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雲最近被很多人罵,很大的一部分是來自於明明這件事已經隨著時間逐漸被淡忘,結果好死不死當事人居然自己重提,而且還是在綜藝節目上說,理論上我們人做了會被罵的事應該是盡量低調,最好都不要有人想起,哪有可能還反而自己拿出來講,而且還是在媒體前說,這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當事人並不覺得本身真的做了虧心事,就像林月雲三番兩次和媒體表述的:「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所以林月雲覺得之所以一再成了婚姻中的小三、摯友的情敵一事,是各種無奈,是命運造化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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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前段時間看到新聞報導平鑫濤前妻出書控訴瓊瑤介入他們的婚姻,好巧不巧某天我在咖啡廳看到這本書,就順手翻來看完,書中原正宮當然有自己的委屈,不過我也看到瓊瑤的說法,瓊瑤說自己才是委屈的那一方,明明是平鑫濤當年死命追求,不惜以飛車衝下懸崖自盡來拒絕分手,瓊瑤在百般不得已之下才接受平鑫濤。

瓊瑤的說法與林月雲似乎有同工異曲之處,兩位小三都覺得自己無奈與身不由己,才會當了婚姻中的第三者,都是男人不顧有婦之夫的身分來追求,才害自己擔上罵名。

▲(圖/截自芒果tv)
▲(圖/截自芒果tv)
我看了以後就在想,換成是我如果有個完全沒感覺的男人來追求,哪怕是他拿把刀架在自己脖子上我也絕對不會答應,追個二十年也無效,不知道是上個年代的女性比較容易心軟,還是很怕拒絕別人,但終究關鍵應該還是在於女方對這位有婦之夫也有好感。而問題就來了:當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心愛的人而且對方也愛你,唯一的問題就是對方已婚,這時應該告訴自己:「他們不適合,我才是適合他的人。」然後讓對方破壞自己的家庭,再以造化弄人當成說服自己的藉口,還是這份愛其實有其它的做法?

愛有很多層次,欽慕一個事業有成、風度翩翩的男子並想佔有他,就跟想要名牌包沒什麼兩樣,這是最淺薄的愛;不管這男人是成功失敗、即使他失意落魄、老病交加還能真心的疼惜愛慕他,那才是能看到盡頭的愛。不知道如果相識時平鑫濤或邱嘉雄事業失敗、又窮又病的話,瓊瑤與林月雲的愛是否還一樣炙熱無悔?

愛一個人,如果明知讓他選擇這份愛情的代價是拋棄他的家人,是要面對所有的輿論壓力,是要讓他編織無數的謊言去瞞騙妻子,是要讓他永遠不被長輩子女諒解,還是堅持著只有我的愛最偉大,其它關係都要讓路,這是無藥可救的自私。因為愛情的「愛」只是愛的其中一種,親情的「愛」、恩情的「愛」、甚至友情的「愛」也都是愛,為什麼就因為妳的愛情,別人就要磨損自己對丈夫、對父親、對好友的愛呢?

已婚還去跟外面女性放電勾搭的男人,再成功也是人品有問題,一個人對自己的承諾都無法負責,其它也沒什麼可說的了,婚姻有問題該做的是離婚,而不是找外遇。

而身為小三的妳又為何如此輕賤自己,莫非妳的人生除了愛到頭昏腦脹之外,再也沒有別的可以珍重,妳的名譽、自尊、教養全都不值錢,只要這個男人屬於妳其它都沒關係,父母的失望、朋友的惋惜、名聲的敗壞通通不要緊?這個男人陷妳於如此境地,他真的值得妳失去這麼多嗎?

有一種愛很難做到叫放手,如果喜歡一個人,雖然很喜歡很喜歡但是不可以,那為什麼不能把這份美好沉澱在心中,徐志摩深愛林徽音卻懂得自我犧牲,並不強迫,而林徽音雖未回應徐,卻給了他終身不滅的友誼,在他墜機後拿來機身殘骸畢生保存,徐林兩人相互敬重的愛,比什麼我命不由我之類的廢話來得真誠深刻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