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中午,難得起了想整理屋子的興致,上不了檯面的家居服,毫無邏輯的搭配,輕鬆寫意的心情,炙熱的日光從大面落地窗探進頭,曬得整間屋子都暖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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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東西上都蒙了一層灰,稍稍移動就漫天塵舞,可以看得出來有些物件是被刻意遺忘了許久都不碰。我一向都是個太念舊的人,所有與他有關的,我都留著,只是刻意不去動,而且多數時候我也說不出個理由。

習慣在打掃時聽音樂,久久一次的懷舊金曲相當適合這個舒心的正午,藍芽音響傳出那個我曾經很喜歡的歌手,唱著我曾經很喜歡的那首歌。可好多年後的現在,我已經能聽出太多的不完美,無論是旋律或是唱腔,都不再欣賞了;有種想敲自己腦袋的衝動,「到底當初我怎麼會喜歡他!」

從青澀的青春期到懂事後的成人階段,我也曾有過幾段現在回想起都不知道在幹嘛的「純愛」,因為太過稚嫩而誤以為是愛的愛,無論如何都只能莞爾一笑當初的天真。

不得不承認,的確有幾位分手後又再聯絡的例子,那些過了好久突然又想重修舊好的人,通常在我的腦中的臉龐雖然已經模糊,但是印象通常還是會留在交往時甜蜜又傻氣的時候,整體而言還是不錯的。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時間把回憶裡的那個人變得陌生了,加上我們也隨著年歲件曾而逐漸成熟,於是再見面時,很多時候都帶著滿腦的尷尬狐疑,反覆問自己:「到底當初我喜歡他哪裡……」

每次一段關係的結束,對我們這般善感的人都像是世界末日般,很多時候還會真心地認為自己再也沒有好起來的可能,再也找不到一個人可以像這樣愛他。陷得太深的人,更甚會萎靡好一陣子都無法振作。

可是,到後來我們會發現,在每一段時間過去後,這期間我們遇見了不同的人事物,因此影響了自己的想法與感受,你和從前不再相同,你成為了一個更成熟的人之後,再回首望看那個可憐兮兮的自己,或是糾結不已的過去,多數時候反而會感慨,那個人似乎不值得我那樣傷心。

星期日午後,就要離開的太陽,將餘暉倒進屋裡,所有的東西都再也一塵不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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