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位鄭姓男子2020年11月20日到早餐店買雞排蛋堡,帶回家給媽媽享用。未料鄭母一口咬下咬到骨頭,當場斷了2顆牙,須花費18萬植牙。鄭母怒告早餐店有疏失,求償10萬元。而法官日前判決,認同一般來說消費者不會遇到漢堡內有骨頭,判決店家須賠償10萬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鄭母當天請上大夜班的兒子幫忙買早餐,鄭男買回雞排蛋堡放桌上就先回房睡覺。結果鄭母一吃就咬到骨頭,一開始還以為只是肉裡的筋,再一用力便把自己的門牙和臼齒弄斷了,吐出來一看才發現是雞骨頭,之後還花了18萬植牙。早餐店願意賠償2000元,但鄭母無法接受,提告求償10萬。
早餐店則解釋,店裡就是以提供鹽酥雞式雞排漢堡為名,因此本來就有小骨頭,算是店家特色。另外也懷疑,婦人咬到骨頭將牙齒弄斷,可能是因為她本身牙齒就較為脆弱,且鄭母當時正在矯正牙齒,或許也與此有關。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一般消費者無法預期早餐店漢堡內有骨頭,前去購買的鄭男也聲稱自己不知漢堡內有骨頭,且店家事後才張貼警語,因此判早餐店須賠鄭母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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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店則解釋,店裡就是以提供鹽酥雞式雞排漢堡為名,因此本來就有小骨頭,算是店家特色。另外也懷疑,婦人咬到骨頭將牙齒弄斷,可能是因為她本身牙齒就較為脆弱,且鄭母當時正在矯正牙齒,或許也與此有關。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一般消費者無法預期早餐店漢堡內有骨頭,前去購買的鄭男也聲稱自己不知漢堡內有骨頭,且店家事後才張貼警語,因此判早餐店須賠鄭母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