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給人建議,但我不給約會建議。我這輩子在各方面都很成功,唯一的敗筆是愛情。我交過許多男朋友,其中有些人我很喜歡,但我不曾遇到我想要共度此生的人。若硬要我提供約會建議,那就是:不要聽我的建議!不過,我對愛情的建議是:愛情讓人快樂,單身也能快樂。如果你找不到對的人,就把愛寄託於家人、朋友和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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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結婚是快樂的要素,不妨和已婚的朋友聊一聊。我年輕的時候,雖然沒有人告訴我單身不會快樂,但當時六十幾歲的人全都在二十歲就結婚了。沒有人小姑獨處。我很好奇這些夫妻當中有多少是幸福美滿或依舊維持婚姻關係。能有人當你一輩子的好伴侶是很棒的事情,就像我父母、我哥哥、弟弟和雙胞胎妹妹的婚姻一樣,他們都找到了快樂。我從三十一歲離婚後就獨身至今,已經有四十年了。人們常對我說:「愛情在不抱希望時才會出現。」我這輩子從沒抱過希望,但我也沒找到過愛情。我曾努力過,但找不到能比我自己還能讓我快樂的男人。

我受我雙胞胎妹妹凱伊的影響,十三歲就開始交男朋友。我和她那時在舞蹈學校打工,她就是在那裡認識她的男朋友,由於家裡不准她獨自和男生外出,我們得四人約會。但我多半找不到會想讓我和他出去的有趣男生,我每次交男朋友的時候,對方一開始都為我瘋狂、然後又想保持距離;然後又為我瘋狂、之後又想保持距離,我從不懂怎麼會這樣。我稱之為「追求我、推開我」關係。每次都很傷人。

我十五歲當模特兒以後,男生覺得我太受歡迎,不可能會答應週末晚上跟他們出去。我妹妹和她男朋友會帶我一起去戶外電影院,他們並不介意我當電燈泡。對我來說,週末晚上是重要的約會夜晚,要是我沒出門,都會很傷心。我結婚後對一個不忠誠、又會拳腳相向的男人忍氣吞聲,我努力做到他所有的要求,痛苦極了。我好不容易從那段婚姻抽身後,即使還有其他困難,但我整個人生都改善了不少。我離婚後,根本就不知道怎麼跟男人約會。有男人約我,我就會答應。如果對方令人討厭或很無趣,我就不會再跟他出去。如果我喜歡某個人,他最後一定都會拋棄我或偷吃,主要是偷吃。如果我研究他的過去,就會發現他也曾經欺騙他的前妻或前女友。他不會為了我改變。我三十出頭交的男朋友也對我不忠。

我還有三個小孩,所以跟我交往的人也得喜歡他們才行。男人多半對我的孩子不感興趣,不希望他們當跟屁蟲。還有男人說要繼續交往我就得退讓—我全都乖乖順從!有個男人是服裝公司老闆,他要我只穿他們品牌的針織服裝,不能穿別的,於是我都穿他要我穿的衣服。還有的男人說我太世故了,於是我為了他而開始改穿牛仔褲和T恤。

這些男人都要我改變,但我從來不要求他們為我改變。最後我才發現,如果我想和某個人穩定交往,就不該委屈自己。因此我不再妥協,但我的感情之路依舊走得不順。這麼多年來,我越來越少受騙。若要為這段歷程下個結論,那就是我學到了教訓。我一、二十歲的時候是個專吸垃圾的磁鐵,三十幾歲還是會引來垃圾。四十歲以後,我交往過幾個很棒的男人,但沒有人讓我願意委託終身。

五十出頭搬到紐約以後,我決定嘗試網路約會。我給自己三十次的機會,如果沒有愛上別人,就不再繼續。約我的人還不少,因為我在網站上放的是我當模特兒的照片。有些約會對象和我年紀相仿、有些比我大二十歲、有些比我小二十歲,沒有人長得和他們的照片一樣。

