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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指客戶成交買進、賣出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價金相抵後的應收價金,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為擔保者,借貸期限以2個營業日為限。
換言之,投資人若有快速變現需求,將可向券商申請不限用途款項借貸,並以應收在途交割款債權作為擔保,支付2天利息費用予券商,入帳時間可從現行T+2縮短為T+0,當日變現。對投資人而言,資金運用靈活度大幅提高。
金管會證期局官員指出,券商公會2020年底建議證交所作此放寬,證交所進行風險和修法相關研議後,報知金管會,金管會評估後決定在年底發布函令予以放寬,預估將有助市場流動性和投資人資金運用便利性。
金管會統計,目前共有68家券商,其中有26家券商已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官員說,在金管會發布函令後,證交所預計明年1月初配合發布相關操作辦法,後續證交所及券商將修正系統,預估需時3個月左右,因此預計最快明年4月底、5月初左右可正式啟動,屆時投資人將可賣股當日就變現。(編輯:楊蘭軒)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