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看Ptt婚姻版,上頭充滿了各種對婚姻的期待與想像。你會發現每個人認為維繫一段感情最重要的東西都不一樣。有人認為是年收入(畢竟貧賤夫妻百事哀嘛),有人認為是上進心(沒錢至少要態度要積極),也有人覺得重點是對方疼你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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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很重要,然而其中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兩人彼此都快樂嗎?

例如世上並不乏年收豐厚,但夫妻就是看對方不順眼,連買杯手搖飲都計較自己多付了一次的例子;一個人焚膏繼晷拼事業還額外進修,夠上進了吧?然而其實他並不樂在其中,只是被某種責任感綁架;又或者,歷經滄桑之後,終於找到一個用生命疼你的人,可是生活有太多不順心讓你有諸多抱怨,對方再疼終究徒勞無功。

曾經有段時間,每天我必須通勤一個多小時才能到家。擠公車、轉車總讓我心浮氣躁,倘若加上天氣熱或下雨,肯定都是鐵青著一張臉進門。

即使另一半使出渾身解數搞笑、做好吃的菜、好言安慰,全拯救不了我那一時半刻的任性。

尤其,我是個很難快樂的人。總操著一顆未雨綢繆的心,計畫著遙不可及的未來,煩惱明天的未知,然後再被沈重的無力感打倒。我覺得我有資格不快樂,因為太有責任感的人的確很難快樂。

甚至有時候會以不快樂為榮,彷彿那代表相較其他人,自己對生命多了幾分承擔;而我自以為多幾分承擔,另一半就能減輕幾分壓力。

然而我習慣不快樂,卻成為另一半痛苦的根源。

「所以,你寧可我什麼都不計畫、放空過日子,只要過得快快樂樂就好嗎?」在某一次老調重彈的口角中,我脫口而出。

「妳以為自尋煩惱的計畫可以讓我們的未來更好嗎?妳不快樂,我們連現在都過不好。」他說。

當下如同當頭棒喝。原來自以為有責任感,其實是變相的鑽牛角尖,根本無益於一段感情,只會讓對方也跟著痛苦罷了。倘若自己能多快樂一點,對方就能少擔心一點,也許更有心力去奮鬥,去修補生活對他的傷害,去用他也同樣快樂的方式對待你。

那時我才恍然大悟,生活盡是狗屁倒灶的爛事,日子是一步步踩在臉上的踐踏,讓自己快樂何其困難。快樂不是腦袋放空渾渾噩噩,而是人間再爛,身邊那個人終究會是你微笑的理由;有他在,你可以相信,生活中至少還有一件好事。

那樣的快樂,必須啟動很多身而為人寶貴的情感,例如珍惜,例如感謝,例如感情初始那最激動、希望將全世界的美好捧到對方面前的心意。而這些,時常在生活中被悄悄遺落了。

倘若可以拾回,倘若可以記起,倘若可以不忘,一段感情即使要結束,恐怕也不必歷經那麼多荒腔走板,就連緣滅也有令人流連之處。

不快樂,是許多裂痕的起始,因那訴說的是個再殘酷不過的事實:你我的愛已不值換來一份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