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大陸華東與華南地區各發生1例,因使用私帳戶及行動支付工具等途徑發放員工薪資,遭稅務局稽查處罰案。會計師提醒,雖然兩案例的罰款金額不大,但明顯看出中國大陸政府已開始利用大數據及聯網核查作為稽查手段,若企業經常利用個人私帳戶、微信及支付寶處理正常營運的收付款,將產生訂單流與資金流不一致,當稅局從資金流進行稽查,稅務風險將無所遁形,建議台商依法合規交易及資金流轉,避免暴露於風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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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近期啟動的私帳戶稽查案例,包括華東地區某公司長期使用股東私人帳戶發放員工薪資,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遭當地稅務局稽查處以罰款約175萬人民幣。另一案例則位在華南地區,公司以醫療服務費名義使用私人銀行帳戶或微信途徑向職員支付工資,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約84萬人民幣,遭稅務局處以50%罰款約42萬人民幣。

至於中國大陸稅局如何稽查資金流?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曉婷指出,主要透過金稅3期與大數據的分析及金稅4期的聯網核查,偵測出異常的交易態樣,常見的狀況包括一、資金收付頻率和金額與企業規模不相匹配;二、企業經營範圍與資金收付流向明顯不符;三、短期間內對相同的收付款人有頻繁的資金往來;四、有意化整為零,規避大額支付交易的監測;五、個人銀行帳戶短期內累計100萬人民幣以上的現金收付。

其實,私帳戶的資金進出都存在風險。就華東與華南地區稅務案例來看,都是從私帳戶支出面稽查。徐曉婷說,除了薪資之外,也常見利用私帳戶支付佣金、福利支出、股東往來或跨境換匯,牽涉扣繳稅務責任及換匯風險。若再進一步稽查私帳戶的資金來源,恐引發企業短漏報收入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與附加稅費的稅務風險。

依照中國大陸的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若企業未盡扣繳責任,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0.5倍至3倍的罰款;若企業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0.5倍至5倍的罰款。

因此,徐曉婷提醒,這兩案例並非單一事件,中國大陸稅局利用大數據及聯網核查等科學方式稽查,從私帳戶追蹤到公帳戶的案例經常發生,除了補繳稅款外,還要繳納大量的滯納金和罰款,構成犯罪事實,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建議中國大陸台商依法合規交易及資金流轉,避免暴露於風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