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官媒新華社今天報導,北京當局11月30日已向澳門特首做出批覆,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澳門國安委)設立1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3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報導引述批覆全文表示,澳門國安委國安事務顧問由北京中央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澳門中聯辦)主任擔任;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由澳門中聯辦相關人員擔任。
批覆指出,國安事務顧問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國安技術顧問則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並就澳門國安委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
批覆又稱,國安事務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辦公室會議。
香港去年通過的「港區國安法」也規定香港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政策、推進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及協調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其中,港區國安委同樣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北京指派,並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就相關事務提供意見。(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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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覆指出,國安事務顧問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國安技術顧問則負責「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並就澳門國安委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
批覆又稱,國安事務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列席澳門國安委辦公室會議。
香港去年通過的「港區國安法」也規定香港設立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政策、推進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及協調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其中,港區國安委同樣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北京指派,並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就相關事務提供意見。(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1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