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國內本土疫情趨緩,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今(18)日針對醫院陪探病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訪視免篩條件進行說明,他表示,若有完整接種疫苗滿14天,或是確診但符合採檢陰性解隔條件距發病日3個月內,則可免進行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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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今日重申,民眾赴醫院探病時,探病者應出示探視日前三天內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陪病者也需要入院前三天或入住病房前,進行PCR檢測或抗原快篩,且每名住院病患僅提供1名陪病者公費篩檢。另住宿型長照機構,訪視者的篩檢規定則為應出示訪視前三天內採檢的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但有兩條件,只要符合其一即可免篩檢,陳時中說,第一為陪探病者或訪視者,若已完成COVID-19疫苗2劑(含混打)或應接種劑次(如嬌生疫苗1劑)滿14天;第二為確定病例符合採檢陰性解除隔離條件,且距離發病日3個月內,即可得免篩檢進入醫院或住宿式長照機構。(編輯:林莞茜)

▲醫院陪探病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訪視免篩條件。(圖/指揮中心)
▲醫院陪探病及住宿式長照機構訪視免篩條件。(圖/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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