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父親控地獄媳:
1.竟然挾孕逼婚
2013年,那時接到力宏電話,他和一位女子在一起,她說當時是月事後一週,然而兩週之後,她告訴力宏已經懷了他的孩子。起先她說不用擔心,她會獨自帶孩子,但是很快又改口說如果不結婚,她會爆料摧毀力宏的事業。當初家裡大部份認為這種威脅不能接受,長痛不如短痛,我是唯一贊成結婚的,因為我覺得必須保護孩子,而且事業也很重要,結了婚也許她會是個好妻子,結果竟然這是我一生最大的遺憾。
2.一而再地威脅
接下來的竟是七年的痛苦,包括近兩年地獄似的生活。這個婚姻從頭就是千蒼百孔,力宏勞心勞力,補東補西來維持婚姻,到現在幸好三個孩子都身心健康,即使最後兩年,已經不能同住,力宏每天花幾小時本人和孩子同在,或實在外地時也用網上聯繫和孩子互動。當我和王媽媽在台灣時。幾乎每天去和孩子們互動保持他們成長的正常。然而這一份努力沒有成效,靚蕾發表的這一份「長文」竟然轟動一時,但這長文不是第一時間寫出,而是分居兩年來處心積慮的結果,七年努力結果在還是沒有脫離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脅手段,這是我最大的遺憾,當時沒有堅持取短痛而不長痛。
3.簽字索取數億
我不要求大家同情,也不在乎手段,只希望大家能客觀的分析,請大家了解此事已延續多年,離婚的程序也已近兩年,而事實上雙方已簽字,女方有數億台幣的要求,生活費,兩名菲傭,一名保姆及一名專用司機,再加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這一切都已同意交付,絕對沒有不支持她的可能,
4.力宏絕無出軌
我們家世的傳統是和善待人,從力宏七年來的努力,應該可以看出他是什麼樣的人,分居也已兩年多,力宏在此期間絕對沒有出軌之事。最後請瞭解被誣告的痛苦,只希望大家保持客觀,自然還是會有天理公道,力宏不是敗類,他的孩子們也不該被灌輸這種印象。
李靚蕾7點反擊:
1.遭王父母逼墮胎
我懷孕了,告知力宏喜訊他原本是很高興,說我們趕快告知家長這個喜訊。結果他跟父母討論以後竟然說,那…你可以墮胎嗎?還是你就把孩子生下來,我們不結婚?我很詫異的說…你不是說你想要結婚想要孩子嗎?如果不要,為什麽要這麼跟我說還長期不避孕?在我肚子裡的是一個小生命,我不認為謀殺孩子是一種選擇,我們的選擇權只有在射精的那一刻,如果不想要孩子,就應該要做好防護措施。但如果你真的決定不想要這個孩子,我會躲起來自己負責的把孩子生下並扶養他成人,因為我覺得未婚懷孕又被孩子父親拋棄是件會帶給我家族恥辱的事情,所以我不能回台灣讓家人受到親戚朋友指指點點的屈辱。
我就提出兩的方案跟你商議:1.依照我們的約定結婚,然後我們一起搬回台灣組建家庭2.我自己躲起來生養。你考慮了一下,雖然你當時受到你家人的強烈反對和情緒勒索,最後還是跟我說你決定了想要跟我結婚,一起回台灣共組家庭。昨天看到王爸爸信中指控我「狹胎兒威脅逼婚」否則要「爆料摧毀力宏的事業」這是一個非常荒唐的指控。
1.我有家族的顏面需要顧及,也受過高等教育,我不是什麽都沒有的女生,我還這麽年輕,我不可能毀掉我自己的人生,做出在媒體上哭訴自己被懷孕這樣的事情2.一個37歲的高知識成功人士,不可能會因為被威脅而做出結婚這麼慎重的決定。如果是我要挾他結婚,那他應該會很害怕吧?怎麼還會有第二胎和第三胎?
