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新北市修德國小前校長張崇仁任內涉嫌收受營業午餐供應商賄款,包庇廠商得標及供餐違失等,最高法院判刑3年7月確定。懲戒法院審理後,判決張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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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張崇仁自民國99年8月1日起擔任修德國小校長,他涉嫌於100年間收受津津公司、金馬公司新台幣20萬元、25萬元賄款,勾選有利2家公司的評審委員,讓2家公司順利標得修德國小100學年度營養午餐採購案,並包庇2家公司的供餐違失。

板橋地檢署(今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起訴張崇仁。歷經法院多年審理,最高法院今年9月間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年7月確定。

新北市營養午餐案爆發後,張崇仁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市政府將張男停職,並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張男所為已重創公務員清廉形象,審酌他已表示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繳回所收金錢,並自動到案服刑,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