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邱姓男高中生,因不滿李姓男同學時常炫富,在個人的IG平台上辱罵對方是「東坡肉」,李男不甘受辱找爸媽協助提告求償20萬,法官認為言詞實屬「狗眼看人低」,貶損李男人格,判決邱男和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8月暑假期間邱姓男高中生在IG上貼文說「奉勸各位不要拿父母的錢出來顯擺,還狗眼看人低」、「你算哪根蔥?還敢自稱自己是人啊?你這東坡肉能把converse穿成東坡肉的也就你一個啦」等語,辱罵李姓男同學。
李姓男同學因此找爸媽協助,向邱男提告求償20萬精神慰問金,邱男出庭後辯稱「東坡肉」僅是情緒用詞,但法官認為,以「東坡肉」形容他人身材,算是侮辱性字眼,已貶損李男人格,因此判邱男和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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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同學因此找爸媽協助,向邱男提告求償20萬精神慰問金,邱男出庭後辯稱「東坡肉」僅是情緒用詞,但法官認為,以「東坡肉」形容他人身材,算是侮辱性字眼,已貶損李男人格,因此判邱男和父母須連帶賠償1萬元,可上訴。(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