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36歲林姓醫師娘自認長期遭丈夫家暴,談離婚、監護權又沒共識,3年前她趁丈夫午睡潑灑汽油點火燒夫,造成丈夫全體40%的2、3度燒燙傷。林女雖坦承放火燒夫,但辯稱「沒有要殺死他」。高等法院今(21)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可上訴。
高院審酌,林女沒有前科,但她讓丈夫受有危及生命且難以回復之傷害,犯罪手段及所生危害非輕,儘管林女要每月分期5000元賠償丈夫,仍不能認為雙方已和解或徵得諒解。
檢警調查,2018年10月19日上午,夫妻兩人為了孩子的監護權吵架,林女氣得前往化學原料用品店購買工業酒精及酒精燈,再持寶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下午回到家後見丈夫正躺在床上睡午覺,當場就把汽油潑灑下去,並拿酒精燈趨近丈夫,導致受汽油潑灑的部位著火。
丈夫驚醒後衝往浴室沖水將身上火勢滅熄、降溫,但臉、頸、上背部及四肢等多處受有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且因大面積燒傷危及呼吸,經醫院出具病危通知,救治後始幸免於難。
丈夫驚醒後衝往浴室沖水將身上火勢滅熄、降溫,但臉、頸、上背部及四肢等多處受有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且因大面積燒傷危及呼吸,經醫院出具病危通知,救治後始幸免於難。
一審調查,林女於2016年10月因網路認識丈夫,2017年5月懷孕,8月登記結婚,但婚後相處不融洽,且2018年林女四度通報遭家暴,曾被庇護、安置,但不曾提告或聲請保護令。由於林女常與丈夫因交友發生爭執,林女懷孕期間曾感染乙型鏈球菌,懷疑丈夫在外有不正常交友關係,2018年10月又發現丈夫手機有約砲廣告,可見夫妻長期關係緊張,考量林女與丈夫未和解、屬於自首性質等,判處有期徒刑8年。上訴後,二審改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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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2018年10月19日上午,夫妻兩人為了孩子的監護權吵架,林女氣得前往化學原料用品店購買工業酒精及酒精燈,再持寶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下午回到家後見丈夫正躺在床上睡午覺,當場就把汽油潑灑下去,並拿酒精燈趨近丈夫,導致受汽油潑灑的部位著火。
丈夫驚醒後衝往浴室沖水將身上火勢滅熄、降溫,但臉、頸、上背部及四肢等多處受有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且因大面積燒傷危及呼吸,經醫院出具病危通知,救治後始幸免於難。
丈夫驚醒後衝往浴室沖水將身上火勢滅熄、降溫,但臉、頸、上背部及四肢等多處受有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且因大面積燒傷危及呼吸,經醫院出具病危通知,救治後始幸免於難。
一審調查,林女於2016年10月因網路認識丈夫,2017年5月懷孕,8月登記結婚,但婚後相處不融洽,且2018年林女四度通報遭家暴,曾被庇護、安置,但不曾提告或聲請保護令。由於林女常與丈夫因交友發生爭執,林女懷孕期間曾感染乙型鏈球菌,懷疑丈夫在外有不正常交友關係,2018年10月又發現丈夫手機有約砲廣告,可見夫妻長期關係緊張,考量林女與丈夫未和解、屬於自首性質等,判處有期徒刑8年。上訴後,二審改判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