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週末,我去附近的萬達廣場閒逛,有幸碰見一場盛大的求婚。我到的時候,參與那場求婚的親友團已經準備了很久,只見地面用玫瑰花瓣擺上了心形圖案,一簇簇粉、紫、白的氣球被繫在附近的欄杆上,人群中還有一位正在測試機器的非專業攝影師,雖然有擺拍(由人為操控構思、擺設、打光、取景等因素,非自然拍攝)嫌疑,但這份用心,也是不容置疑的。
當時現場圍了很多人,我在人群外圍聽到諸多議論,接收到一條非常吸引人的資訊:今天策劃這場求婚儀式的,是個女孩。
即使現今人們對性別之於行為模式,已不再那麼固化,女性在感情中掌握主動權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我還是不得不讚嘆一句:「勇氣可嘉。」
大約十分鐘後,一個小夥子滿頭大汗地衝過來,一邊跑一邊打著手勢,大意是:被求婚的男主角馬上就到,請「各部門」做好準備。
圍觀群眾很興奮,親友團很緊張,顯然沒有什麼經驗,拿戒指的、送捧花的、準備放飛氣球的亂成一團,非專業攝影大哥一直扛著機器蹲在人群中,連鏡頭蓋都忘了開,幸好有好心人提醒,不然可就糗大了。
這時,男主角出現了!不得不說,氣質超好、顏值超高。一眾人適時起哄,將一個嬌小的漂亮女孩推出來,我才得以看清今天的求婚策劃者長什麼樣。
求婚很順利,男孩很感動,兩人擁抱在一起的時候,全場響起熱烈的掌聲。很快地,他們偕親友團離開了現場,圍觀的小孩子們蜂擁去搶漂亮的氣球和絲帶。
有情人終成眷屬,良辰美景沒有虛設。
美好的氛圍總是讓人心生喜悅,即使與我無關。我回味片刻,便跟著圍觀人群散去,一路上聽到很多人對這件事的議論。
「親愛的,你明天也跟你男朋友求婚吧,我幫你搞一場更盛大的。」
「算了吧,我才沒那麼急呢!要求也得是他跟我求才對呀!談戀愛的時候,女孩要是太主動,男孩是不會珍惜的,你不知道『人性至賤』嗎?尤其是他媽,本來就覺得自家兒子非常優秀,我要是主動求婚,他媽以後說不定還會說出多麼難聽的話呢。」
我看著前面這一對「膚白貌美大長腿」的小閨密,一時間也不知說什麼好。剛才的求婚很美好、很真誠,但她們說的也很殘酷、很現實。
現實就是這樣的,男男女女,一旦扯上了感情,越是走得遠,越會被「人際」化。
你先對我好,我才會對你好,天經地義,互不相欠。
你對我六分好,那我就控制自己對你七分好,多一分就算我「賤」,會慣出你的臭毛病。你給我多少,我便回報你多少,多了顯得我被你套住,少了顯得我占你便宜。不管我有多愛你,都不能讓你覺察到我離不開你,否則就會處於弱勢地位。
很多所謂的愛情,其實無時無刻不算計,當事人滿口甜言蜜語,但心如明鏡,以後的日子很長,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誰被壓倒誰就沒有出息,誰不維持矜持就不會被珍惜,婚後一輩子抬不起頭,來得容易,說拋棄就拋棄。
「永遠待在對方的心尖上」是很多人在談情說愛時追逐的效果。我們所做出的某些行為,溫柔或冷漠;說的某些話,甜蜜或決絕,也許都只是一個在對方心窩裡爬上爬下的過程。我們必須讓對方在安穩的戀愛中偶爾產生對失去當下的恐懼,也需要對方在恐懼之餘產生失而復得的萬幸感,彷彿不折騰一番,對方就會把自己的存在當作一種習慣;我們想要其中的依賴,可是不想要其中的心安理得、麻木、無所謂。
事後,我問過一些未婚的女性,將來是否願意主動向男友求婚。多數女性回答「不願意」,她們認為求婚歷來是男性的責任,女性求婚有失身分,姿態太低。這些人對什麼是女性應該做的、什麼是男性應該做的,有非常清晰的認知。
