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格拉斯哥14日綜合外電報導)今年的聯合國氣候峰會剛以各國達成折衷性協議的結果劃下句點。東道主英國、與會者和觀察員說,這項協議勉強有達到標準,但最終是否成功,仍取決於各國政府未來行動。
在蘇格蘭格拉斯哥(Glasgow)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方會議(COP26)目標很明確,就是要達成協議,把全球升溫控制在比工業化前水準高攝氏1.5度以內,好讓世界有機會避免氣候變遷帶來最糟糕的後果。
COP26主席夏瑪(Alok Sharma)13日晚間於協議通過後表示:「我想今天我們可以很有信用地說,1.5度的目標仍在有可能達成的範圍內。但情況岌岌可危,我們必須履行承諾才能存活下去。」
這項協議獲得近200國支持,內容首度明確鎖定化石燃料、要求各國政府加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承諾增加經費以幫助正對抗氣候變遷的窮國。化石燃料的使用是人為全球暖化問題的最主要因素。
協議還爭取到各國、企業及投資人的自願承諾及協議,旨在為汽車和飛機減排、降低溫室氣體效應強大的甲烷、保護森林及支持綠色金融等。
但路透社指出,協議也不免有妥協,從尋求更迅速行動的富國,到富蘊資源的發展中國家和海拔低的島國,各方都有不滿。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說:「通過的文本是一種折衷,反映出利益、條件、矛盾,以及當今世界的政治意志狀態。」
他還表示:「氣候災難仍很有可能發生,是時候進入緊急模式了。」
COP26並未要各國做出足夠的減排承諾、為限制升溫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劃出一條明確道路,而是讓近200個與會國家明年加碼承諾,以縮小差距。
然而,落差很大。各國政府目前許下要在這個10年內減排的承諾,仍將導致升溫達攝氏2.4度。
要達到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各國必須在2030年之前,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到比2010年水準少45%的程度。但在各國現有承諾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到了2030年反而會增加近14%。
環保團體Avaaz代理執行長萬德(Bert Wander)說:「COP26的種種妥協雖讓我們仍有可能達成(把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但情勢仍是千鈞一髮。」
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上週在與美國的聯合聲明中宣布將減少使用煤炭、減少甲烷排放、保育森林等措施,藉此加快減排腳步,但甚少說明細節。
此外,一些坐擁豐富資源的發展中國家在格拉斯哥協議裡淡化針對化石燃料的文字,中國也是其中一員。
草案原本呼籲各國逐步淘汰煤炭使用和化石燃料補貼,但隨著談判結束,字眼從「煤炭」變成「未採用碳捕捉技術的煤炭」,這讓一些國家仍有空間在應用碳捕捉技術的條件下繼續使用煤炭。
對化石燃料的「補貼」用字也變成「低效補貼」,卻未定義何謂低效,使得一些政府有迂迴空間繼續補貼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使用。
中國與印度還在協議通過前最後一刻出手,把草案中要求「逐步淘汰」煤炭改成「逐步減少」。
資金向來是富國與窮國之間爭執不下的議題,格拉斯哥協議在這一點上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
歸根究柢,資金的問題在於公平性,以及富國是否須為窮國所承受的代價埋單;一般認為,富國長期大量排放溫室氣體,是導致氣候變遷的主因之一。
協議達成了一些進展,要求已開發國家「為協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而提供的集體資金,必須在2025年之前,較2019年的水準至少增加一倍」。
協議也首度在保險部分提到「損失和損害」,這是指一些國家因氣候災難而面臨的費用,這些國家多年來一直為此要求賠償。
但在美國、歐盟及其他富國反對下,協議最終沒能取得賠償資金。
最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幾個國家頗不情願地支持了最終版協議。位於加勒比海的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談判代表尼柯森(Lia Nicholson)說,她的國家與其他參與談判的小島國「將適時表達不滿」。