2.豪宅是力宏借住
數億台幣要求,生活費 兩名菲傭,一名保姆,一名專用司機,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ー我唯一的要求是譲三個孩子的生活品質不要改變,現在幫忙一起照護家裡的一名菲傭,一名平日夜間幫忙的保姆阿姨,和司機不要解僱。我認爲雖然父母離婚,孩子還是應當擁有相同的生活品質,不受我們婚姻關係的影響。我沒有要求數億台幣,也沒有要求一毛錢的贍養費。通過昨天的聲明我也說了現在連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我都會自己負擔,不會因為跟你們要錢扶養孩子,再承受你們的霸凌或任何的屈辱。我原本要求我們共同生活的房產要留給我們,但力宏拒絕了。他說可以借我們住,但之後要還給他。很多,其實是我應得的,不是我要你們家施捨的。以上都有雙方簽字的文件佐證,不能隨便造謠
3.難道是生育機器人
關於"七年的痛苦包括兩年地獄似的生活”如果是七年的痛苦,怎麽會有二胎跟三胎?沒有恩愛,如何會有孩子?難道我是生育機器人嗎?這七年來除了我們自己知道,有太多的人證(親朋好友)和物證(情書、生活點滴的紀錄等等)。我們跟一般夫妻一樣有喜悅,有快樂,有互相扶持,也有磨合的時候。婚姻本來就是不會是只有快樂,但如果說七年都是痛苦這是不可能的。他也許是演員但我不是。如果不恩愛,我沒有辦法在這麽多親友和大眾面前演恩愛。就如同這兩年,2019年台北小巨蛋演唱會幾個月後他開始用各種方式逼我離婚,我們開始協議讓他自由的過他自己想過的單身生活,找到適合方式走下去。在那之後,我們也沒有假裝恩愛或是po對方的照片。畢竟孩子比較小,我們開始嘗試不同的方式
探索是不是能找到一個保全家庭生活的方式。這兩年,他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想要何時回家就何時回家,想要離開就離開,甚至回家的時候,我也不會過問他在外面的事情,也會特別煮他喜歡的菜給他吃,我們跟孩子們也保有正常和諧的家庭生活。何來的地獄?難道離婚是要說離就離嗎?有了孩子就有對家庭負責的實任,理所應當需要甞試以不同的生活方式試試看還能不能和諧相處,再談離婚。
4.常缺席孩子生日
關於力宏每天花幾小時本人和孩子同在:「這是什麽樣的大謊言?你又怎麽知道?平日,他大概只會留睡前5~10分鐘左右時間跟孩子視訊或見面說晚安,週末是我們家庭日他如果在台灣就會參與,不在就會偶爾視訊一下。聖誕節已經第三年不在,孩子們的生日也很常缺席。這些都是事實。」
5.好姊妹可當人證
前天的長文,我是前天在我兩位好姐妺的陪伴下,我一個人一字ー句寫完的。我有人證可以鐙明,並不是兩年處心積慮的結果。而且如果我處心積慮,就不會錯過為自己發聲的最佳時間點,過兩天等關注度退去後才發文。為什麽會發文,我在長文裡也有交代。因為力宏違背了他會保護我的諾言,以攻擊我的方式獨善其身,拒絕我請他幫忙我澄清的請求,以及他到了最後遭是要透過言語霸凌的方式跟我溝通和為了保全自己跟親友詆毁我的種種行為。
6.召妓不會告訴爸
「力宏在此期間沒有出軌之事」,這個王爸爸就很難得知了,畢竟他出軌也不會告訴你,就像他實錘召妓也沒有告訴你吧?