我很快便發現,午餐或晚餐約會其實就是花三個小時聽一個男人抱怨、或者從頭到尾只談論他自己、或者他們只會數落前妻的不是。這些話題都引不起我的興趣。他們甚至不知道我有小孩,因為他們沒問。他們不問任何關於我的事情。

我理想的對象是在我辛苦工作一整天後、或外出演講、或當模特兒回來,會很高興見到我。這個要求太過分嗎?好像是。

大約在同時,伊隆養了一隻臘腸犬和一隻約克夏,這兩隻狗生了一隻小狗。

他說:「我要把小狗送給你。」

我驚恐地對托絲卡說:「我現在搬到紐約,這是我第一次隻身在一座城市,我只要把自己照顧好,沒有其他責任,甚至沒有人知道我有子女。這真是太棒了。但現在伊隆要把小狗丟給我。」托絲卡說:「這能讓你不再跟那些垃圾約會。」你知道嗎?小狗真的讓我不再約會了。

我約會時常遇到傲慢討厭的人,我再也不願忍受那些冗長的抱怨了,所以我開始把約會型態改成喝咖啡,三十分鐘後,我會說:「我需要去遛狗了。」這是個很棒的藉口。

我回到家,看到我的小狗全心愛我,我的確因此不再約會了,但這是好事,因為約會實在是浪費生命。

如果你想愛上別人,就必須與人約會。你需要透過朋友介紹有意約會的朋友,或嘗試網路交友(但要約在公開的咖啡店,並且要喝過幾次咖啡以後才能提供個人資訊)。約會不容易,感情這種事很複雜,但你不該因而卻步。我的狗比我以前的任何男友都還能讓我開心,不過我七十一歲了,你還不用選擇這條路。如果你交往的對象你不愛他、但你喜歡和他在一起,就像好朋友一樣,那你也許可以接受。如果你和對方在一起要比自己獨處還要快樂,這當然最好。但如果你和某人在一起一點都不開心,則最好離開他。跟你不喜歡的人交往一點意義也沒有。

這世界總認為戀愛是件大事,那友誼呢?我有從十一歲就認識的朋友,四十幾歲的時候認識茱莉亞,還有今年才認識的新朋友。

剛認識茱莉亞的時候,兩人都在磨合,努力找出相處之道。但我們從來不會互相競爭;我們只希望對方成功。這也是我們成為一輩子的朋友的原因。

成功的友誼有個要素,端看它能持續多久。如果有朋友瞧不起你、說你不夠好,就不是你想要維繫或聽勸的朋友。

茱莉亞會說,我們一直是彼此的啦啦隊,我同意。我們也喜歡彼此的陪伴,聽得懂對方的笑話。我們都是守時的人,都喜歡認真工作。我們一直保持聯絡。我們常常一起旅遊—米蘭、巴黎、多哈(Doha)、布達佩斯等地,都有我們的足跡。我們沒有在一起的時候,就會視訊。和朋友在一起能無拘無束,完全做自己,真是一大樂事。

我與父母和兄弟姊妹同住到我二十一歲,然後我和子女同住。如今我熱愛自己一人。在朋友聚會和工作之餘,我還常受邀前往晚餐或派對。我們家人也常常一起慶祝新事物:可能是新餐廳、新車、非營利事業、電影或火箭。或者我的孫子女會來我這裡過夜,用床單和枕頭蓋堡壘。

我的生活排滿了朋友與家人,雖然沒有戀情,但我很享受有愛狗戴爾雷(Del Rey)陪伴的寧靜夜晚,即使是週末夜晚也一樣。

我母親常說:「如果你和他在一起比你獨自一人更不快樂,趕快結束這段感情。如果你和他在一起要比沒和他在一起更快樂,就繼續這段感情。」

我很開心地向大家報告,戴爾雷和我的感情非常好。

本文出自《女人的計畫》大塊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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