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三十六歲的朋友去年結婚了,她嫁給一個薪水跟她差不多的男人,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很愛強調,和這個男人的第一次約會,他們吃的是麥X勞,而且各付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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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千萬別誤會她是嫌棄,她這麼愛強調這事,是因為被倒數第二個約會對象嚇壞了。她的倒數第二個約會對象,是同事的阿姨的兒子,頭一次約會,就帶她去吃某知名牛排餐廳。老實說,牛排還不錯,就是餐後甜點是中央廚房等級,她只不過說了句「某某店的優格更好,是純手工做的」,隔天,她就變成「挑剔」、「愛計較」、「不知惜福感恩」、「也不撒泡尿照照鏡子看自己幾歲了」的女人,逼得她差點在景氣超不好的年代負氣辭職。

所以婚禮上的影片裡,她很堅持,要放入兩人第一次約會去吃速食的橋段。原本她老公還有點不願意,畢竟男人嘛,哪個不愛面子?可聽了她的理由,她老公立刻舉雙手雙腳贊成,還出主意幫她編寫旁白,寫成「只要遇到對的人,速食店的重組肉漢堡排,比XX牛排館還美味」,她老公說:「就是要給那些愛嚼舌根的長舌婦一點臉色看!」

我覺得她真的嫁對人了。
誰在乎約會吃甚麼?
我更在乎你會不會心疼我的傷口,理解我的不安,和我一個鼻孔出氣。

如今結婚一年多了,她們生了孩子,雖然也難免吵吵鬧鬧,雖然想到幼稚園學費就打從牙根發酸,但是,毫無疑問是幸福的。

前幾天我在網路上看見一篇關於「三十幾歲女生很難追」的文章。文章裡說,這年紀的女生自給自足,又見過世面,再也不是請大餐就能討好,除非你能用私人飛機帶她去環遊世界,否則做得再多,在三十幾歲女生的眼裡,也就是「喔~就降」的感覺。

可是想到我這個朋友,我真心覺得,三十幾歲的女生,之所以難討好,根本的原因是:這個年紀的女生,已經不再需要被討好,她們要的,是真真實實的「過得更好」。

我承認,年輕的時候,我們確實很容易感動。
我記得有幾年,很流行出差時為對方買一塊磁鐵、寄一張明信片這樣的浪漫,有個朋友的男朋友,出國時拍下當地的地標,傳來「想像和妳一起到過這裡」的訊息,收穫了年輕女孩「原來這個男人經常把我掛在心上」的感動。

後來這男人幹了多少瞎事就不必去數落了,而女孩每次整理房間,看見那幾張明信片,眼角都忍不住一抽,打從心裡罵出一句髒話。我承認,女人的確有一個時期,忍不住在刁難、在考驗男人,那是受過傷之後的抽蓄,男人對妳再好,妳都很難發自內心感動,妳都會想:那又如何?之前那個男人對我更好,可還不是說變就變?

可是,人會學習和成長。終於有一天,女人會明白,當時那些討好可能是真心誠意的,他不是假的,也不是假惺惺的算計,只不過人性很怪,願意腆著臉討好對方,有時和愛情真的沒甚麼關係。說的難聽點,人類其實很「作」,我們都很愛演,有人想演情聖、有人想演痴心絕對,演戲的人比誰都還要入戲,傾其所有只為了搏君一燦,付出與被付出的人都會滿足於那瞬間的浪漫,可是那只是瞬間爆發力,而生活不是一瞬間的事,而是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的運轉,戲會下檔,可生活至死方休。

愛情在天下太平時可以很獨特,可以很浪漫,可以玩很多花招,但它必須被馴化為生活的一部分,才能長久延續。
所謂生活的一部分是:
我沒空時你可以去幫我領掛號,
你加班時我可以特地去一趟只為了幫你餵狗,
我替你討好我爸媽,禮物我挑我買,你只需提著走進來,
你不必無時無刻想到我,但我需要你時,請你務必要在。

三十多歲的女生不是難討好,
她不需要你翻山越嶺開兩小時車只為了買她隨口提一句「好像很好吃」的甜品,因為她如果真的那麼想吃,她能自己買到;
她不需要你請假特地陪她去看醫生,自己做得到的事,何必拖著別人瞎忙?
她不需要那些扮家家酒式的戀愛氛圍,而是需要看見能和你組成一個家的可能,這個年紀的女孩子已經清楚知道,真正的家,不是瑞典家具型錄裡那個樣子,而是一個馬桶可能會壞、屋頂可能會漏水、隔壁鄰居可能會半夜敲敲打打……的地方,而當這個家有了你,她是會更輕鬆,還是平添更多煩惱?

三十歲的女人不是難討好,而是不再需要被討好。

因為終於明白,我們在找的,是「伴侶」而不只是「戀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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