7.力宏只是做錯事
「力宏不是敗類,孩子們也不該被灌這種印象」,我也不覺得力宏是敗類,他只是做錯一些事情,改正就好,至始至終,我在孩子面前說盡力宏的好話,這些身邊人都有目共睹可以作證,光看孩子對力宏的態度,也可以證明我在力宏缺席時是怎樣用心維護他在孩子們心中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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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那時接到力宏電話,他和一位女子在一起,她說當時是月事後一週,然而兩週之後,她告訴力宏已經懷了他的孩子。起先她說不用擔心,她會獨自帶孩子,但是很快又改口說如果不結婚,她會爆料摧毀力宏的事業。當初家裡大部份認為這種威脅不能接受,長痛不如短痛,我是唯一贊成結婚的,因為我覺得必須保護孩子,而且事業也很重要,結了婚也許她會是個好妻子,結果竟然這是我一生最大的遺憾。
2.一而再地威脅
接下來的竟是七年的痛苦,包括近兩年地獄似的生活。這個婚姻從頭就是千蒼百孔,力宏勞心勞力,補東補西來維持婚姻,到現在幸好三個孩子都身心健康,即使最後兩年,已經不能同住,力宏每天花幾小時本人和孩子同在,或實在外地時也用網上聯繫和孩子互動。當我和王媽媽在台灣時。幾乎每天去和孩子們互動保持他們成長的正常。然而這一份努力沒有成效,靚蕾發表的這一份「長文」竟然轟動一時,但這長文不是第一時間寫出,而是分居兩年來處心積慮的結果,七年努力結果在還是沒有脫離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脅手段,這是我最大的遺憾,當時沒有堅持取短痛而不長痛。
3.簽字索取數億
我不要求大家同情,也不在乎手段,只希望大家能客觀的分析,請大家了解此事已延續多年,離婚的程序也已近兩年,而事實上雙方已簽字,女方有數億台幣的要求,生活費,兩名菲傭,一名保姆及一名專用司機,再加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這一切都已同意交付,絕對沒有不支持她的可能,
4.力宏絕無出軌
我們家世的傳統是和善待人,從力宏七年來的努力,應該可以看出他是什麼樣的人,分居也已兩年多,力宏在此期間絕對沒有出軌之事。最後請瞭解被誣告的痛苦,只希望大家保持客觀,自然還是會有天理公道,力宏不是敗類,他的孩子們也不該被灌輸這種印象。
李靚蕾7點反擊:
1.遭王父母逼墮胎
我懷孕了,告知力宏喜訊他原本是很高興,說我們趕快告知家長這個喜訊。結果他跟父母討論以後竟然說,那…你可以墮胎嗎?還是你就把孩子生下來,我們不結婚?我很詫異的說…你不是說你想要結婚想要孩子嗎?如果不要,為什麽要這麼跟我說還長期不避孕?在我肚子裡的是一個小生命,我不認為謀殺孩子是一種選擇,我們的選擇權只有在射精的那一刻,如果不想要孩子,就應該要做好防護措施。但如果你真的決定不想要這個孩子,我會躲起來自己負責的把孩子生下並扶養他成人,因為我覺得未婚懷孕又被孩子父親拋棄是件會帶給我家族恥辱的事情,所以我不能回台灣讓家人受到親戚朋友指指點點的屈辱。
我就提出兩的方案跟你商議:1.依照我們的約定結婚,然後我們一起搬回台灣組建家庭2.我自己躲起來生養。你考慮了一下,雖然你當時受到你家人的強烈反對和情緒勒索,最後還是跟我說你決定了想要跟我結婚,一起回台灣共組家庭。昨天看到王爸爸信中指控我「狹胎兒威脅逼婚」否則要「爆料摧毀力宏的事業」這是一個非常荒唐的指控。
1.我有家族的顏面需要顧及,也受過高等教育,我不是什麽都沒有的女生,我還這麽年輕,我不可能毀掉我自己的人生,做出在媒體上哭訴自己被懷孕這樣的事情2.一個37歲的高知識成功人士,不可能會因為被威脅而做出結婚這麼慎重的決定。如果是我要挾他結婚,那他應該會很害怕吧?怎麼還會有第二胎和第三胎?