而在回答「願意」的女性中,大致分以下幾類:第一類,不經世事,特別單純;第二類,特別愛對方,愛到不需要權衡的地步;第三類,在各個方面都特別強大,活得隨心所欲,那些普通女性患得患失的東西,她們根本就不在乎,更是懶得拿捏。
第一類,以後會有人適時出現,給她們上一課;第二類,愛到失去自我,得到好下場的寥寥無幾;第三類,即使沒有善始善終,也會把橫衝直撞演繹得特別瀟灑,因為她們有退路、有自信,她們輸得起。
同樣都是在愛情裡卑微到極致,可是,當她們想要抬起頭來的時候,有的人依然前途渺茫,有的人卻能馬上找到另一個天地。所以,後者有什麼可害怕的?只要盡興就好了啊。
說來說去,人性只是一個部分,我們怕這怕那,還是因為自己不夠強大,所能把握的東西太少,愛情因而成為生命中最重要、最珍貴或全部,如此怎能不小心翼翼?「人性至賤」這件事,如放到真正的強者面前,根本不足為懼。
我愛你,我就要時時刻刻表現出來,我要讓你知道,這是我在行使表達的權利。你感動,我接著,那我們就好好在一起,沒什麼誰主誰從、誰優越誰卑微。我因此被你的親朋好友非議,甚至因此被他們瞧不起,沒關係,我從來沒把他們放進眼裡,我要的只是你。
後來,你被人性陰暗面主導,驕傲忘形,對我不再珍惜,沒關係,我的愛情裡只有你,但我的世界裡不是只有你,一點小挫折而已,不會影響我和這個世界的相處。
離開你,我還是我,永遠不會被動地活著,我當初選擇你,我後來放棄你,都不算失意。
這大概才是愛情最好的樣子吧,有你時相依相偎,沒你時不會天崩地裂,濃情時蜜意,失戀不失意,無論結局如何,背影比面目更好看。
其實,無論男女,在愛情裡,每一個人都很矜貴,每一個人都可以卑微。能遇到讓我們卑微的人,是我們的大幸,但這並不代表就該一直卑微下去。茫茫人海中,誰是對的人?就是那個讓你甘心卑微又不會一直讓你感覺卑微的人。
文/王小毛
本文出自《苦無機會,是你唯一的委屈》方言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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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現今人們對性別之於行為模式,已不再那麼固化,女性在感情中掌握主動權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我還是不得不讚嘆一句:「勇氣可嘉。」
大約十分鐘後,一個小夥子滿頭大汗地衝過來,一邊跑一邊打著手勢,大意是:被求婚的男主角馬上就到,請「各部門」做好準備。
圍觀群眾很興奮,親友團很緊張,顯然沒有什麼經驗,拿戒指的、送捧花的、準備放飛氣球的亂成一團,非專業攝影大哥一直扛著機器蹲在人群中,連鏡頭蓋都忘了開,幸好有好心人提醒,不然可就糗大了。
這時,男主角出現了!不得不說,氣質超好、顏值超高。一眾人適時起哄,將一個嬌小的漂亮女孩推出來,我才得以看清今天的求婚策劃者長什麼樣。
求婚很順利,男孩很感動,兩人擁抱在一起的時候,全場響起熱烈的掌聲。很快地,他們偕親友團離開了現場,圍觀的小孩子們蜂擁去搶漂亮的氣球和絲帶。
有情人終成眷屬,良辰美景沒有虛設。
美好的氛圍總是讓人心生喜悅,即使與我無關。我回味片刻,便跟著圍觀人群散去,一路上聽到很多人對這件事的議論。
「親愛的,你明天也跟你男朋友求婚吧,我幫你搞一場更盛大的。」
「算了吧,我才沒那麼急呢!要求也得是他跟我求才對呀!談戀愛的時候,女孩要是太主動,男孩是不會珍惜的,你不知道『人性至賤』嗎?尤其是他媽,本來就覺得自家兒子非常優秀,我要是主動求婚,他媽以後說不定還會說出多麼難聽的話呢。」
