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黃暐瀚的媽媽,今年5月間在台中市南區遭到美髮師方兆杰開賓士酒駕撞上,送醫後不治。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將方男判刑5年4月,方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昨(16)日認定方男在警員發覺前承認自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減刑改判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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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母親被撞當下,穿著的紅衣服。(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
▲黃暐瀚母親被撞當下,穿著的紅衣服。(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
方兆杰在撞死黃暐瀚媽媽的前一天,才因酒駕被移送法辦,而在肇事撞上黃暐瀚媽媽後,方兆杰第一時間跑去超商買酒喝,聲稱是要壓驚,但被懷疑是想湮滅酒駕事實。警方查訪方兆杰肇事前去的KTV,友人證實他早在該處就已飲酒,檢方因此認定方兆杰肇事後的行為有滅證、串供的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方兆杰在一審出庭時,自稱在看守所內抄寫心經懺悔,當庭向黃家人鞠躬道歉,稱自己「真的很後悔」,希望與黃家人和解,但黃暐瀚的哥哥拒絕。

而二審法官認為,方兆杰在警方到場後,即承認自己是肇事者,酒測是在方兆杰坦承犯行後實施,符合自首減刑規定,故從一審判決的5年4月徒刑,減刑改判為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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