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坐車今(2)日行經新北市行經三重區三和路四段時,發生行車糾紛,坐在副駕的隨扈判斷對方惡意追車而下車亮槍嚇阻。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證實,隨扈合法攜帶槍枝保護特定人士安全,初步報告指出,隨扈當時認為,王金平座車被跟車,因此亮槍預作準備。
徐國勇下午於立法院受訪表示,根據《中央政府機關首長及特定重要人士安全警衛作業規定》,特定人士可派遣保六總隊警官隊予以安全維護,王金平擔任立法院長非常久,認為有必要申請,因此根據相關規定派遣警官隨扈,今早有民眾好意申報目擊事件,當地警局快速派員了解,發現是王金平的警衛,「由此可知,王金平的確實有安全警戒的必要」。
徐國勇表示,隨扈依照規定攜帶槍械之所以亮槍,當時判斷有人在跟車,避免危險預作準備,首長之安全隨扈到任何地方都會攜帶槍械,為了即時保護首長及重要人士安全,都是按照規定處理。
徐國勇證實,根據警政署初步報告,該隨扈確實有露出槍枝,但尚未確定是否拔槍,詳細報告尚未送至內政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徐國勇表示,隨扈依照規定攜帶槍械之所以亮槍,當時判斷有人在跟車,避免危險預作準備,首長之安全隨扈到任何地方都會攜帶槍械,為了即時保護首長及重要人士安全,都是按照規定處理。
徐國勇證實,根據警政署初步報告,該隨扈確實有露出槍枝,但尚未確定是否拔槍,詳細報告尚未送至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