我看著前面這一對「膚白貌美大長腿」的小閨密,一時間也不知說什麼好。剛才的求婚很美好、很真誠,但她們說的也很殘酷、很現實。
現實就是這樣的,男男女女,一旦扯上了感情,越是走得遠,越會被「人際」化。
你先對我好,我才會對你好,天經地義,互不相欠。
你對我六分好,那我就控制自己對你七分好,多一分就算我「賤」,會慣出你的臭毛病。你給我多少,我便回報你多少,多了顯得我被你套住,少了顯得我占你便宜。不管我有多愛你,都不能讓你覺察到我離不開你,否則就會處於弱勢地位。
很多所謂的愛情,其實無時無刻不算計,當事人滿口甜言蜜語,但心如明鏡,以後的日子很長,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誰被壓倒誰就沒有出息,誰不維持矜持就不會被珍惜,婚後一輩子抬不起頭,來得容易,說拋棄就拋棄。
「永遠待在對方的心尖上」是很多人在談情說愛時追逐的效果。我們所做出的某些行為,溫柔或冷漠;說的某些話,甜蜜或決絕,也許都只是一個在對方心窩裡爬上爬下的過程。我們必須讓對方在安穩的戀愛中偶爾產生對失去當下的恐懼,也需要對方在恐懼之餘產生失而復得的萬幸感,彷彿不折騰一番,對方就會把自己的存在當作一種習慣;我們想要其中的依賴,可是不想要其中的心安理得、麻木、無所謂。
事後,我問過一些未婚的女性,將來是否願意主動向男友求婚。多數女性回答「不願意」,她們認為求婚歷來是男性的責任,女性求婚有失身分,姿態太低。這些人對什麼是女性應該做的、什麼是男性應該做的,有非常清晰的認知。
而在回答「願意」的女性中,大致分以下幾類:第一類,不經世事,特別單純;第二類,特別愛對方,愛到不需要權衡的地步;第三類,在各個方面都特別強大,活得隨心所欲,那些普通女性患得患失的東西,她們根本就不在乎,更是懶得拿捏。
第一類,以後會有人適時出現,給她們上一課;第二類,愛到失去自我,得到好下場的寥寥無幾;第三類,即使沒有善始善終,也會把橫衝直撞演繹得特別瀟灑,因為她們有退路、有自信,她們輸得起。
同樣都是在愛情裡卑微到極致,可是,當她們想要抬起頭來的時候,有的人依然前途渺茫,有的人卻能馬上找到另一個天地。所以,後者有什麼可害怕的?只要盡興就好了啊。
說來說去,人性只是一個部分,我們怕這怕那,還是因為自己不夠強大,所能把握的東西太少,愛情因而成為生命中最重要、最珍貴或全部,如此怎能不小心翼翼?「人性至賤」這件事,如放到真正的強者面前,根本不足為懼。
我愛你,我就要時時刻刻表現出來,我要讓你知道,這是我在行使表達的權利。你感動,我接著,那我們就好好在一起,沒什麼誰主誰從、誰優越誰卑微。我因此被你的親朋好友非議,甚至因此被他們瞧不起,沒關係,我從來沒把他們放進眼裡,我要的只是你。
後來,你被人性陰暗面主導,驕傲忘形,對我不再珍惜,沒關係,我的愛情裡只有你,但我的世界裡不是只有你,一點小挫折而已,不會影響我和這個世界的相處。
離開你,我還是我,永遠不會被動地活著,我當初選擇你,我後來放棄你,都不算失意。
這大概才是愛情最好的樣子吧,有你時相依相偎,沒你時不會天崩地裂,濃情時蜜意,失戀不失意,無論結局如何,背影比面目更好看。
其實,無論男女,在愛情裡,每一個人都很矜貴,每一個人都可以卑微。能遇到讓我們卑微的人,是我們的大幸,但這並不代表就該一直卑微下去。茫茫人海中,誰是對的人?就是那個讓你甘心卑微又不會一直讓你感覺卑微的人。
文/王小毛
本文出自《苦無機會,是你唯一的委屈》方言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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