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佳龍願意擔任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林靜儀候選人的主任委員時,就很直白的說要注意綁樁跟賄選的事情,至於有網紅到顏寬恆競選的現場裡面的好料,個人觀察與評論,顏寬恆與王鴻薇以為撿到槍,直嗆林佳龍才是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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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兒時選舉造勢場合最多的就是要去吃那米粉,而大家都是抱持著吃到飽的心態去,兒時的選舉造勢完都還有肥皂和洗衣粉可以拿,兒時回新竹北埔造勢場合後面還有「芝耙=麻糬」可以享用,最早是因為吃不方便,在選舉造勢後給大家方便,在造勢前因為接近晚餐或午餐,厝邊的鄰居就會準備肉羹、滷肉、炒米粉、炒麵….吃不完就包回去。

所以臺中海線就會說去吃冬瓜飯(顏清標外號),表示準備的食物相當豐富,而顏寬恆說林佳龍2018年的米粉炒的始祖,根本是胡說八道,畢竟他的父親很早就在海線有這樣的文化,這沒有不法,反而會讓人家覺得體貼,網紅也不過拿來做比較,關林佳龍什麼事?顏寬恆這樣亂扣帽子,可見內心的心虛。

而台北市市議員王鴻薇日前在社群平台發文稱林佳龍2018年選舉時曾請吃「海陸大餐賄選飯」,但該場活動為募款餐會。當時胡說林佳龍賄選的事情,後來國民黨政營自知理虧也不敢繼續打下去,最後法院也證明林佳龍的清白。

募款餐會的目的是什麼,是因為選舉要龐大的費用,透過辦桌的方式給人家認桌,扣除掉辦桌的成本,作為競選經費,這也是個政黨募款財源之一,而當時林佳龍也刻意為了梨山地區的發展,刻意將餐會移師到梨山,目的就是為了籌措競選市長的經費,如果依照王鴻薇的說法,以後要不要明文規定?

不管是顏寬恆的選舉,還是明年年底的九合一大選,可預期明年的募款餐會會一直舉行,因為要籌措候選人的選舉經費,尤其選舉經費往往令候選人吃不消,需要各方人力、經費的挹注,而且選舉也不是為了吃飯喝酒,而是為了透過這樣認桌文化,來間接協助候選人,而認桌也不一定會到,就必須找人去吃把場面做熱。

這沒有違法的問題,甚至「吃」本來就是台灣很注重的事情,每年政黨也會辦所謂的「募款餐會」,真心奉勸國民黨以後都不要辦類似的餐會,因為王鴻薇的標準就是「賄選」,往後選舉也不要太忌諱人情世故,選舉前不要準備給支持者吃粗飽的。

往往打別人最後會打到自己,因為林佳龍現在是林靜儀的競選總部主任委員,而他很清楚臺中顏家的勢力,林佳龍更是一個很注重廉潔的人,如果如顏寬恆跟王鴻薇所說的,要把焦點轉到林佳龍身上,那用法律訴訟跟直球對決,讓這些污衊者能得到「法院認證」。

每個地區有每個地區的選舉文化,在法律容許範圍,很多候選人都會盡量顧及到人情世故,讓支持者方便,讓志工能夠繼續加持,這就是出自於台灣的「吃粗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