2.豪宅是力宏借住
數億台幣要求,生活費 兩名菲傭,一名保姆,一名專用司機,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ー我唯一的要求是譲三個孩子的生活品質不要改變,現在幫忙一起照護家裡的一名菲傭,一名平日夜間幫忙的保姆阿姨,和司機不要解僱。我認爲雖然父母離婚,孩子還是應當擁有相同的生活品質,不受我們婚姻關係的影響。我沒有要求數億台幣,也沒有要求一毛錢的贍養費。通過昨天的聲明我也說了現在連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我都會自己負擔,不會因為跟你們要錢扶養孩子,再承受你們的霸凌或任何的屈辱。我原本要求我們共同生活的房產要留給我們,但力宏拒絕了。他說可以借我們住,但之後要還給他。很多,其實是我應得的,不是我要你們家施捨的。以上都有雙方簽字的文件佐證,不能隨便造謠
3.難道是生育機器人
關於"七年的痛苦包括兩年地獄似的生活”如果是七年的痛苦,怎麽會有二胎跟三胎?沒有恩愛,如何會有孩子?難道我是生育機器人嗎?這七年來除了我們自己知道,有太多的人證(親朋好友)和物證(情書、生活點滴的紀錄等等)。我們跟一般夫妻一樣有喜悅,有快樂,有互相扶持,也有磨合的時候。婚姻本來就是不會是只有快樂,但如果說七年都是痛苦這是不可能的。他也許是演員但我不是。如果不恩愛,我沒有辦法在這麽多親友和大眾面前演恩愛。就如同這兩年,2019年台北小巨蛋演唱會幾個月後他開始用各種方式逼我離婚,我們開始協議讓他自由的過他自己想過的單身生活,找到適合方式走下去。在那之後,我們也沒有假裝恩愛或是po對方的照片。畢竟孩子比較小,我們開始嘗試不同的方式
探索是不是能找到一個保全家庭生活的方式。這兩年,他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想要何時回家就何時回家,想要離開就離開,甚至回家的時候,我也不會過問他在外面的事情,也會特別煮他喜歡的菜給他吃,我們跟孩子們也保有正常和諧的家庭生活。何來的地獄?難道離婚是要說離就離嗎?有了孩子就有對家庭負責的實任,理所應當需要甞試以不同的生活方式試試看還能不能和諧相處,再談離婚。
4.常缺席孩子生日
關於力宏每天花幾小時本人和孩子同在:「這是什麽樣的大謊言?你又怎麽知道?平日,他大概只會留睡前5~10分鐘左右時間跟孩子視訊或見面說晚安,週末是我們家庭日他如果在台灣就會參與,不在就會偶爾視訊一下。聖誕節已經第三年不在,孩子們的生日也很常缺席。這些都是事實。」
5.好姊妹可當人證
前天的長文,我是前天在我兩位好姐妺的陪伴下,我一個人一字ー句寫完的。我有人證可以鐙明,並不是兩年處心積慮的結果。而且如果我處心積慮,就不會錯過為自己發聲的最佳時間點,過兩天等關注度退去後才發文。為什麽會發文,我在長文裡也有交代。因為力宏違背了他會保護我的諾言,以攻擊我的方式獨善其身,拒絕我請他幫忙我澄清的請求,以及他到了最後遭是要透過言語霸凌的方式跟我溝通和為了保全自己跟親友詆毁我的種種行為。
6.召妓不會告訴爸
「力宏在此期間沒有出軌之事」,這個王爸爸就很難得知了,畢竟他出軌也不會告訴你,就像他實錘召妓也沒有告訴你吧?
7.力宏只是做錯事
「力宏不是敗類,孩子們也不該被灌這種印象」,我也不覺得力宏是敗類,他只是做錯一些事情,改正就好,至始至終,我在孩子面前說盡力宏的好話,這些身邊人都有目共睹可以作證,光看孩子對力宏的態度,也可以證明我在力宏缺席時是怎樣用心維護他在孩子們心中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