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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傳出,陳喬恩結束手邊的工作後,就立刻前往警局歸還1000元,她透過影片澄清自己並沒有想要據為己有,是因為自己平時就會關注流浪動物,所以撿到錢的第一時間,才會先想到可以幫牠們加餐。
![陳喬恩涉侵占遺失物罪!報案後首發聲:不知不覺犯了錯](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1/01/93c37cf7-1609729030500-c54f4e53432f48c2947f75069b2ce328-452x651.jpg)
陳喬恩坦言自己在不知不覺中犯了這個錯誤,除了希望掉錢的人可以趕快把錢找回來之外,也藉由親身案例來提醒大眾:「大家記得在路上撿到錢,無論金額多寡,都一定要送去警察局喔!」最後還貼心地補充小知識:「在警方公告遺失物招領後,6個月若無人認領,可由拾得人取得;若失主前來領取,依民法805條規定,拾得人最高可請求該遺失物價值的10分之1做為報酬。」(編輯:侯家瑜)
![▲陳喬恩希望藉由親身案例來提醒大眾。(圖/陳喬恩臉書)](https://media.nownews.com/nn_media/thumbnail/2021/01/002e166b-1609729159294-4509c8182d8849dba8b23f0e8a119b37-800x10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