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基隆市議員張之豪授權刊登】
超商發生殺人事件。
眷村改建的社區大樓住戶,蔣姓嫌犯,在被超商大夜班蔡姓店員勸其戴上口罩後,心生不滿,回家取刀,返來店裡,將店員冷血殺死。
以刑法角度來說,殺人罪是確定的。
目前,蔣姓嫌犯,自稱精神疾病。
不過,回家取刀,再出來殺人,這像是一時控制不了情緒嗎?我不認為。日後在法庭上的爭議點,就會如過去幾次重大殺人案一樣,「被告行為能力減低與否」。
被殺的超商蔡姓店員,認真打拚,還是個獨子,任何有血性的人,都會為他不捨,並且認為,這個嫌犯罪不可赦。
我也這樣認為,我覺得蔣嫌應該被求以最重刑。
藍色的政論節目,整晚都在討論本案。
他們主張的是,這個蔣姓嫌犯,之所以犯下這個可怕的殺人罪,是陳時中害的。因為,陳時中至今沒有降低疫情警戒等級,所以,蔡姓店員勸蔣戴口罩,才被蔣殺死。
「店員是在幫衛福部執行政策,而被殺死的,所以,這個殺人案,衛福部要負責」。
你沒看錯,他們真的這樣定調。
今年五月疫情爆發時,國民黨主張,台灣已經發生大規模社區感染,蔡英文政府隱瞞疫情,欲蓋彌彰。事後證明,沒有人在隱瞞疫情。
然後,疫苗進來時,罵不夠。
友邦送疫苗來,罵台灣是乞丐向人乞討疫苗。
購買疫苗,罵為什麼沒有超購疫苗。
疫苗超量,罵為什麼浪費錢買疫苗。
現在,他們罵台灣因為強制戴口罩,所以害得蔣嫌要殺人。
先生女士們,這就是戰鬥藍。
所以台灣如果不強制戴口罩,蔣嫌就不會殺人嗎?
被人唸一句,就會回家拿刀,出來殺人的人有幾個?
如果蔣嫌今天是上車,沒刷悠遊卡,所以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要取消悠遊卡?
如果蔣嫌今天隨手丟垃圾,被人提醒不要如此,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不要倡議不亂丟垃圾?
如果蔣嫌今天插隊,被人提醒不可插隊,所以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以後要任由人插隊?
蔣嫌之所以殺人,跟口罩,或以上任何情況都無關。
他會殺人,因為,蔣嫌就是個會殺人的惡人。
他很可惡,很可恨,我認為他應該要負起殺人罪最重的罰則。
為什麼有人還要體貼地為蔣嫌著想「都是你陳時中口罩政策太嚴格,惹了蔣嫌生氣,蔣嫌才要殺人的,這麼說起來,還是你陳時中的錯」。
但一個殺人罪,可以被人扯到口罩政策,你覺得,這些國民黨人,想討論的是殺人案的司法刑度問題、精神犯罪的行為能力問題、台灣刑法判死刑的不夠多的問題,還是,他們只想找機會罵民進黨政府?
