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家暴,甚至被私密影像威脅。高嘉瑜今(13)日召開記者會,欲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把情色報復、深偽色情納入規範外,也要求增訂性影音下架義務、違反下架義務的處罰規定,並禁止大眾傳媒揭露被害人姓名、身分,拒絕「求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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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蔡易餘、何志偉、許智傑、江永昌等人,今與高嘉瑜共同召開記者會。許智傑送上卡片為高嘉瑜加油打氣;何志偉也說很久沒聽到高嘉瑜用丹田笑。蔡易餘則說,誰說高嘉瑜只有他一名好朋友,大家都是高的好朋友,「我不會吃醋」,希望完成修法。

▲立委許智傑(左起)送上卡片為高嘉瑜加油打氣。(圖/記者王敏旭攝,2021.12.13)
▲立委許智傑(左起)送上卡片為高嘉瑜加油打氣。(圖/記者王敏旭攝,2021.12.13)
高嘉瑜說,她身為深偽影像、性私密影像的受害人,這類影片要即時下架。但現行法令在性私密影像刪除、網路業者下架義務、被害人到保護有3大不足,過去只有針對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罪,未思考私密影響的特殊性,對網路業者並無相對法律與規範,造成影片永遠被散播。

高嘉瑜表示,修法新增12之1的強化網路業者下架義務,並保留犯罪嫌疑人網路資料、使用紀錄、個人資料;修正13條之1的違反下架義務的罰緩。同時鼓勵被害人站出來,強化訴訟程序的保護,偵查、審判時要有隔離措施,避免與加害人在過程中有2度傷害。

許智傑表示,很多網路平台、業者認為不需要管性影像,但業者應該要有篩選責任。另外通訊軟體部分,個人對個人雖難有檢舉,但群組若出現相關影像,只要有人檢舉業者就必須要處理。

蔡易餘則說,性別暴力不會在狹隘的性侵害,性隱私也會納入,修法後就可稱為「恐怖情人條款」。何志偉、江永昌也都表示,目前只有針對未成年性影像可以即時要求下架,但成人世界更複雜,卻無法立即處理,且網路、雲端都是在境外,現行法令較難保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專門委員閻立泰表示,目前相關影片、照片主要依據兒少相關法令以及iWIN機制,但成年人因為沒有相關法令授權,iWIN以協同方式要求業者自律下架,目前行政院、法務部都在協調處理中,預計月底前會公布相關法治條文。

何志偉也說,過去揭露台版n號房,其私密照片、影片都放在雲端上,但網址卻無法下架處理,呼籲要把每名收害者當作「蔡總統」。閻立泰則說,對每名受害者來說都是大事,但是否遮斷IP、移除網站,需思考個人權利侵害、言論自由,若情節重大要有緊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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