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gue+今(25)日進行規章公佈記者會,其中針對球團經營、合約規定以及自由球員交易等規則進行詳述,其中又以球員交易的部份最引人注目,而球團可交易時間也明確被規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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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球員交易的部份,僅限於與該球團有正式合約的球員,而且洋將(外籍球員)不可列入交易對象。而交易執行時間自每年球季選秀當日,到註冊截止日當日17:00截止,正式交易與截止時間由聯盟每年公告。

球員交易內容明確指出,若交易導致球員權益受損,聯盟有權介入並宣布交易為無效。另外交易的任何一方,均須自交易案中有實質取得;若聯盟對此有疑義時,得於收到交易案內12小時,限期請交易各方提出說理由,並於說明理由交齊後12小時內判斷交易是否有效。

各球團交易球員無須球員書面同意,但在和球員簽定合約之前,必須針對交易事宜和球員溝通是否需取得球員同意,若須取得球員同意,必須明文加註在合約內,未來若涉及交易必須簽屬交易協議、提交給聯盟。

另外球員交易後,球團必須要在簽屬交易協議後24小時內提交給聯盟交易文件,包括:球員交易協議、球員正式合約、球員行為準則切結書,並且聯盟官方要於24小時內公告該交易。

至於為何設定這個時間,聯盟法務代表余宗鳴表示,主要還是各隊之間的起始時間不同,所以聯盟定一個官方的時間可以避免有惡性招募的爭議。