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人工生殖法》一讀通過代理孕母草案,讓許多需要代理孕母的媽媽們,又燃起了一絲希望,代理孕母是利用人工生殖輔助的技術,讓子宮狀態無法受孕的女性朋友能夠將自己卵子跟先生的精子受精之後,形成胚胎,之後植入第三方健康的子宮,經過十個月的時間,生下寶寶,讓原生父母也可以有小孩。
什麼狀況會需要代理孕母?
有些女性先天就沒有子宮,但是有卵巢(MRKH 症候群),每個月也會排卵,這類的狀況就會需要借健康的子宮來懷孕,MRKH這類的先天異常畢竟是少數,有更多狀況子宮都不適合懷孕,例如子宮手術過後造成的子宮腔變形受損(子宮肌腺症切除、子宮肌瘤切除)、單角或是雙角子宮、子宮內膜沾粘受損、子宮癌症等等問題,這類的狀況就算是透過試管植入胚胎進入子宮,也難以達到懷孕,就算是懷孕了,常常也都因為子宮環境不佳而流產,因此代理孕母會是這些女性的解方也是福音。
一個30歲的上班族,從年輕的時候就經痛厲害,求診發現是子宮肌腺症,於是就透過手術的方式處理肌腺症,但是手術當下沾黏嚴重,肌腺症切除後,子宮腔也受損變形,內部沾黏,因此結婚後,一直無法自然受孕,求診檢查後才發現,子宮腔沾黏嚴重,已經無法修復到可以懷孕的狀態,像這種狀態的子宮,就非常需要代理孕母的幫忙,才能求子成功。
代理孕母跟捐卵大不同
現今在台灣的捐卵制度行之有年,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就能夠將自己卵子捐贈給需要的人,捐贈之後,就結束捐贈的流程。但是代理孕母不同,懷孕十個月過程,對於代理孕母本身,身體變化是很劇烈的,十個月的時間也很長,在照護上面,如何要使用法令的方式,確保流程順暢沒有意外,其實是需要很周詳的配套措施,例如代理孕母早產、流產、生出先天異常的嬰兒等等問題,受贈者能不能真的接受這些不完美的結局,用同樣的愛心照顧這個孩子? 代理孕母花了十個月的時間懷孕,會不會對肚子裡的寶寶產生情感上的連結?
供給與需求,天平的兩端需要平衡
供給方,在代理孕母端,會不會變成是一筆巨大的生意?美國現行的代理孕母,就是走向完全的商業化模式,好處是可以提供穩定的代理孕母來源,壞處是收費高,在台灣法令,是不能有商業化的,因為中間涉及太多的道德問題,因此立意良善的法令,能不能真正確保在供給端,可以完全依照法令規定走,需要立法者的高度智慧。懷孕本身其實就是一個情感連結,這種情感連結太過強烈,代理孕母生完小孩後,小孩被帶走的剝奪感,也是法令需要認真規劃與思考的。
在需求端,到底什麼人需要代理孕母,每位醫師心中都有一把尺,如果病人自己不想經歷懷孕生產的過程呢?例如不想經歷變胖、生產痛、生產風險等等,會不會找各種理由要代孕?在國外這類的問題層出不窮,甚至還有人找了代孕生了異常的寶寶,就不把寶寶帶回家,生產發生的種種狀況,如果是在自己身上,一定毫不猶豫接受了,如果是代孕發生的,大家真的能坦然接受不滿意的結局?
在臨床上,真的有太多人,需要代理孕母,圓一個小孩夢,王醫師真心期待,在不久的未來,能夠通過這項法案,嘉惠許多求子辛苦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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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女性先天就沒有子宮,但是有卵巢(MRKH 症候群),每個月也會排卵,這類的狀況就會需要借健康的子宮來懷孕,MRKH這類的先天異常畢竟是少數,有更多狀況子宮都不適合懷孕,例如子宮手術過後造成的子宮腔變形受損(子宮肌腺症切除、子宮肌瘤切除)、單角或是雙角子宮、子宮內膜沾粘受損、子宮癌症等等問題,這類的狀況就算是透過試管植入胚胎進入子宮,也難以達到懷孕,就算是懷孕了,常常也都因為子宮環境不佳而流產,因此代理孕母會是這些女性的解方也是福音。
一個30歲的上班族,從年輕的時候就經痛厲害,求診發現是子宮肌腺症,於是就透過手術的方式處理肌腺症,但是手術當下沾黏嚴重,肌腺症切除後,子宮腔也受損變形,內部沾黏,因此結婚後,一直無法自然受孕,求診檢查後才發現,子宮腔沾黏嚴重,已經無法修復到可以懷孕的狀態,像這種狀態的子宮,就非常需要代理孕母的幫忙,才能求子成功。
代理孕母跟捐卵大不同
現今在台灣的捐卵制度行之有年,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就能夠將自己卵子捐贈給需要的人,捐贈之後,就結束捐贈的流程。但是代理孕母不同,懷孕十個月過程,對於代理孕母本身,身體變化是很劇烈的,十個月的時間也很長,在照護上面,如何要使用法令的方式,確保流程順暢沒有意外,其實是需要很周詳的配套措施,例如代理孕母早產、流產、生出先天異常的嬰兒等等問題,受贈者能不能真的接受這些不完美的結局,用同樣的愛心照顧這個孩子? 代理孕母花了十個月的時間懷孕,會不會對肚子裡的寶寶產生情感上的連結?
供給與需求,天平的兩端需要平衡
供給方,在代理孕母端,會不會變成是一筆巨大的生意?美國現行的代理孕母,就是走向完全的商業化模式,好處是可以提供穩定的代理孕母來源,壞處是收費高,在台灣法令,是不能有商業化的,因為中間涉及太多的道德問題,因此立意良善的法令,能不能真正確保在供給端,可以完全依照法令規定走,需要立法者的高度智慧。懷孕本身其實就是一個情感連結,這種情感連結太過強烈,代理孕母生完小孩後,小孩被帶走的剝奪感,也是法令需要認真規劃與思考的。
在需求端,到底什麼人需要代理孕母,每位醫師心中都有一把尺,如果病人自己不想經歷懷孕生產的過程呢?例如不想經歷變胖、生產痛、生產風險等等,會不會找各種理由要代孕?在國外這類的問題層出不窮,甚至還有人找了代孕生了異常的寶寶,就不把寶寶帶回家,生產發生的種種狀況,如果是在自己身上,一定毫不猶豫接受了,如果是代孕發生的,大家真的能坦然接受不滿意的結局?
在臨床上,真的有太多人,需要代理孕母,圓一個小孩夢,王醫師真心期待,在不久的未來,能夠通過這項法案,嘉惠許多求子辛苦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