蔣嫌。
至於回家拿刀,返回超商,殺死無辜的年輕店員的嫌犯,這位居住在眷村改建社區大樓,父親出自某黑社會社團,家境富裕的蔣嫌,很神奇地,開始被媒體塑造成一個有才華的紙雕師,人生際遇如何被同情。
洗白的速度神速。
比起其他重大刑案的嫌犯來說,這位蔣嫌彷彿穿了什麼老佛爺御賜的黃馬褂,怎麼討論,都不會到蔣嫌的身上。
奇妙。
不論上述媒體與政黨想把風向帶向哪裡,又或者想規避什麼。
我認為,殺人案,求以重刑,是本案的根本。
刑法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我還是覺得,這位蔣嫌非常可惡,媒體若能挖掘出他為何殺人的原因,才是重點。
●張之豪/基隆市議員、前總統府文稿小組成員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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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村改建的社區大樓住戶,蔣姓嫌犯,在被超商大夜班蔡姓店員勸其戴上口罩後,心生不滿,回家取刀,返來店裡,將店員冷血殺死。
以刑法角度來說,殺人罪是確定的。
目前,蔣姓嫌犯,自稱精神疾病。
不過,回家取刀,再出來殺人,這像是一時控制不了情緒嗎?我不認為。日後在法庭上的爭議點,就會如過去幾次重大殺人案一樣,「被告行為能力減低與否」。
被殺的超商蔡姓店員,認真打拚,還是個獨子,任何有血性的人,都會為他不捨,並且認為,這個嫌犯罪不可赦。
我也這樣認為,我覺得蔣嫌應該被求以最重刑。
藍色的政論節目,整晚都在討論本案。
他們主張的是,這個蔣姓嫌犯,之所以犯下這個可怕的殺人罪,是陳時中害的。因為,陳時中至今沒有降低疫情警戒等級,所以,蔡姓店員勸蔣戴口罩,才被蔣殺死。
「店員是在幫衛福部執行政策,而被殺死的,所以,這個殺人案,衛福部要負責」。
你沒看錯,他們真的這樣定調。
今年五月疫情爆發時,國民黨主張,台灣已經發生大規模社區感染,蔡英文政府隱瞞疫情,欲蓋彌彰。事後證明,沒有人在隱瞞疫情。
然後,疫苗進來時,罵不夠。
友邦送疫苗來,罵台灣是乞丐向人乞討疫苗。
購買疫苗,罵為什麼沒有超購疫苗。
疫苗超量,罵為什麼浪費錢買疫苗。
現在,他們罵台灣因為強制戴口罩,所以害得蔣嫌要殺人。
先生女士們,這就是戰鬥藍。
所以台灣如果不強制戴口罩,蔣嫌就不會殺人嗎?
被人唸一句,就會回家拿刀,出來殺人的人有幾個?
如果蔣嫌今天是上車,沒刷悠遊卡,所以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要取消悠遊卡?
如果蔣嫌今天隨手丟垃圾,被人提醒不要如此,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不要倡議不亂丟垃圾?
如果蔣嫌今天插隊,被人提醒不可插隊,所以回家拿刀,返回殺人,這樣,是不是以後要任由人插隊?
蔣嫌之所以殺人,跟口罩,或以上任何情況都無關。
他會殺人,因為,蔣嫌就是個會殺人的惡人。
他很可惡,很可恨,我認為他應該要負起殺人罪最重的罰則。
為什麼有人還要體貼地為蔣嫌著想「都是你陳時中口罩政策太嚴格,惹了蔣嫌生氣,蔣嫌才要殺人的,這麼說起來,還是你陳時中的錯」。
但一個殺人罪,可以被人扯到口罩政策,你覺得,這些國民黨人,想討論的是殺人案的司法刑度問題、精神犯罪的行為能力問題、台灣刑法判死刑的不夠多的問題,還是,他們只想找機會罵民進黨政府?
蔣嫌。
至於回家拿刀,返回超商,殺死無辜的年輕店員的嫌犯,這位居住在眷村改建社區大樓,父親出自某黑社會社團,家境富裕的蔣嫌,很神奇地,開始被媒體塑造成一個有才華的紙雕師,人生際遇如何被同情。
洗白的速度神速。
比起其他重大刑案的嫌犯來說,這位蔣嫌彷彿穿了什麼老佛爺御賜的黃馬褂,怎麼討論,都不會到蔣嫌的身上。
奇妙。
不論上述媒體與政黨想把風向帶向哪裡,又或者想規避什麼。
我認為,殺人案,求以重刑,是本案的根本。
刑法第271條:「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個案子,我還是覺得,這位蔣嫌非常可惡,媒體若能挖掘出他為何殺人的原因,才是重點。
●張之豪/基隆市議員、前總統府文稿小組成員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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