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底,萬聖節前兩天,在大部分小朋友都忙著裝扮成各種卡通人物或英雄公主的時候,台北市有個十歲的男童,在深秋已有寒意的大半夜,被鄰居拍到脫光衣服在路邊收書包。他腳步凌亂,一邊對身材壯碩站在路旁的女子哭喊著「妳不要再打了啦!」,一邊手足無措撿拾著四散的物品,卻被身旁握著手機一派優閒的女子怒吼「閉嘴!」
感謝這位見義勇為的鄰居阿姨錄影,同時撥打家暴113,整件事才能曝光。原來施暴的是男童繼母,而這位孩子在過去兩年間總共已家暴立案11次。這麼一個明顯是受害者的孩子,去年卻解除列管,社會局判定受傷紀錄是男童「個人情緒行為」,只見他瘦小的身板上都是新舊傷痕,很多疤的位置根本不是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小孩能搆得到的,如果這都能歸類成個人行為,那真是人體力學的奇蹟。
每次看這種新聞都又痛又氣,卻因為太關心,又無法不看。
新聞底下的評論,很多人歸咎於繼母的身份上,畢竟孩子不是親生的,要打要罵都比較容易出手。我對繼父母的身分沒有先入為主的概念,但實際上,的確許多家暴案件,主施暴者或參與者都是親生父母再婚的對象,甚至只是同居人。當然不是身為繼父母一定會虐待兒童,我也認識後爸後媽將配偶上一段婚姻帶來的孩子視如己出。追根究柢,家暴案件為什麼會發生,親生父母無法推卸責任,就算沒有親自參與施暴,起碼也要負起忽略與默許的刑責。
如果你夠愛、夠關心、夠重視孩子,無論配偶觀念如何偏差,也不至於把孩子打成這樣。
1993年,青海省西寧市五歲的女童蘇麗,被母親長期虐待致死,手法極為凶狠殘酷,細節我就不描述了,大家可以自己網上查詢。話說在前頭,看之前要有心理準備,我看了之後整整一周都不舒服,胸口有種無法形容的憤怒。母親燕志雲被捕後只判了七年,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掘開了政府為蘇麗建的墳,把那可憐孩子僅剩的一丁點骨灰殘骸挖了出來,灑在地上用腳狠狠踐踏,一邊惡毒咒罵。
這孩子何嘗不是親生的。
根據調查,日本光是今年上半年統計,虐童案件就高達七萬八千多起,或許是新冠疫情讓許多父母多了和孩子相處的機會,加上大人不能出門,孩子不能上學,對教養的不耐煩與生活的苦悶增長了家暴的頻率。這還是登記在案的數字,沒有被發現的不知道有多少。
施暴人許多都是親生家長,其中年輕生子的比例不在少數,所謂年輕是,這些人都是在20歲左右即為人父母。他們自己根本就是個孩子,早婚的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也不好,離婚率非常高,種種原因加總在一起,受害的只能是兒童。
我不是要歧視年輕的父母,當然也有稱職的小爸爸、小媽媽,但我身邊年過三十才生孩子的朋友,根本不會體罰小孩,一來是年紀成熟,火氣變小,耐心隨之昇高,還有經濟環境也比較優渥,有將孩子視若珍寶的能力和觀念。要大部分的人在同儕還在玩樂的年紀,對另一個生命負起如此大的重任,結果自然大概率是失敗。
每當家暴案件傳出,就有人罵社會局失職,社工忽略。社會局或許沒有做好,也應該被監督,但社工很多時候真的無能為力。首先人員不足,社工也沒有執法權力,只能勸導和協助報案,加上薪水又低,2020年台灣社工的基本薪資約三萬多,做下去基本上是靠熱情與理想支撐。
大家都是普通人,沒有人是活菩薩,領這樣的錢,要你大半夜去人家家裡苦口婆心,甚至常常被施暴者打罵趕出門,你願不願意?
