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不但能保障勞工的權益,更能杜絕慣老闆的惡劣行徑,近日就有網友表示,他在網路上看到一則超商徵才文章,裡頭的條件卻非常詭異,包含薪水僅22K、一個月只能休4天以及上班只能食用報廢食品等,讓不少人看傻直呼「這是應徵奴隸吧」,不過也有人質疑文章的真實性:「這很明顯惡搞吧!而且店家可以告欸!」
該名網友昨(21)日在臉書「爆廢公社」中發文,只見照片中有超商大夜班在徵才,裡頭的規定相當惡劣,包含薪水只有22K,且吃飯時間僅15分鐘,不得叫外送、自行帶便當,也不能買架上商品,只能吃店內報廢食品,食用前還需拿到櫃檯結帳。
另外,徵才條件中還寫著,一個月只能休4天,到職前需簽具切結書,「聲明放棄四天的例假,並不索取加班費」,六日及假日一律禁休等種種誇張條例,甚至福利還是一個月一次員工聚餐,不過聚餐地點是在店內,且只能食用報廢商品,當然食用前也是要先結帳,讓原PO看了驚呼:「這樣的徵才廣告會違反《勞基法》吧?」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看傻直言,「哇,顛覆常人的認知」、「要不要自己顧比較快,還請人」、「這⋯請得到人才怪」、「這是應徵奴隸吧」、「這感覺是在關犯人欸,而且一直扣薪,乾脆叫人家免費去你店裡工作好不好」、「可以不用請了,老闆自己來比較快」。
不過,因為條件實在是太過分,也有網友質疑真實性,「這發文感覺故意的吧?打成這樣反而很奇怪」、「仔細看完一定在反串」、「反串吧,我無法相信」、「這很明顯惡搞吧!而且店家可以告欸」、「假的吧!有長腦子的都不會去,去跑外送還比較賺又輕鬆」。另外,還有一名自稱該店員工的網友出面表示,「我是這間店的員工,這篇文章是林姓離職員工惡搞,老闆已報警處理請PO文者立即撤文」。
經《NOWnews》記者實際詢問,該便利商店表示,這篇是網友不實貼文,並非真實事件。(編輯:賴禹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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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徵才條件中還寫著,一個月只能休4天,到職前需簽具切結書,「聲明放棄四天的例假,並不索取加班費」,六日及假日一律禁休等種種誇張條例,甚至福利還是一個月一次員工聚餐,不過聚餐地點是在店內,且只能食用報廢商品,當然食用前也是要先結帳,讓原PO看了驚呼:「這樣的徵才廣告會違反《勞基法》吧?」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看傻直言,「哇,顛覆常人的認知」、「要不要自己顧比較快,還請人」、「這⋯請得到人才怪」、「這是應徵奴隸吧」、「這感覺是在關犯人欸,而且一直扣薪,乾脆叫人家免費去你店裡工作好不好」、「可以不用請了,老闆自己來比較快」。
不過,因為條件實在是太過分,也有網友質疑真實性,「這發文感覺故意的吧?打成這樣反而很奇怪」、「仔細看完一定在反串」、「反串吧,我無法相信」、「這很明顯惡搞吧!而且店家可以告欸」、「假的吧!有長腦子的都不會去,去跑外送還比較賺又輕鬆」。另外,還有一名自稱該店員工的網友出面表示,「我是這間店的員工,這篇文章是林姓離職員工惡搞,老闆已報警處理請PO文者立即撤文」。
經《NOWnews》記者實際詢問,該便利商店表示,這篇是網友不實貼文,並非真實事件。(編輯:賴禹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