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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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wy 黑工風暴讓他曾待過的ahq、HKA、TPA三間電競俱樂部管理層都出面說話。 圖:翻攝自 Garena eSports flickr
Chawy 黑工風暴讓他曾待過的ahq、HKA、TPA三間電競俱樂部管理層都出面說話。 圖:翻攝自 Garena eSports flickr
《英雄聯盟》HKA主教練Chawy「黑工」事件越演越烈,在HKE老闆鍾培生爆料Chawy是在效力於ahq無工作簽證後,ahq戰隊總監Polo於昨夜透過實況說明,除坦承無工作簽證的確是事實外,也表示並未是任何有心人士刻意檢舉,而是政府單位主動追溯調查,這也意外釣出前TPA經理QuakeRz回文,解釋Chawy在TPA時期的處理情形。

Polo昨晚於實況先是回應鍾培生所稱均為事實,同時也表示外援在尚未領到工作證就上場是常態,Chawy當時就是因為申請時間趕不及聯賽開打,便讓Chawy上場,Polo也當場向大眾以及Chawy道歉。

政府相關單位在Chawy從ahq轉到HKA後的重新申請工作簽證回頭調查過往時間點,才意外查出這段「黑工」事跡,這也讓當時的「雇主」ahq追溯罰錢,ahq韓援Rainbow也連帶被查到,而無法打夏季賽。

這件事也成為昨晚PTT LOL版的熱議話題。對此,前TPA戰隊經理QuakeRz親自回文解釋Chawy在TPA時期的情況,表示當時仍為Garena管理的TPA替Chawy及韓籍教練Sim所辦理的工作簽證是依據「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台工作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相關規定辦理:

一、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者。

二、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2 年以
上相關工作經驗者。(註:本部已訂有具學士學位之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2
年工作經驗規定有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詳請參考會商機制
說明、作業流程及本部108年8月15日勞動發管字第10805042841號令)

三、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者。

四、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有5年以上相關經驗,而有創見及特殊表現者。(註: 本部
已訂有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免除5年工作經驗規定之會商機制,經專案同意屬
具創新創業能力之新創事業者,得不受工作經驗之限制)

且以上各款每月平均受聘僱薪資,除另有規定外,均需達新臺幣4萬7,971元(詳請參考本
部106年8月14日勞動發管字第10605154981號公告)。

QuakeRz總結表示,外籍選手/教練必須滿足三點其一:A. 大學以上學歷且有2年以上具體工作經驗(需出示公司服務證明) B. 或著 5年以上具體工作經驗 C. 薪資必須達到47,971元/月。

QuakeRz表示,以Chawy當時20歲的年齡不可能符合條件A,所以公司走的是B-由新加坡Garena總公司發函證明Chawy曾於新加坡先鋒隊任職並前前後後拼湊出一些遊戲企畫的相關工作證明給勞工局審查;Sim的部分比較簡單,因為他曾當過《星海爭霸》職業選手,後又有去遊戲公司任職企劃,所以有很具體的工作證明,兩位薪資也符合規定下限。

QuakeRz解釋,Chawy是極少數有機會可以滿足條件的電競選手,因為他的年紀夠大加上有新加坡Garena聘僱經歷,但假設今天是一位17、18歲的外籍優秀選手,「你說他有大學學歷(還要外加工作經驗)或者是 5 年工作經驗,誰信?這勞工局可以給過那不是收賄賂疏通我還真想不什麼合理的解釋方式。」

QuakeRz認為ahq只是制度下的犧牲者,畢竟台灣現行的外國專業人士來台取得工作簽證的條件及流程對於電競選手來說過於嚴苛及冗長,希望政府未來能真正重視優秀電競人才來台比賽應該要有的產業需求,而非死板板說不符合規定就要把人遣返就沒事,也希望相關協會能為了未來電競發展再多努力一些,去遊說立法或要求修正相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