不要以為會虐童的人,施暴對象只限於自己的孩子。
沒有動手習慣的人無法想像用暴力對待他人,傷害他人肢體已經跨越了一條做人的底線,而虐待動物與老弱婦,用體能優勢欺壓自己弱勢的生命,更是泯滅人性,表示施暴者的觀念已經嚴重偏差。這個問題要根本解決,除了增加社工人數,提高經費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得到政府重視,從立法為根本,家暴者必須重罰,起絕對遏止作用。
許多人會說為什麼不立刻尋找寄養家庭,原因是寄養家庭數量少,加上列為高危險的案件才能如此處理,而所謂「高危險」的定義為何?以十月底北市的男童狀況來看,標準可謂太高了,一般受虐兒沒慘到符合寄養資格,但受到的傷害明明已經令人髮指。要知道虐待是情緒不當的發洩,沒有進度表,不是循序漸進;今天呼耳光,下次打斷肋骨,最後才致死。很可能這次看到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孩子,下次見到就回天乏術了。台灣生育率已經那麼低,每個孩子都是無比重要的禮物,政府不能一邊鼓勵人民生孩子,卻給兒童這麼不友好的生長環境。
對於受虐的孩子也要長期輔導,顧及心理及生理健康,以免造成長遠的影響。我平常看很多中外的刑事偵查案件,以虐待與性侵犯來說,其中非常高比例的人在孩童時期是有被虐經驗的。這當然不是犯罪的藉口,卻是可以追朔並預防的原因之一,在專家的治療下,是不是能降低受虐者日後變成施暴者的可能?
被打的孩子只能學會一件事,那就是使用暴力是被允許的,這種扭曲的宣洩管道漸漸變成唯一解決問題的方式,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認識到其他的情緒出口。我曾看過一個被輔導的家暴孩子,老師表示他在學校常常一言不合就動手打其他同學;孩子不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他只知道既然我被打了,我也可以打別人。
問題孩子容易長成問題青年,悲哀的靈魂最後影響的不只是自己,更會殃及無辜。這個世界還能再承受多少反社會人格與性侵虐殺的變態?
每個受虐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原本可以高飛,卻被扼殺了快樂的機會。其中許多受害者終其一生背負著陰影,從此再也無法做個完好的人,只能從慘痛破碎的經驗中漸漸培養一點自信和勇氣。
前陣子我閱讀過一篇分析近年虐童案的文章,內容很沉重,看了很生氣,我本來準備從頭火大到尾,結果沒忍住,在記者訪問一個被媽媽打到遍體鱗傷的男童那裡,我哭了。
記者問他,你恨不恨媽媽呀?
小男生搖頭說不恨。
記者非常驚訝,說你為什麼不恨她?她都把你打成這樣了。
小男生用稚嫩的娃娃音說,她是我媽呀!打就給她打吧!沒有她我就誰也沒有了,我還能去哪?
鼻酸得教人想衝到那母親前面質問她,妳還是個人嗎?
大家都說父母愛孩子是無條件的,但孩子對大人的絕對信任與依賴,何嘗又有底線。
為人父母不需要考試,真是最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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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這種新聞都又痛又氣,卻因為太關心,又無法不看。
新聞底下的評論,很多人歸咎於繼母的身份上,畢竟孩子不是親生的,要打要罵都比較容易出手。我對繼父母的身分沒有先入為主的概念,但實際上,的確許多家暴案件,主施暴者或參與者都是親生父母再婚的對象,甚至只是同居人。當然不是身為繼父母一定會虐待兒童,我也認識後爸後媽將配偶上一段婚姻帶來的孩子視如己出。追根究柢,家暴案件為什麼會發生,親生父母無法推卸責任,就算沒有親自參與施暴,起碼也要負起忽略與默許的刑責。
如果你夠愛、夠關心、夠重視孩子,無論配偶觀念如何偏差,也不至於把孩子打成這樣。
1993年,青海省西寧市五歲的女童蘇麗,被母親長期虐待致死,手法極為凶狠殘酷,細節我就不描述了,大家可以自己網上查詢。話說在前頭,看之前要有心理準備,我看了之後整整一周都不舒服,胸口有種無法形容的憤怒。母親燕志雲被捕後只判了七年,出獄後第一件事就是掘開了政府為蘇麗建的墳,把那可憐孩子僅剩的一丁點骨灰殘骸挖了出來,灑在地上用腳狠狠踐踏,一邊惡毒咒罵。
這孩子何嘗不是親生的。
根據調查,日本光是今年上半年統計,虐童案件就高達七萬八千多起,或許是新冠疫情讓許多父母多了和孩子相處的機會,加上大人不能出門,孩子不能上學,對教養的不耐煩與生活的苦悶增長了家暴的頻率。這還是登記在案的數字,沒有被發現的不知道有多少。
施暴人許多都是親生家長,其中年輕生子的比例不在少數,所謂年輕是,這些人都是在20歲左右即為人父母。他們自己根本就是個孩子,早婚的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也不好,離婚率非常高,種種原因加總在一起,受害的只能是兒童。
我不是要歧視年輕的父母,當然也有稱職的小爸爸、小媽媽,但我身邊年過三十才生孩子的朋友,根本不會體罰小孩,一來是年紀成熟,火氣變小,耐心隨之昇高,還有經濟環境也比較優渥,有將孩子視若珍寶的能力和觀念。要大部分的人在同儕還在玩樂的年紀,對另一個生命負起如此大的重任,結果自然大概率是失敗。
每當家暴案件傳出,就有人罵社會局失職,社工忽略。社會局或許沒有做好,也應該被監督,但社工很多時候真的無能為力。首先人員不足,社工也沒有執法權力,只能勸導和協助報案,加上薪水又低,2020年台灣社工的基本薪資約三萬多,做下去基本上是靠熱情與理想支撐。
大家都是普通人,沒有人是活菩薩,領這樣的錢,要你大半夜去人家家裡苦口婆心,甚至常常被施暴者打罵趕出門,你願不願意?
