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遭民航局「撤照」、結束營業的遠東航空,去(2020)年初與台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承租機庫,租期到了卻持續占用場地,尚未歸還,遭台北航空站求償違約金、水電費共3989萬餘元,並要求遠航在騰空機庫前按日支付每月8萬餘元使用費直至返還為止。台北地院審理後,如數判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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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航空站主張,2020年1月31日與遠航簽約,以月租金77萬餘元提供2號棚廠及2、3號棚廠夾層區給遠航使用,使用期間至同年3月31日,但時間到了遠航仍未騰空歸還,經雖促後,又以搬遷清運、尋找合適地點存放須時間為由拖延,期間持續使用機庫水電,故請求503天違約金、水電費共3989萬餘元,另在返還機庫前,應按日給付8萬餘元至返還為止。

遠航負責人張綱維僅透過聲明異議狀抗辯,主張雙方債權關係仍待釐清,否認全部債務。不過,法官根據台北航空站提出的合約、國庫機關專戶存款收款書、水電費分擔核算明細表等證據,判決台北航空站勝訴。

遠航2008年2月遭國際航空公司運輸協會IATA除名,同月聲請重整獲准後由張綱維入主,不過,2019年底又爆發無預警停飛事件,再遭民航局撤照,張綱維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另提行政訴訟救濟中。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今( 13 )日稱停飛公告是是主管擅自發布,完全撇清責任,讓外界霧裡看花。(圖/記者陳致宇攝, 2019.12.13)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圖/資料照, 2019.12.13)
北檢查出,張綱維因樺福集團建設本業推案銷售不佳,涉詐騙北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取得重整人資格,再虛增營收美化財報,向合作金庫詐貸22億多元,並侵占遠航資金13億多元,共掏空遠航35.9億元。去年7月,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罪起訴張綱維、合庫前董事長廖燦昌共10人,並對張、廖兩人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