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起「農藥實名制」正式上路,不論是一般民眾或是農民首次購買農藥時,都需要提供身分證等證明文件核對身分,日後回購時可報電話,加速業者登記及陳報,提升農藥使用安全。
為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農委會於去年7月1日公告「農藥管理法第35條第2項所定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應定期陳報資料之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規定自今天起,農民或一般民眾購買農藥時,須提供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供販賣業者登記,並自今年起新申請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的零售業者,應以農藥銷售管理POS系統或網路服務介接方式陳報。
農委會指出,該項政策輔導期至去年12月底,在農民與農藥零售業者共同配合下,初步統計全國農藥零售業者12月份陳報身分證字號率已達88%,而經加強輔導農藥零售業者使用POS系統或介接陳報方式,截至12月底,業者使用比率已逾90%,有效提升農藥產銷資料之即時性及正確性,我國農藥管理正式邁向新時代。
農委會說明,為簡化購買農藥程序,農民僅需於第一次買農藥時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核對身分,在回購時可採報電話方式,自動帶入先前登記的資料,亦可用系統的會員條碼,跨店購買免再登記,加速業者對於農藥購買紀錄登記及陳報作業。另透過檢核農藥實名購買紀錄,協助佐證實耕者身分,方便未來領取各項補助,保障權益更安心。
農委會強調,為提升農藥使用安全,減少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未來將落實執行,保障農民權益也讓消費者安心,並呼籲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買農藥最放心,農藥購買實名制更安心,請全國一起攜手共創食安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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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指出,該項政策輔導期至去年12月底,在農民與農藥零售業者共同配合下,初步統計全國農藥零售業者12月份陳報身分證字號率已達88%,而經加強輔導農藥零售業者使用POS系統或介接陳報方式,截至12月底,業者使用比率已逾90%,有效提升農藥產銷資料之即時性及正確性,我國農藥管理正式邁向新時代。
農委會說明,為簡化購買農藥程序,農民僅需於第一次買農藥時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核對身分,在回購時可採報電話方式,自動帶入先前登記的資料,亦可用系統的會員條碼,跨店購買免再登記,加速業者對於農藥購買紀錄登記及陳報作業。另透過檢核農藥實名購買紀錄,協助佐證實耕者身分,方便未來領取各項補助,保障權益更安心。
農委會強調,為提升農藥使用安全,減少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未來將落實執行,保障農民權益也讓消費者安心,並呼籲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買農藥最放心,農藥購買實名制更安心,請全國一起攜手共創食安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