
▲倘若你能站在同理的角度,別人會聽得進去,但若站在批判的角度,任誰都會受不了。(圖/Shutterstock)
往後開口前,都想試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如果從朋友口中得知在某場合看到男友跟其他女人曖昧,我應該會很傷心,不知所措想馬上去求證,但同時希望這是誤會,並不是朋友眼中看見的事實。反推回來,我若是這個撞見閨蜜男友在偷吃的朋友,我應該留下證據,有清晰的照片,或是確切的證明,在適當的時機給她看,或著輕輕帶過提醒,畢竟別人多少年的感情,不是旁人三言兩語就能介入的,即使是親人也不能隨意去批判。

這些年總有人會問我感情的問題,不管是失戀還是失婚,我都會告訴他「戀愛之前你很好,戀愛之後的挫折會讓你不甘心,但感情再不甘心、再不放手,都不能挽回一個不愛的靈魂。過去他再愛你、再寵你,都已經過去。如果他不願意回頭,你的等待沒有任何意義。」

有句話說:「不管幾歲,都適合追逐夢想。」我想同理:「不管失戀受傷幾次,你也都可以從十九層地獄爬出來,只要你願意,就會有遇見下一個戀愛的可能。」

留給傷心的人一個體面,傷心人會走出來,你擺渡一個情感受傷的靈魂,就為自己鋪造一個好緣份。

很喜歡《我的努力,只為自己海闊天空》裡面寫的一句話「真正的成熟,是看破不說破,看穿不揭穿,知世故而不世故。」留給傷心人一個體面,也是給自己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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