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駕駛為求安全,有許多安全法規需要特別注意,但民眾卻常常因為道路號誌、標線眾多而搞混。近日,就有彰化民眾收到違規罰單卻滿頭問號,明明自己是直行車,為何還被開了一張「未打轉彎燈」?內行人一看罰單照片卻立刻點出「1細節」,確定違規!
根據原PO於《彰化人大小事》發文表示,自己車子直直開卻遭罰未打左轉燈,讓他收到後十分傻眼,從原PO的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出,因「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民眾檢舉後開罰1200元,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熱議。
熱心網友則解釋,只要跨越車道線就需要打號誌燈,「跨過線就是要打燈,基本上就這個原則不會錯」、「看到虛線都要打,陷阱很多,這種隨便抓都有」、「跨越車道線,要打燈阿」、「只要有跨越線的動作都要打方向燈」、「花錢買經驗」、「學到知識了,原來遇到跨線就要打燈」、。
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行駛時因該要「順應車道」行駛,若是未根據路面車道線行駛,等同於要變換車道行駛,根據道路交通規則109條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但也有不少網友幫原PO喊冤,「矯枉過正的檢舉制!請大家支持修正」、「不太懂這裡劃虛線的目的」、「只能說台灣道路設計很不良,從一般道路就知道了」、「那條路正常應該是要上國道,搞不懂為何這樣畫線,反而旁邊是便道」。(編輯:鍾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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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心網友則解釋,只要跨越車道線就需要打號誌燈,「跨過線就是要打燈,基本上就這個原則不會錯」、「看到虛線都要打,陷阱很多,這種隨便抓都有」、「跨越車道線,要打燈阿」、「只要有跨越線的動作都要打方向燈」、「花錢買經驗」、「學到知識了,原來遇到跨線就要打燈」、。
實際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行駛時因該要「順應車道」行駛,若是未根據路面車道線行駛,等同於要變換車道行駛,根據道路交通規則109條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
但也有不少網友幫原PO喊冤,「矯枉過正的檢舉制!請大家支持修正」、「不太懂這裡劃虛線的目的」、「只能說台灣道路設計很不良,從一般道路就知道了」、「那條路正常應該是要上國道,搞不懂為何這樣畫線,反而旁邊是便道」。(編輯:鍾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