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111年要成立,作為推展台中市大眾捷運系統及鐵路高架化之規劃、建設及辦理其土地開發等業務。今(27)日議員楊正中質詢指出,捷運文華高中站聯合開發已完成,中市府預計明年收回歷年投資及委建成本。發現軌道基金帳目簡直一筆迷糊帳,完全未說明不動產數量,要求該府清楚註明分回數量及成本,以便日後查核有無賤賣市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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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正中說,台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由交通局投資現金5.8億及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以市有不動產作價投資2.48億,共計投資8.28億。而軌道基金明(111)年度第一次設立帳戶,但是作帳有違會計原理原則,不僅帳務登記不清,房屋、土地、停車位都沒有登入。


楊正中質疑,基金是獨立會計及財務個體,但市府卻把公有財產的資本財當作存貨登入,顯然會計處理有誤。再者,台中市政府參與捷運文華高中站土地開發,由地主出土地、市府獎勵容積並由冠德建設負責興建。其後分回72戶房屋,地主優先承購37戶,市府投資分回35戶後再以不動產作價投資軌道基金2.48億,雖然優先承購列計應賣37戶,實際上只賣了35戶,帳目依然沒有說明。


楊正中批,交通局的軌道基金是一筆迷糊帳、所有帳目不清不楚,把台中市議會當成塑膠。


他要求,不動產作價投資不得讓售必須全數標售。優先承購戶數及成本應敘述清楚。優先承購戶數改為35戶、市府配回戶數增加2戶,明年度應辦理追加減預算,另軌道基金如有售出必須辦理超支併決算。市府作價投資不動產必須於預計平衡表註記土地、房屋、停車格數量。請台中市主計處向主計總處申請函釋,有關中市府不動產投資作價之資本財,能否以存貨、銷貨收入及銷貨成本記帳。


交通局表示,因世義貿易為單一地主,未領取協議價購款,依「臺中市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第4條規定得優先承購權值上限計算,預計地主優先承購37戶,停車格為27格,收入預計為3.52億元,此部分已列入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110年度追加減預算並繳回市庫。


剩餘的35戶總坪數約1440坪,停車格為35格的捷運土地開發不動產,預計111112年度分別標售5成(約17.5戶),111年標售收入預估為3.45億元,將於111年度以委建成本財產作價投資本基金計2.48億元,後續將依「臺中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作業要點」辦理不動產出售業務,預估銷售5成,計有銷貨成本1.24億元,另111年度未銷售的不動產,計有存貨1.24億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此案以財產作價投資基金並銷售的情況為首例,又基金預算於今年8月編列37戶優先承購,但10月始確定優先承購為35戶,為造成預算與實際差異的原因,交通局就文華高中站土地開發的土地及建物將詳細列明其科目,以充分表達。


最後優先承購於110年度追加預算估計與實際差額(2戶及2停車格)併同預計標售戶的35戶及35個停車位後,總共有37戶及37個停車位,因後續是以標售方式辦理,差額部分將循相關預算程序辦理後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