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CPBL)聯盟21日公布各隊60人保留名單,富邦悍將內野手陳凱倫提出「任意引退」離開球隊,到底什麼是任意引退?規則上會如何處理?為什麼又稱「張家浩條款」?《Nownews》帶您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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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引退」原是日本職棒常用名詞,是指球員在參與工作期間或是契約保留期間中,向球團提出引退要求而離隊、退休,再由球團將向聯盟提出申請,待聯盟審核通過後,公告任意引退選手,自此選手與球團之契約解除。
在中職「任意引退」又被稱為「張家浩條款」,由於前興農牛球星張家浩2008年自牛隊離隊後,2009年回歸業餘球隊,2010年又加盟La new熊隊,聯盟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引發不必要的爭議,遂訂定此項規定。
球員提出「任意引退」後,若要再返回中華聯盟,需取得原屬球團的書面同意,並且60日內及該年度不得提出復籍申請,若要復籍,得經原球團同意及聯盟會長裁決,且需透過釋出或交易才能轉到別隊。
目前中華職棒史上共有18位球員「任意引退」其中不乏正值當打之年的羅錦龍、增菘瑋、劉育辰、黃欽智和余賢明等多位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