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以為要體會人生就該多愛幾回,
卻忘了,
有一種故事,
是自己的愛情。
身邊的朋友好幾年都沒見過某人了,每次聚會,都是我一個人出席。連娘家的人,一年也才見他一回。四月份台北簽書會上,以為他會在場卻從頭到尾沒見到的人紛紛問我:「對妳這麼重要的場合他都缺席?太沒意思了吧。」聽完後,我微笑不語。
年輕那會兒,我愛得很任性。不是一個顏控,男友們高矮胖瘦長相氣質完全不同,唯一的標準可能是,在他們身上都能細數出一兩種才華。男人怕無腦的女人,整天跟你風花雪月的談些明星 八卦,家長里短。殊不知,男人要是無腦起來,比一個女人更索然無味。所以棄之也就不可惜了,管他長得多好看。
追一個人的時候,誰不會用點招數?浪漫這種東西,也許就是套路,男人女人都愛。戀愛時,以為這些討好是感情,某天才恍然大悟,你用的不是感情,是技術。而那個某天,是結婚之後的某天。當你不用再刻意透過某些方式或物品討好對方時,真正的情感考驗才會正式開始。
某人就是這樣從我的朋友圈消失的,因為他再也沒有必要跟我的朋友一起混,獲得他們的認同。婚後的他自我起來,簡直判若兩人。
而我,何嘗不是?
即便穿起高跟鞋後高他半顆頭,我也不想收斂了。
某人在深圳的分公司成立一年多。婆婆幾次問我那邊的狀況如何,我都回答不知道。
「不是租了房出差時也住那兒嗎?妳怎麼不過去看看?」婆婆問。
「有想過,但彼此時間配合不上嘛,他說一切很好啊,妳不要擔心。」我回。
「我不擔心他,我擔心妳。放一個男人在外頭,還離這麼遠,要是……….。」婆婆尷尬笑了一下,我忽然就秒懂了。原來做媽的,不一定了解兒子。為了讓她老人家放心,八月份時,我跟某人討論把台北直飛北京的機票取消,改成了飛深圳的。本來不想這麼做,覺得好麻煩又浪費,但心想下次回來婆婆又要問一樣的問題時,好歹讓她有滿意的答案。
我們的聚少離多,形影不合,讓身邊的人都覺得很奇怪。別說我朋友很少見到他,他的朋友基本上也很少見到我。
但生活在一起的是我和他,與要給外人所看見的又有何干?那些表面同進同出的夫妻,有幾對回到家裡蓋上棉被依舊能聊上一夜的?從分享工作到今天應酬吃了哪家餐廳好不好吃下回帶你去,到奧斯托今天大便的樣子和中國打算登陸月球,我們通通能聊的開心且徹底。
結果通常是我越聊越起勁,他老大睡意來襲打斷話題馬上道晚安一秒入眠。
剛來北京生活的那年,因為沒有工作,我只能給某人燒飯做家務。直到現在我們彼此都很忙了,我依然是那個燒飯做家務的人。我們從來沒有為家事進行過分配,但當我挑剔過他晾衣服的方式後,便從此註定原則是能者多勞。
我們產生分歧,鬧過很大的彆扭,最終慢慢和好。當睡覺的時候,即使背對背,他也要把腳伸過來碰觸到你的腳時,那種甜蜜,大過環抱。
戀愛時,我們還講究點形式,過生日什麼的一些節日也湊點熱鬧。結婚後某人越來越無視這些,甚至覺得麻煩。我一方面覺得很不浪漫一方面又覺得好喜歡,因為我最不懂得的就是製造驚喜與安排活動,既然他不需要,我也就樂得輕鬆。
與其說我與某人原本在價值觀上就吻合,倒不如說,生活中的相處讓我們把原本的稜角磨的更適合彼此。我們已經不需要任何事物來代替我們說愛, 因為對彼此的關懷透過日復一日的生活已經滲透在日常細節裡,變成一種習慣成自然。
有人說,最高級的浪漫就是柴米油鹽雞毛蒜皮。是坐飛機時把靠窗的座位留給你,自己在過道的位置上的人。是走路時讓你在他右邊,他走在你左邊的人。是比你早起五分鐘,去廚房倒水遞到你面前的人。是知道你不愛吃,把蛋花湯裡的蔥花細心挑光的那個人。持續在平淡的生活中愛同樣一個人是很難的事,而比它更難的,是用對方喜歡的方式愛他,自己卻沒有半點委屈。
|凱特謎之音|
願天下有情人,
天天好心情,日日好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