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今(9)日市政會議通過《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在民國1995年以前取得建照的6樓以上的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違者可開罰1到5萬元;市長陳其邁也宣布,住警器專案補助發放對象包括5層樓以下住宅、三大弱勢族群(低收、獨居、身障)等約20萬戶,將透過教育、社政、民政系統發放,預估明年6月前,高雄市住警器設置率可達95%以上,預估總經費約4千萬。
今天通過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的草案重點包括在84年修法以前的6樓以上的公寓大樓,市府將訂定輔導計畫,一方面用補助的方式來成立管理組織,一方面也賦予強制性的責任,希望在條例施行後的一年,無論有沒有過去的管理的機制或者管理的如何,有關管委會的部分也必須在一年內成立。
▲高雄市將提供消安、公安申報專案補助。(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將提供消安、公安申報專案補助。(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將提供住警器專案補助,將透過教育、社政、民政系統發放,預估明年6月前,高雄市住警器設置率可達95%以上。(圖/高市府提供)
其次是,閒置未使用之複合式營業場所,明定納入消防檢修申報;設有阻礙檢查之設施設備者,賦予消防人員逕予排除,並有強制執行檢查之公權力,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至於,未成立管理組織者,處每一專有部分區分所有權人1到5萬元罰鍰;未向區公所報備者,處主任管理委員等1到3萬元罰鍰。期限以明年第三季9月底前申報為限。
值得注意的是,高市府也特別訂定建築物消防安全申報專案補助方案,針對高雄市646棟6樓以上未辦理消防安全檢修建築物,補助每棟實際消安申報費用。這部分會委由消防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消防設備師士協會等相關4大消防專業公會辦理。期限以明年第三季9月底前申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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