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等法院發言人吳維雅法官因住處漏水問題,與鄰居83歲劉姓老翁爭訟,未料,劉翁自製影片上傳Youtube指吳「本性惡劣」、「要錢也要命」等語,還稱「法官官官相護」,遭吳女一家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決,劉翁應賠償吳女10萬元,吳女丈夫與公公各1萬,總計需賠償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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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歲的劉翁與吳維雅是鄰居,2019年4月11日他在Youtube上傳影片,指「吳維雅法官要錢也要命」、「她本性就是那麼惡劣」、「吳維雅先恐嚇我356萬元」、「找人打斷他的腿,還可以省錢」,指吳維雅利用漏水糾紛濫用職權,並公布吳女家人個資,包括:姓名、住址、職業等。吳維雅一家人提告並求償30萬元、要求移除影片、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認為,翁辱罵、指摘吳維雅,並非合理適當評論,判賠吳女10萬元,吳女丈夫與公公各1萬元。但影片從前年4月11日上傳至去年12月1日止,觀看次數僅165次,若登報反而讓更多人知悉,且判決書公布後,一般大眾可經由閱覽法院公開判決結果而知悉事實經過,足以回復吳女名譽,因此,北院民庭並未准許登報道歉。

刑事部分,法院認定劉翁觸犯「非公務機關蒐集個人資料」等罪,考量劉逾80歲,尚未達成和解,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