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今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前,撞上違法施工、掉落鐵軌的工程車,導致列車出軌,釀成49人死亡、逾200人輕重傷的重大事故。施工廠商主嫌李義祥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而花蓮法院今(26)日認為李義祥已無羈押之必要,裁定60萬交保。檢方不服,立即提起上訴。
李義祥是「義祥工作社」負責人,涉嫌在事發當天違法施工,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軌道及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移工華文好(阿好)也同依過失致死起訴,兩人均被羈押禁見。
花蓮地院指出,太魯閣號翻車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之進度已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6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但檢方收到法院裁定後已提起抗告,認為太魯閣號工安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全案證據調查尚未全部完畢,兩人若交保難以確保未來會如實面對司法審判,因此提起抗告。(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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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指出,太魯閣號翻車案相關證人均已到庭交互詰問完畢,依目前訴訟之進度已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6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但檢方收到法院裁定後已提起抗告,認為太魯閣號工安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全案證據調查尚未全部完畢,兩人若交保難以確保未來會如實面對司法審判,因此提起抗告。(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