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在台灣的外籍漁工多年來面臨受壓迫和剝削的困境,在近幾年受到國際間的撻伐。台灣的遠洋漁業實力在全球名列前矛,擁有逾1,100 艘遠洋漁船,境外聘僱的外籍漁工人數逾2萬人,然而這些為台灣漁業帶來豐厚產值的外籍漁工,卻在遠洋漁船上面臨人口販運和強迫勞動的危險,或在「權宜船」上遭受層層剝削。由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文化研究國際中心和科技法律學院主辦的《權宜船、海上勞動政策與外籍漁工勞權保障之工作坊》,在今(19)日舉行,邀請各界專家學者一起來討論台灣的漁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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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海上勞動人權的重大危機,工作坊分別就「權宜船、台灣遠洋漁工勞權政策與國際人權保障」以及「海上勞動政策與漁工勞動權益」二大主題,進行法律與社會的對話,以提高外籍漁工的勞動與人權保障。  

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在線上工作坊中談到台灣權宜船事件,提到為什麼會有權宜船的現象。「首先第一個原因是低廉註冊費和稅收,船主覺得可以壓低營運成本;第二個是聘請移工的勞動條件是鬆散的,能圖壓低人力成本的方便;第三個是政府會對船上的移工管理疏忽怠慢,船主能隨意管理,同時衍生出很多社會問題。」其實許多駭人聽聞的事件,都是發生在權宜船上。 

所謂的權宜船(Convenient flag ships)是指船隻的持有者,不把船隻掛籍在自己的國籍,而是掛籍於其他國家,而選擇的國家通常是註冊費及稅項低廉、可自由聘請廉價勞工,以及該國無力規管非法漁業及船上的勞動狀況。 

應該規管權宜船的國家根本無力監控和責罰,法規形同虛設,幾乎等於船隻在公海上無需遵守任何規定,非法捕撈、強迫勞動、暴力事件等犯罪行為也難以受到懲處。根據臺灣漁業署的統計,截至 2021 年 7 月 5 日,登記為權宜船的船隻就有 243 艘,其中設籍於巴拿馬的船隻有 73艘、萬那杜 70艘、塞昔爾 32 艘。在這 243 艘權宜船當中,有 67% 登記的國家在過去 7 年中曾經被歐盟判發黃牌或紅牌警告。 

根據匿名漁工的證詞,船長和大副經常對他們用拖鞋、魚鉤或竹竿施暴,不允許他們在風浪大時進船艙躲避,甚至不能穿救生衣,每天工作時間長達 16 至 20 小時,但月薪僅 300 美元,竟不到臺幣 1 萬元。  

而台灣的現行法規充滿諸多問題,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提到,外籍漁工採取雙軌的聘僱制度,境內聘雇漁工及境外聘雇漁工享有的勞動條件落差大,境外聘雇的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保障,甚至主管機關也非管轄勞工的勞動部,而是由漁業署負責,處境更為弱勢。糟糕的勞動環境、強迫勞動事件、苛扣薪資、雇主未依法納保、肢體及言語暴力和虐待等都是外籍漁工現正面臨的困境。 

▲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在線上工作坊中談到台灣遠洋漁工的勞權。(圖/四方報記者翻攝自工作坊)
▲綠色和平組織專案主任李于彤在線上工作坊中談到台灣遠洋漁工的勞權。(圖/四方報記者翻攝自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