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卻弄假成真!台中一名江姓男子,於2009年跟妻子結婚,2人婚後育有3名子女,2019年間,妻子表示想領取「單親補助」,希望跟丈夫江男假離婚,江男考量單親補助每個月有1萬多元,因此答應離婚,不料半年後妻子卻離家,跟一名賴姓男子相戀同居,甚至還拍攝婚紗照PO網,江男得知後氣得提告,並求償10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最後獲賠1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江男聽到妻子提議,考量育兒開銷大,且單親補助每月有1萬多元,因此答應「假離婚」,雙方於2019年10月間辦理離婚登記,但之後仍同住一起。去年3月間,妻子突然離家出走,疑似與一名賴姓男子同居,他憤而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判決在同年6月確定,之後將男又提告賴男侵害配偶權。
賴男出庭時辯稱,江男妻子於交往前表示自己已離婚,另外,也提出江男提告之前,他早在去年6月就跟江男妻子分手,並無侵害其配偶權。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賴男早知江男與妻子假離婚,甚至還公開婚紗照,認為其說詞不足採信,確實已侵害其配偶權,考量到賴男收入為3萬元,判決須賠償江男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林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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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男出庭時辯稱,江男妻子於交往前表示自己已離婚,另外,也提出江男提告之前,他早在去年6月就跟江男妻子分手,並無侵害其配偶權。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賴男早知江男與妻子假離婚,甚至還公開婚紗照,認為其說詞不足採信,確實已侵害其配偶權,考量到賴男收入為3萬元,判決須賠償江男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林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