不要以為會虐童的人,施暴對象只限於自己的孩子。
沒有動手習慣的人無法想像用暴力對待他人,傷害他人肢體已經跨越了一條做人的底線,而虐待動物與老弱婦,用體能優勢欺壓自己弱勢的生命,更是泯滅人性,表示施暴者的觀念已經嚴重偏差。這個問題要根本解決,除了增加社工人數,提高經費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得到政府重視,從立法為根本,家暴者必須重罰,起絕對遏止作用。
許多人會說為什麼不立刻尋找寄養家庭,原因是寄養家庭數量少,加上列為高危險的案件才能如此處理,而所謂「高危險」的定義為何?以十月底北市的男童狀況來看,標準可謂太高了,一般受虐兒沒慘到符合寄養資格,但受到的傷害明明已經令人髮指。要知道虐待是情緒不當的發洩,沒有進度表,不是循序漸進;今天呼耳光,下次打斷肋骨,最後才致死。很可能這次看到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孩子,下次見到就回天乏術了。台灣生育率已經那麼低,每個孩子都是無比重要的禮物,政府不能一邊鼓勵人民生孩子,卻給兒童這麼不友好的生長環境。
對於受虐的孩子也要長期輔導,顧及心理及生理健康,以免造成長遠的影響。我平常看很多中外的刑事偵查案件,以虐待與性侵犯來說,其中非常高比例的人在孩童時期是有被虐經驗的。這當然不是犯罪的藉口,卻是可以追朔並預防的原因之一,在專家的治療下,是不是能降低受虐者日後變成施暴者的可能?
被打的孩子只能學會一件事,那就是使用暴力是被允許的,這種扭曲的宣洩管道漸漸變成唯一解決問題的方式,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認識到其他的情緒出口。我曾看過一個被輔導的家暴孩子,老師表示他在學校常常一言不合就動手打其他同學;孩子不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他只知道既然我被打了,我也可以打別人。
問題孩子容易長成問題青年,悲哀的靈魂最後影響的不只是自己,更會殃及無辜。這個世界還能再承受多少反社會人格與性侵虐殺的變態?
每個受虐的孩子都是折翼的天使,原本可以高飛,卻被扼殺了快樂的機會。其中許多受害者終其一生背負著陰影,從此再也無法做個完好的人,只能從慘痛破碎的經驗中漸漸培養一點自信和勇氣。
前陣子我閱讀過一篇分析近年虐童案的文章,內容很沉重,看了很生氣,我本來準備從頭火大到尾,結果沒忍住,在記者訪問一個被媽媽打到遍體鱗傷的男童那裡,我哭了。
記者問他,你恨不恨媽媽呀?
小男生搖頭說不恨。
記者非常驚訝,說你為什麼不恨她?她都把你打成這樣了。
小男生用稚嫩的娃娃音說,她是我媽呀!打就給她打吧!沒有她我就誰也沒有了,我還能去哪?
鼻酸得教人想衝到那母親前面質問她,妳還是個人嗎?
大家都說父母愛孩子是無條件的,但孩子對大人的絕對信任與依賴,何嘗又有底線。
為人父母不需要考試,真是最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