富國曾於2009年答應,在2020年之前,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用以因應氣候變遷,卻沒有遵守承諾,窮國擔心遲遲拿不到錢。富國如今希望能在2023年之前撥付1000億美元。(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1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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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26主席夏瑪(Alok Sharma)13日晚間於協議通過後表示:「我想今天我們可以很有信用地說,1.5度的目標仍在有可能達成的範圍內。但情況岌岌可危,我們必須履行承諾才能存活下去。」
這項協議獲得近200國支持,內容首度明確鎖定化石燃料、要求各國政府加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承諾增加經費以幫助正對抗氣候變遷的窮國。化石燃料的使用是人為全球暖化問題的最主要因素。
協議還爭取到各國、企業及投資人的自願承諾及協議,旨在為汽車和飛機減排、降低溫室氣體效應強大的甲烷、保護森林及支持綠色金融等。
但路透社指出,協議也不免有妥協,從尋求更迅速行動的富國,到富蘊資源的發展中國家和海拔低的島國,各方都有不滿。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說:「通過的文本是一種折衷,反映出利益、條件、矛盾,以及當今世界的政治意志狀態。」
他還表示:「氣候災難仍很有可能發生,是時候進入緊急模式了。」
COP26並未要各國做出足夠的減排承諾、為限制升溫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劃出一條明確道路,而是讓近200個與會國家明年加碼承諾,以縮小差距。
然而,落差很大。各國政府目前許下要在這個10年內減排的承諾,仍將導致升溫達攝氏2.4度。
要達到控制升溫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各國必須在2030年之前,將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到比2010年水準少45%的程度。但在各國現有承諾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到了2030年反而會增加近14%。
環保團體Avaaz代理執行長萬德(Bert Wander)說:「COP26的種種妥協雖讓我們仍有可能達成(把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以內的目標,但情勢仍是千鈞一髮。」
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上週在與美國的聯合聲明中宣布將減少使用煤炭、減少甲烷排放、保育森林等措施,藉此加快減排腳步,但甚少說明細節。
此外,一些坐擁豐富資源的發展中國家在格拉斯哥協議裡淡化針對化石燃料的文字,中國也是其中一員。
草案原本呼籲各國逐步淘汰煤炭使用和化石燃料補貼,但隨著談判結束,字眼從「煤炭」變成「未採用碳捕捉技術的煤炭」,這讓一些國家仍有空間在應用碳捕捉技術的條件下繼續使用煤炭。
對化石燃料的「補貼」用字也變成「低效補貼」,卻未定義何謂低效,使得一些政府有迂迴空間繼續補貼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使用。
中國與印度還在協議通過前最後一刻出手,把草案中要求「逐步淘汰」煤炭改成「逐步減少」。
資金向來是富國與窮國之間爭執不下的議題,格拉斯哥協議在這一點上有好消息也有壞消息。
歸根究柢,資金的問題在於公平性,以及富國是否須為窮國所承受的代價埋單;一般認為,富國長期大量排放溫室氣體,是導致氣候變遷的主因之一。
協議達成了一些進展,要求已開發國家「為協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遷而提供的集體資金,必須在2025年之前,較2019年的水準至少增加一倍」。
協議也首度在保險部分提到「損失和損害」,這是指一些國家因氣候災難而面臨的費用,這些國家多年來一直為此要求賠償。
但在美國、歐盟及其他富國反對下,協議最終沒能取得賠償資金。
最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的幾個國家頗不情願地支持了最終版協議。位於加勒比海的安地卡及巴布達(Antigua and Barbuda)談判代表尼柯森(Lia Nicholson)說,她的國家與其他參與談判的小島國「將適時表達不滿」。
富國曾於2009年答應,在2020年之前,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用以因應氣候變遷,卻沒有遵守承諾,窮國擔心遲遲拿不到錢。富國如今希望能在2023年之前撥付1000億美元。(譯者:曾依璇/核稿:嚴思祺)1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