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國泰世華銀行不滿前台北市議員李新前女友郭新政製作「誰摔死了李新」影片相關內容,自訴加重誹謗。一審判郭新政無罪。二審認定郭新政已合理查證、無誹謗故意,判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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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於民國106年9月28日墜樓身亡,郭新政製作「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影射多人與李新死因有關,遭多人提出民、刑事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的新聞資料指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郭新政涉加重誹謗罪,郭新政於108年2月25日臉書貼文提及,107年12月間接到一位謝姓網友的訊息,願提供國泰世華配合前立法委員羅淑蕾三張漏蓋台支的證據,雙方見面後,謝姓網友出示身分證、國泰世華的工作證並提供錄音檔,郭新政查證錄音檔中有羅淑蕾的聲音,另一位是銀行莊姓副總清楚解釋了國泰世華如何配合的原委。

國泰世華銀行指控,郭新政明知莊姓副總從未與羅淑蕾對話討論任何有關銀行開立「台支」之問題,且國泰金控暨集團相關企業之在職或已離職員工中均無這名謝姓網友的情況下,郭新政竟捏造出對話錄音檔,明顯妨害銀行聲譽,構成加重誹謗罪等罪嫌。

一審台北地院判郭新政無罪,國泰世華提起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今天認定郭新政罪證不足,仍判無罪,全案確定。

二審指出,郭新政在108年2月22日發布「李新是怎麼摔死的PART9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了」短片,其中有段國泰世華銀行莊副總與羅淑蕾之對話錄音,經羅淑蕾於108年2月23日在臉書貼文指摘短片中,她與「國泰世華莊副總」之對話聲音是遭剪接,郭新政才於108年2月25日發布本案臉書貼文回應。

二審合議庭綜觀本案臉書貼文內容,是就該對話錄音之「取得來源」提出說明及解釋,逐一交代該錄音提供者之身分及其取得該錄音之過程,並說明查證經過及當時認該錄音對話相當可信理由;郭新政貼文之目的是出於為自己遭指控偽造錄音檔而辯白,難認有攻訐國泰世華銀行的意思。

二審指出,依據卷內相關事證足認郭新政所述並非全然無據,難認是憑空捏造而為不實指摘或傳述,且郭新政已為合理查證,主觀上不具加重誹謗的真實惡意。(編輯:李錫璋)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